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分类?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2、行为特征

(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3)应是合法行为。

3、行为分类

(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2)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3)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5)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6)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7)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是怎样的

1、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2)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

(3)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

(4)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1、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状况有四种: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

2、有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定要件。

3、无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不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的规定。

4、可撤销或可变更,指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不完全符合法定有效要件的规定。

5、效力待定,指民事行为有效与否,取决于他人追认,经追认后有效。

生效是指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

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无效。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经追认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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