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3日市人社局上线实录

目前我市新开办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时,可以同步选择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数据会直接推送至社会保险系统,无需单位再申请办理。如果企业已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过,可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所需资料:《税务委托扣款协议书》、《营业执照》。

2.试用期是否应该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也应该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

3.社保缴费基数如何计算?

新入职员工缴费基数为入职当月的应发工资,老员工当年缴费基数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参保地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0%的,以参保地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参保地全口径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参保地全口径月平均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

4.按照目前缴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每月应该缴纳多少钱?

5.退休时要求累计缴费满15年,是否要求连续不间断?

申请领取养老金必须达到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参保人缴纳一个月社保系统会记录一个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只要累计缴费满180个月即可(包含视同缴费年限)。

6.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好处?

一是规避风险,减少纠纷。企业依法参保,可避免不必要的劳资纠纷及违法风险。以工伤保险为例,缴费比例通常为职工月工资总额的0.1%-0.95%之间,员工一旦发生伤残,社保基金支付给员工的医疗费用、一次性医疗补助等费用是其缴纳全体职工总体工伤保险费用的十几倍;发生工亡的,社保基金支付给员工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之和已突破90万元。二是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增加职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归属感,职工队伍稳定,能够吸纳并留住人才,促进企业的发展。三是社保费用可以税前扣除,无形中降低了用工成本。四是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基本条件。目前,人社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以及社保费减免返还都是以企业参保为前提。其他部门给予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以及各种评先评优,也是以企业参保为基本条件,需要人社部门核实反馈意见。

7.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8.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9.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网上缴费方式有哪些?

支付宝的操作方法:1.在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税务——地方服务——社保缴费或者在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办事大厅——税务——社保缴费,也可以直接在搜索栏里输入“社保缴费”;2.确认缴费信息后点击“提交”;3.支付方式选择“第三方支付”,再点击“确认缴费”即可。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范围:

凡属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保。

2.如何参保缴费?

3.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有哪几个档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15个缴费档次,分别是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每个档次都有相应的政府补贴,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另外变更缴费档次,可在乡镇(街道)社保所申请,也可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变更。

4.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待遇水平怎么计算?

男女均年满60周岁,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到龄当年也要缴纳保费,符合条件可以从到龄次月享受待遇。领取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就是个人账户总额/139+基础养老金+年限养老金。

目前我市基础养老金是每人每月125元,蒙城的略高是每人每月128元。按照目前的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标准以及利息等因素测算,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如选择最高档次6000元的缴费,缴纳15年,60周岁每月能领取900多元的养老金;选择档次1000元的缴费,缴纳15年,60周岁每月能领取200多元的养老金。

5.关于一次性补缴政策。

目前省厅开通一次性补缴窗口。就是以往年度已经交过费的可以进行二次补缴,这样可以增加个人账户储存额,提高个人养老金水平。如果之前没缴纳过保费或选择最低档次缴费,现在一次性补缴15年的6000元档次,到龄时至少可以领取700多元。权利和义务对等,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越多、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所以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值得注意的是补缴以前年度保费没有政府补贴。一次性补缴业务可以在乡镇社保所或县区经办机构办理。

6.参保缴费零风险。

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参保人永远不受损失。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本息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并发放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为不低于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并发放丧葬补助金。

您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全部在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内,记载在您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名下,该账户由财政部门专户管理。如您想查询您的缴费记录,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电子社保卡查询,也可以携带证件到属地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及社保所窗口查询。

7.咨询热线:

谯城区人社局:5512922涡阳县人社局:7211218

蒙城县人社局:7696693利辛县人社局:8836965

(三)农民工朋友务工应注意事项

4.理性维权,两个“要不得”:依法表达诉求,合理合规维权,采取爬塔吊、爬楼顶、封门堵路、围堵政府部门等违法行为追要工资“要不得”。以追要工资名义帮助他人讨要工程款或解决其他债务纠纷的行为“要不得”。

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四)关于实施创业扶持舒心工程的政策解读

1.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连续一年以上的创业者,给予初始创业补贴。在校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初始创业者,以户为单位,一次性补贴5000元;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初始创业者,以户为单位,一次性补贴3000元;其他初始创业者,以户为单位,一次性补贴2000元。

2.对初始创业3年内投资工业、种养殖业、生产性服务业、商贸服务业等行业,固定资产投入10万元以上、正常经营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入的10%给予初始创业投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在我市创办、参股企业,且企业转化单项成果的产品年销售收入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按照销售收入的10%给予创新创业人才奖励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关于实施就业乐巢安心工程的政策解读

市人社局等3部门印发了《亳州市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亳人社秘〔2021〕57)号文件,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144㎡及以下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各类创业就业及农村务工人员可申请发放安家补贴。

1.《若干措施》中,就业乐巢安心工程具体对哪几类人员发放安家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①对在市区创业6个月以上、持续经营且为3名以上本企业职工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创业者,在市区新安家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每个企业只补贴法定代表人一人)

②对在市区范围内就业,依法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的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市区新安家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

③对与市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2年以上社保的就业人员,在市区新安家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

④对返乡务工农民,在市区新安家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安家补贴。

⑤安家补贴与亳州市、谯城区招才引智政策有交叉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返乡农民进城安家补贴不与就业、创业安家补贴重复享受。

2.在市区新安家是指什么情形?

3.市中心城区指哪个范围,首套房如何认定?

答:市中心城区范围是指所购房屋在城市规划区以内,具体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首套房是指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4.创业人才享受安家补贴具体有什么条件规定?

5.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否包括自考或在职学历?同等学历的海外留学生是否包括在内?

答:就业高校毕业生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包括全日制、自考、成人教育和在职学历。海外同等学历的包括在内。具体由市教育局认定学历,其中可实现网上查询的全日制学历为线上认定,自考、成人教育、在职、海外留学生等须线下认定。

6.中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须取得中级及以上证书;或经过市人社局评审认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

7.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级及以上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是否仅仅包括在企业就业的参保职工?

答:包括企业性质、机关及事业单位等范围的就业参保人员。

8.工业企业是指哪一类企业?

答:工业企业一般是从事生产加工或制造的企业。

9.返乡务工农民是指哪一类人群?

答:是指市区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农村户籍人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申请人是否在规划区以外。市公安局进行户籍认定,核定申请人是否为农村户籍(通过核查申请人2015年6月20日前原户口性质是否为农业户口,核定其是否为农村户籍)。

10.就业人才享受安家补贴的条件中,依法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条件是截止到购房之日吗?中间有断缴的,可以累计吗?

答:“依法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条件是指就业人才在申请安家补贴发放前,购房之日前后,社保连续缴满2年。中间有断缴的不累计。即就业职工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参保,虽购房时社保不足两年,如在补贴期限内购买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后期连续参保满至2年的,可以享受安家补贴。但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有参保记录,向前补缴的不享受补贴。

11.什么时候发放安家补贴?通过哪种方式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对象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后申请发放安家补贴,具体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以及“皖事通”app在线申请,各部门认定通过后发放兑现。

1.高校毕业生报到如何办理?

目前我市已全面开通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业务,在报到期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持报到证抬头为我市辖区内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均可通过“亳州公共招聘网”进行网上报到。搜索“亳州公共招聘网”,找到“流动人员(高校毕业生)档案网上办事入口”,点击“高校毕业生报到”业务,选择与报到证抬头对应的“人才服务机构”,点击“跳转新系统”,在个人业务栏目中找到“到档确认办理(网上报到办理)”即可实现在线办理。

2.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否有相应补贴?

一是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且于毕业证发证自然年度内在小微企业实现就业的毕业生。

“小微企业”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网站进行查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二是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三是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可按每人一次性1500元标准申请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3.对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是否有相应补贴呢?

一是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二是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是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对参加企业见习对象范围可扩大至离校前6个月的高校毕业年度学生。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给予带教老师一次性200元补助;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小企业,给予见习单位的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到2022年底,不受完成协议约定期限一半以上限制。

4.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哪些补贴?

一是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是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需求。

三是免费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THE END
1.缴纳社保之法律规定一、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代扣代缴,且需足额缴纳,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交、减免。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http://www.legaldaily.com.cn/newzt/content/2023-06/15/content_8865682.html
2.自由职业如何缴纳社保五险一金,法律的规定是什么自由职业如何缴纳社保五险一金,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自由职业者可以以灵活就业的方式缴纳。但是一般情形下不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能缴纳公积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法律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https://www.64365.com/special/20943171/
3.员工社保缴纳规定标准(员工社保缴纳规定标准比例)根据员工社保缴纳规定标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https://www.ctghr.com/post/18191.html
4.社保缴纳违法行为时效问题研究因此,宋平于2018年5月2日向庄河市人社局投诉第三人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已超出法律规定的2年期限。 前述对未缴纳社会保险违法行为进行监察一般处理原则体现的基本思路为: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每月缴纳社保属于单个行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一直未缴纳社会保险,系用人单位基于相同的故意,实施的若干个单独的违法行为,属于https://lawyers.66law.cn/s281879d753355_i885146.aspx
5.劳动法关于社保缴纳的规定和赔偿律师普法劳动法关于社保缴纳的规定和赔偿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https://www.110ask.com/tuwen/17674309670811396687.html
6.人社部新规:举报社保挂靠代缴最高奖10万元!5月1日起执行!首先,陈某某自2010年已入职,但根据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明确其自2018年12月起才委托案外公司在深圳给陈某某缴纳社保,但陈某某系在北京朝阳区为公司提供劳动,陈某某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与陈某某的实际劳动关系情况不符,公司委托第三人为陈某某缴纳社会保险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7803142.html
7.以案释法将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委托给第三方代办情形下劳动关系的在工伤行政确认案件中,劳动者虽实际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工作,但总公司将其分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事宜通过人事代理服务合同委托给第三方公司,并将上述费用汇给第三方公司后,再由第三方公司以自己名义为劳动者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此情形显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务派遣具有本质区别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1387219
8.3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什么标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五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https://www.471.cn/zt/6598115.html
9.最高院及地方法院关于社会保险争议处理意见(超级详细)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七、关于保险待遇方面的问题 34、因第三人侵权而发生的工伤,如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或http://www.360doc.com/content/20/0318/07/15517412_9000290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