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简答题.

答:西周统治者吸取了殷商灭亡的教训,提出“明德慎罚”说。“明德”,就是要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的意思。周公认为统治者应勤政修德,力戒荒淫。“慎罚”就是:对犯人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反对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刑罚适中。这些思想虽然只是适应初周政治形势的一种权宜之计和作为维护其统治的一种手段,但在当时却是一种先进的理论,起过积极的作用,它对后世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2.简述法家的“法”的性质。

答:法家从不同的角度阐明法本身的属性。

(1)法律是客观、普遍、公正的行为准则。(2)法律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3)法律不是社会一部分人局部利益“私”的体现,相反法律是社会整体利益“公”的体现。这几个方面表明法家之法是依靠君主的权势,按照民情的要求,符合时代的需求,既客观公正又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

3.简述《唐律疏议》中的法律思想。

答:《唐律疏议》总结了历代关于德刑关系的理论,形成了完整的德主刑辅、礼法结合的思想体系。它强调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它把“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制度化、法律化,即“一准于礼”;它将人们分为良人与贱民两大类,在政治、经济、诉讼、社会生活上“良贱异法”,等级地位各不相同;为维护等级特权制定了整套关于“议、请、减、赎、官当”的法律措施。

4.简述丘濬关于立法原则的主张。

丘濬对前代立法中的经验教训,做了分析后提出“本天之理,制事之义,为民之利,因事立法,宜时处中”的立法原则。即:(1)“应经合义”与“便民”的立法原则。(2)“法有定制”与“随时制宜”的原则。(3)“听民自便”与“与民争利”的原则。其在“因时”与“稳定”上皆有兼顾,固而这种立法思想比较全面。简评题(要求有自己的评价)

1.简评“无为而治”。

“无为”作为一种政治原则,在春秋末出现。其理论代表《老子》,认为统治者的一切作为都会破坏自然秩序,扰乱天下,祸害百姓。要求统治者无所作为,效法自然,让百姓自由发展。其理论根据是“道”,现实依据是变“乱”为“治”;“无为而治”的主要内容是“为无为”和“无为而无不为”,具体措施是“劝统治者少干涉”和“使民众无知无欲”。

对其既有反对暴政、反对剥削的一面,又有法律虚无主义的因素进行评价……

2.简评“父子相隐”。

对古代与“父子相隐”的对立是“大义灭亲”,进行评价……

你认为是否与古代法治精神相悖……

3.简评商鞅“以刑去刑”的重刑思想。

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商鞅是第一个系统提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的重刑理论的思想家。商鞅的重刑理论,建立在“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基础上,强调法的作用,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以刑去刑”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在刑罚与赏赐的内部关系上,他强调刑主赏辅,赏赐仅仅是刑罚的辅助。第二,“刑不善而不赏善”。第三,轻罪重刑。我认为……

1.简述荀子“有治人、无治法”的人治思想。

荀子继承孔孟人治的思想,强调统治者个人的作用大于法律。他认为:(1)“有治人,无治法",决定国家治乱兴亡的是充当统治者的人,而不是法令。有了良法而国家仍然混乱的情况是存在的;但是没有有君子的治理而国家和混乱的情况。所以治乱的关键是人,即统治者,而不是法。只有善于治国的人,没有善于治国的法。(2)法是人制定的,作为统治者的人决定着作为国家制度的法律的好坏。(3)法要靠人来掌

握和执行。(4)法律不能随实际情况而变化,要靠人的灵活性和应变性弥补法律的不足。

2.简述法家关于法的性质的论述。

(1)法具有强制力和制裁力(2)法具有公平性和客观性(3)法具有等级性(4)法具有合情性和适时性3.简述礼治的基本原则及特征?

①礼治的基本原则:"亲亲"和"尊尊"。(1)"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中心的尊亲属;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2)"尊尊"就是要求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贵族,不得违抗;下级贵族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贵族服从周天子,不许犯上,不得僭越。周公倡导"亲亲"、"尊尊",实际上是要维护王权和族权的统治。(3分)

②礼治的基本特征:"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1)所谓"礼不上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2)所谓"刑不上大夫"是指,刑法的锋芒是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3分)礼与刑在对象上虽有所不同,但"礼不上庶人,刑不上大夫"是相对的。礼所规定的义务,庶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个别奴隶主贵族严重危害奴隶主阶级的整体利益时,也要处以刑罚。当然,那使用刑,他们也常常享受各种特殊照顾。(1分)

4.简述商鞅的变法理论?

①商鞅驳斥了"法古无过,循礼邪"的传统观念,指出自古以来根本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礼法,法令制度都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因而他提出了"不法古,不修今"的变法口号。②商鞅通过对民乱国亡是循守旧礼的必然结果的分析,指出吸有变法更礼才能强国利民。③商鞅指出必须根据时代要求、社会现实和民情风俗来更礼变法。④商鞅用历史进化观点来作为其说明变法必然性的理论依据。

5.简述道家"道法自然"的自然主义法律观念?

(1)道是宇宙的本体,主宰着天地万物。(2分〕(2)道充满于天地,普遍且无私。(2分〕(3)道有内在体系和规律,不以人的意志而改变。(1分〕(4)与仁义礼法相比是最高原则。(1分〕(5)道能以不变应万变,以寡制众,有无往而不胜的力量。(1分〕--古代最早的自然主义法律观念

6.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董仲舒的出现,反映出地主阶级的法律思想已初步完成,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已经形成。(1分)它的基本内容包括:①皇权至上,法自君出。这是封建王朝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2分〕②应经合义,礼法融合。(2分〕③"三纲"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和制订封建法律的根本原则。④德主刑辅,先教后刑。(2分〕

7.简述梁启超的"三权分立"学说?

梁启超借用西方资产阶级倡导的"三权分立"原则,结合我国情况,创造了他自己的三权分立说,即由国会行使立法权,由国务大臣行使行政权,由独立审判厅行使司法权。(3分)他把统一"三权"的统治权称为"体",这是不可分的。由国会、国务大臣、审判厅分别行使"三权"称为"用",这是可分的,即所谓"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这就是说,君主立宪与君主专制的"体"是完全相同的,君主立宪里的"君主"同君主专制里的"君主"一样,享有最高的权利。所不同的是"用",即在三权使用上,立宪政体对君主有某些限制罢了。(4分)8.简评慎到“立公”“弃私”的法律思想。

答.(1)为了保证法的贯彻实施,慎到主张“立公”“弃私”。(2)“法之功莫大于使私不行”,君主的权势应当通过推行“法治”来体现,而不能随自己的好恶(即“行私”)来表现。(3)它在当时有反对贵族世袭特权和约束统治者个人独断专横的作用。

9.略述王夫之立法思想中的民主因素。

答.(1)“趋时更新”的法律时变观:(2)立法“必循天下之公”;(3)立法应以“保类”、“卫群’’为宗旨;(4)立法应遵循尊君卑臣、分权分治的原则;(5)这一思想主张在明末清初具有启蒙的先进意义。10.简述康有为的“变法维新”思想及其历史意义。

答.(1)资产阶级改良派的代表人物,主张用自上而下的改良办法在中国建立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2)“时移法亦移”,“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只有变法维新,才能使中国救亡图存。(3)制定新的“典章宪法”,

THE END
1.儒家民本思想与中国古代法律中的爱民意蕴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此后中国古代法律经历了一个法律儒家化的过程,儒家民本思想随着法律儒家化的过程被中国古代法律吸收,对中国古代法律产生了深远影响。法律儒家化学说由瞿同祖先生提出,意为儒家思想进入中国古代法律之中甚至成为法律本身,使得中国古代法律具备了“礼法合一”的http://zbyyfy.sdcourt.gov.cn/dyzy/372897/372830/31051331/index.html
2.我国古代法律文化主要内容特点及影响作为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之重要源头,各家的法律思想有许多不同之处,诸如"德治"、"人治"与"法治"对立,"人治"、"法治"与"无为而治"对立,等等。但各家法律思想也有不少共同之处:(1)他们都是在社会大变革时代为治理好国家寻觅出路,提出治国方略。(2)各家所立足的社会文化背景均为农业自然经济,宗法制度影响巨大,都http://clsjp.chinalaw.org.cn/portal/article/index/id/228.html
3.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作者:张晋藩(笔记)7、儒家人本主义思想是在以农业立国的封闭的社会形成的,它的合理性与局限性,都与这个传统的国情分不开的。 第三章 权利等差 义务本位 1、中国古代的传统法律是特权法,是以维护不平等的社会关系为特征的,这是由以等级形式出现的阶级制度所决定的。法律一方面是整个社会的调整器,另一方面又是特权者的保障书。 https://m.douban.com/note/76316568/
4.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制(精选6篇)可见,儒家思想陶铸已久的中国人早已把“重视整体精神、强调对民族对国家的责任感”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最重要的价值取向之一。注重国家、注重整体的整体趋势同观念是中华民族独特的道德传统,注重个人服从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是传统道德的重要特点。整体观激励人们自觉维护整体利益,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形成克己奉公的https://www.360wenmi.com/f/fileyvnx0puw.html
5.读《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有感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律与社会道德伦理紧密相连。从夏商西周时期开始,“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从引礼入法、礼法结合到礼法合一,古代法律始终没有同道德、伦理分开,这其中,亲属法律伦理扮演了重要角色。书中用大量的案例从家族、婚姻等方面诠释了古代亲属法律伦理的重要作用。亲属法律伦理http://e.mzyfz.com/paper/1874/paper_50162_10481.html
6.“以儒释法”对中国古代法律之影响摘要“以儒释法”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中的特殊现象,起源于汉代董仲舒的“春秋决狱”,发展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完善于唐代。其核心在于强调儒学在司法实践中的指导作用,以儒家伦理价值观作为判断罪与非罪、衡量刑罚轻重的依据。“以儒释法”的出现打破了汉代以前儒法对立的局面,并将法令赋以道德的内涵,缓解了秦代以来严https://www.fwsir.com/fl/html/fl_20190902155132_373374.html
7.从宗法制与古代法的关系所想到的古今婚姻制度【摘要】:中国社会自然经济的长期延续,为宗法制度提供了丰厚的土壤,可以说中国古代社会就是一个宗法社会,宗法制度与国家制度紧密地糅合在一起,成为中国古代国家最重要最基本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宗法制的影响渗透在社会生活和人们观念的方方面面,其中古代的婚姻制度就深深打上了宗法制的烙印,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我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19675.html
8.浅谈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传统自夏代步入阶级社会以后,中国的法律文化就在以往的氏族、部落的原始习俗文化的基础上开始生长发育。经历夏、商而至西周,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基本格局和特点初步奠定。到了春秋战国时代,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大变革、大动乱的时期,中国文化开始了一场大裂变、多元化的运动。至两汉时期,中国古代法律传统已经基本形成。而汉武帝https://www.lawtime.cn/info/lunwen/falixue/20070127611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