市场经济社会中,交易无处不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不可避免的需要与他人产生交易,在交易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规范交易、规避法律风险成为常态,在合同签订中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就必须树立事前防范、过程跟踪、事后补救的立约观念,坚持在签订合同时进行规范、有效的法律审查,以实现运用法律手段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坚持合同审查的基本原则
合同审查一般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即合法有效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合同有效性一般从主体、目的、内容、形式及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只要不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合同的有效性就能得到保障。合同的公平性是指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不存在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的合同,一方享受了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实践中,合同的可操作性尤为重要,一份合同无论设计的多么完美,但如果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那么这份合同就没有任何意义,合同具有可操作性是合同得以有效利用、完成交易和实现利益均衡的具体保证,特别是在一些履行周期长、风险较大的合同中,切实贯彻可操作性原则,非常重要。
二、运用系统思维,并结合合同签订的背景
审查合同虽是律师的基本业务之一,但很多律师在合同审查的过程中时常出现只拘泥于对合同具体条款、文字、语言逻辑等方面修改的现象,这样就容易导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错误。审查合同应运用系统思维,对合同应有整体、系统的思维意识,并结合合同签订的具体背景,了解合同各方的交易需求,打破条款罗列的思维方式,在对合同具有清晰脉络的基础上,并根据各方的交易需求以及交易内容的内在秩序进行合同的审查,才能如庖丁解牛般游刃有余。
三、语言表达精准,具有法律专业的思维逻辑
语言文字是合同中最基本的组成单位,语言的精准表达涉及到合同的易懂性、前后表达的一致性、语言风格符合交易背景等,但理解的唯一性才是其最重要也最基本的要求。语言歧义是隐藏在合同中的巨大风险,关键条款的歧义甚至会影响对交易各方权利义务的理解,
另外在合同的审查过程中,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的思维逻辑,这是一份规范合同文本不可或缺的基础,所谓法律专业思维逻辑,就是既要尽量利用法律法规中的任意性规范,为己方当事人规避风险,谋取正当利益,又要务必回避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于基本的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也同样不能违背,如不得在合同中约定有违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的内容。
四、合同审查的具体要点
(一)合同主体资格审查
(二)合同内容的审查
第一,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情形等等;第二,权利义务的内容是否明确且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如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完备、明确,特别是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方式、期限等等主要条款必不可少,一旦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将对合同履行造成重大风险隐患;第三,应当约定违约责任,
如果没有违约责任,那么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的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所以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并且应当明确违约责任的具体实施办法,如赔偿金数额或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等;第四,约定争议的解决方法,选择诉讼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为争议解决方法,不要出现既由法院管辖又由仲裁机构裁决,也不要出现“由法院管辖或者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还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仲裁机构名称;第五,设置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法主要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这样一个原则,这就说明了虽然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但由于其并不明确具体,因此就需要提示当事人注意在合同中明确这些条件,避免将来产生争议;第六,为避免产生争议后出现损失,应当设置保护性的条款,
合同中除设定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设置其他的保护性条款。特别是合同标的额比较大,履行周期比较长的,可以考虑设置定金条款、履约保证金条款、抵押、质押等,从而减少风险。
作者:河南修谨律师事务所黄萍萍律师
指导老师:河南修谨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赵小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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