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我国古代社会信息的收集与传播

中国古代虽然没有现代信息传播技术,但社会信息的传播无时无刻不在进行,当时特有的信息传播媒体如粉壁、榜文、书信等,成为社会信息传播的保证。社会信息的收集与传播,对于中国古代的国家政权来说,是国家治理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对于个人来说,社会信息是他们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重要依据。本文以元朝为例,考察这一时期官方和民间信息收集与传播的情况。

元代官方对信息的收集与传播

中国古代国家政权都有收集与传播社会信息的职能,搜集信息的目的是了解国家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作为制定统治政策和开展国家治理的根据。国家政权还具有传播社会信息的职能,国家的统治政策、政令、法令、禁令等信息,都需要传播到地方社会,让全国百姓了解、执行,从而产生实际效果。

元朝国家政权的信息收集。元朝信息收集的手段有官方和民间两个方面,地方政权直接了解统治地区的政治和社会信息,负责收集各地的社会信息。元代地方监察机构在进行政治监督的同时,也是地方社会信息收集的重要机构。这些信息通过国家固定渠道传递到中央决策机构——中书省和御史台,最后上奏皇帝,作为国家决策的参考。

元代地方正官兼任“劝农事”的职衔,平常政务之外,需要到辖区农村“劝农”,对于地方灾荒、瘟疫和社会动荡等信息,他们会立即上报,启动国家应对程序。遇到其他问题,地方官员会写成“事状”或奏章上报,传递信息以外,也表明自己的处理建议。元朝中央官员被派往地方处理具体事情,也会将发现的地方社会信息写成呈状,交给中央决策机构,据《元典章》记载,大德六年(1302)翰林侍讲学士王某到淮东地区赈济受到风潮灾害的百姓,在登记灾民的过程中,发现这里的社长素质较差,不符合元政府选任社长的条件,王某将这种情况写成呈状,交给中书省。

另外,元朝在中央机构和地方行省设立宣使,承担中央与地方以及行省与下属路府州县沟通交流和传递信息的任务。宣使,除了具有处理紧急事务和押运官物以外,主要承担了刺探和传递政治信息、军事情报等职责,在元朝收集、处理各地信息方面具有重要职能。

元朝还通过民间途径收集社会信息。据《元典章》记载,早在中统元年(1260)五月,刚刚继位的忽必烈下达诏书,向全国百姓“求直言”,诏书中宣布:自今凡政令之未便,人情之未达,朝廷得失、军民利害,有上书陈言者,皆得实封呈献。其在内者呈省闻奏,其在外者赴各处宣抚司投进,申赴省闻奏。若言不可采,并无罪责,如其可用,朝廷优加迁赏,以旌忠直。这反映了元政权建立之初对于地方信息的重视。此后的至元十八年(1281)有一个江南士人“跟着抬酒筲的人,入大殿奏来”,这位混进元朝宫禁的士人,目的是给忽必烈“陈言文字”,要求“江南被掳人口,放令为良。”对于这种特殊形式的“上书”,忽必烈命人“打一百七下,发得陕州,做民户去呵。”①这一事件说明元朝对于私闯宫禁上书士人的宽容,此后来元朝大都上书之人络绎不绝。

元朝国家政权的信息传播。信息传播是元朝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元朝将圣旨、政策、政令等信息传播到地方,对百姓进行政治宣传,提高国家治理的绩效;国家将法令、禁令信息传播到地方,可以降低百姓的违法行为,改善司法环境;国家将旌表等信息传播到地方,可以起到价值观引领的效果,推行社会教化,推动地方治理。因此,国家层面的信息传播实际上起到了政治宣传、法制宣传和社会价值观引领的作用,对国家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元代国家信息传播首先是圣旨宣读。圣旨是国家最重要的文件,代表了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元朝规定了在中央和全国各地听读圣旨、诏书的制度,目的是传递政治信息。其次,国家政策、政令对于国家治理的推行,起着同样重要的作用,元朝政权除了使用国家本身的信息传递制度以外,还通过各种信息传播媒体,向地方百姓传递这方面的信息。

元代官方传递公文的机构是急递铺,转送中央及地方郡邑往来的文书,每十到二十五里设一急递铺,十铺设一邮长,铺设卒五人,“文书至则纪于历,视早晚标至时于封……赍文书以行……所之铺得之,又展转以去。”从上得知,急递铺传递元代中央到地方的文件,效率较高。不过,文件传到基层官府,还需要将文件信息传到基层农村,让百姓知晓,于是,粉壁、榜文等信息传播媒体被元朝充分利用起来。

元朝最重要的传播方式是“排门粉壁”,就是将国家重要法令、政令挨家挨户写在百姓家院门左右的粉壁上。国家法令、禁令,与百姓生活更为密切,将这种信息传播给百姓,便于减少违法犯罪现象,有利于社会安定。元朝颁布法令、禁令的文件,一般都会在文中强调“排门粉壁”,让百姓知晓。元贞元年(1295)元政府针对湖广、河南出现的杀生祭鬼现象,要求地方官“排门粉壁晓谕人民。”大德五年(1301)八月,段丑厮等造谣惑众案件告破,为了杜绝类似案件发生,元政府发布禁令,要求地方官“排门粉壁”。

此外,中国古代官方的旌表行为,实际上也是向全国百姓传递信息,引领地方价值观,推行社会教化。元朝旌表规定:“今后五世同居安和者,旌表其门……义夫、节妇旌表门闾。”苏天爵记载了刘成(字瑞卿,大都人)在延祐五年被旌表的过程:“君之行登名于朝,朝议是之,礼部符下,表其门曰孝行云。”②史料中,刘成先是被提名,礼部官员讨论认可,形成一个旌表文件下发,在其家大门挂一“孝行”二字的匾额。该匾额同样成为信息传播的媒体,向周围传递国家认可的行为准则,引领地方价值观。

元代士人对信息的收集与传播

中国古代国家的邮传机构不对民间开放,士人传递信件的方式只能通过民间渠道。其一,托人顺路传递。元代社会上有一些流动人口,如上任或离任的官吏、外出办事的官吏、长途经商的商人、出游的士人(游士)、云游的僧人或道士以及串访的亲戚等,这些人有条件成为信件的传递者。郭畀就多次托人传递信件,同时也帮别人传递信件。其二,派人送信。如果收信对象与写信者距离不远,派人送信是一种常用的手段,家仆、属下吏员、家族成员、亲戚等,都可以作为送信者。

社会网络与士人社会信息的收集与传播。社会网络是社会个体通过人际交往构建的人际关系平台,士人从社会网络中得到他们需要的社会信息,士人也利用社会网络,传递一些信息给其他社会网络的成员。在士人的家里、学校、驿站、官府、寺庙、道观等地,都是士人通过社会网络收集和传播社会信息的重要场所。以郭畀为例,他经常主动到朋友家里询问他感兴趣的社会信息。至大元年九月初十日,郭畀想了解杭州的情况,正好朋友章子实“近归自杭”,他于是“出见章子实。”郭畀拿到饶州路鄱江书院山长任命书以后,赴兴化县拜访定居在这里的官员詹士龙,见到前兴化教谕黄仲文,于是“就问黄兄鄱江事体。”

元代士人也会通过社会网络传递一些社会信息。如至大元年十月初九日,郭畀“会傅子寿,说全真道教。”这里,傅子寿把全真教的一些信息,传递给郭畀。至大二年八月十四日,郭畀“到学中……龚子中来说浙东近闻。”这里的“浙东近闻”指一些时事方面的社会信息。当然,元代其他士人与郭畀的情况基本相似,限于篇幅,不再展开。

其他媒体。除了书信和社会网络以外,书籍和粉壁、榜文也是元代士人信息收集与传播的重要媒体。书籍通过文字传播信息,是士人得到社会信息的重要渠道。粉壁和榜文既是官方传递信息的重要媒体,士人也可以利用之。至大二年正月十四日,郭畀“同陈景南出,到市间看断酒榜。”断酒榜属于元政府发布的官方榜文,郭畀从中可以了解元朝关于酒禁的政策。元代江南士人通过粉壁,传递具体社会信息的事例也有很多,元初,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韩仁(字义和)弃官为道士,他将一些重要的药方“遍书里巷壁间,京师物繁,岁多奇疾,赖公起死者不胜纪。”这则史料说明,士人通过粉壁传播医学知识,辅助治疗民间疾病。可以看出,元代士人非常重视社会信息,他们不仅善于从多种渠道获取社会信息,也经常传播社会信息给其他社会网络成员,以满足他们对社会信息的需要。

(作者为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导)

【注释】

①《至正条格校注》卷一《卫禁·阑入宫殿》,韩国学中央研究院校注本,2007年,第166-167页。

②苏天爵:《滋溪文稿》卷十九《有元旌表孝行刘君墓碣铭》,中华书局点校本,1997年,第308页。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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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我国古代民法不发达原因之浅谈律文化成就的同时,却也指出我国古代 民法薄弱,甚至并不存在。笔者以中国 传统社会状况,经济制度和文化环境为 出发点,从历史、人文、社会等不同角 度浅谈了我国古代民法不发达的原因。一、长期自给自足的封建小农 经济对民法发展的阻碍 发达的商品经济,充分的交换互 易是民事制度产生的土壤和前提,是 民事法律https://wenku.baidu.com/view/a4fb056cc081e53a580216fc700abb68a882ad4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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