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20]。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第一千零一十一条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1]。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22]。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第二十八条

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3]。

2016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旨在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专项治理,通过专题教育、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等手段,从惩戒、教育、应对三个方面,规范学生行为、建设平安校园[24]。

2017年,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11部门共同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将语言及网络欺凌纳入校园欺凌范畴,提出了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组织展开家长培训、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及定期展开排查四项措施[25]。

THE END
1.预防校园欺凌法律在我身边奉新县人民政府今天很荣幸能有机会来这里,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我今天讲课的主题是:预防校园欺凌,法律在我身边。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多发生在中小学,由于我国施行的是九年制的义务教育制度,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我今天要讲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http://www.fengxin.gov.cn/fxxrmzf/ggflfwpfp/202208/e61f3508bf994659b65eedf5f9e07e5b.shtml
2.校园欺凌法律法规有哪些?专家导读 校园欺凌最新法律法规有这些:学生受到校园欺凌,因年龄不够,不能对其处罚的,受《未成年保护法》保护,学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龄可以受处罚的,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年龄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还可以受到《刑法》的保护。 一、校园欺凌最新法律法规有哪些 校园欺凌最新法律法规有:《未成年保护法》、https://m.64365.com/zs/1380902.aspx
3.全国人大法工委回应法律法规如何防范治理校园欺凌全国人大法工委回应法律法规如何防范治理校园欺凌 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针对社会关注的法律如何治理学生欺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作出回应。 杨合庆表示,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学生欺凌问题作了有针对性http://www.jyb.cn/rmtzcg/xwy/wzxw/202404/t20240419_2111183462.html
4.如何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精选8篇)因此,惩戒功能的不断弱化和放任,最终使得这类学生的欺凌行为变得无所畏惧,甚至迫使一些校园欺凌事件的受害者加入其中,形成“被欺凌——加入欺凌集团——欺凌别人”的恶性循环。 (三)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和局限性 中国现有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刑法》等相关规定https://www.360wenmi.com/f/file90l6eu3m.html
5.预防校园欺凌法律知识讲座.pptx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强师生互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学校加强管理 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校园欺凌的认识。 政府提供支持 媒体、企业、公益组织等应积极参与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https://m.book118.com/html/2024/0207/6201221111010044.shtm
6.校园防欺凌安全指南法律法规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弘扬校园正能量,防范学生被侵害事件的发生,我们需要储备预防校园欺凌的安全知识,守护每个同学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https://bwc.tsc.edu.cn/col/1362039318651/2024/10/18/1729219608977.html
7.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措施9篇(全文)(七)积极邀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入学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适时参与调解处理“欺凌”和“被欺凌”学生事件,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教育学生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八)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平安护校”行动,打击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取缔校园https://www.99xueshu.com/w/file4kveoa4u.html
8.这一文件为防范校园欺凌提供“指南”强国新闻此外,部分省市也针对校园欺凌发布了相应的法规和条例。《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提出学校应当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安全管理制度,《辽宁省校园欺凌防治条例(草案)》提出学校是欺凌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一系列法律制度为学校、家长、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校园欺凌行为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实际中,发现难和认定https://www.people.com.cn/n1/2022/0511/c32306-32419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