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证券业务中应当出具法律意见书的24种情形

2、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解散、终止;(八)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九)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及上市;(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首次公开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四)公司营业执照;(五)(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三、上市公司增发股份、配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一一公开发行证

3、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第二条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和已上市公司增发股份、配股,以及已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或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委派的律师(以下律师”均指签名律师及其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应按本规则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并制作工作底稿。本规则的部分内容不适用于增发股份、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发行人律师应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并提供适当的补充法律意见。四、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一)会议的召集、

4、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五、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对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二)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三)上市公司是否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四)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五)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六、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6、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无异议函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并在实施回购方案前公告回购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七、上市公司合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7.3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合并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聘请律师事务所就合并方案提出法律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交易日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3.5上市公司因本规则14.3.1条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情形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并公告: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合并预案(须包括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四)独立

7、董事意见;(五)财务顾问报告;(六)法律意见书;(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及公司章程要求的其他文件。八、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11.9上市公司披露上述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情况时,应当按照披露事项所涉情形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公告文稿;管理人说明文件;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四)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草案;(五)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草案涉及的有权机关的审批文件;(六)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草案涉及的协议书或意向书;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九)债权人会议决议;职代会决议;(十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十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出

8、具的专业报告;(十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8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3.2.1条第(十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二)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业破产法作出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且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四)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业破产法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公司因上述第(一)、(二)项情形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应当提交法院指定管理人出具的监督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对公司重整计

9、划或和解协议执行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以及本所要求的其他说明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5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规则13.2.1条第(十)项规定情形被本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二)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情形作出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且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的;(四)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

11、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上市公司终止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46上市公司向本所提出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至少应当提交以下文件:主动终止上市申请书;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如适用);股东大会决议(如适用);(四)主动终止上市的方案;(五)主动终止上市后去向安排的说明;异议股东保护的专项说明;财务顾问出具的关于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专项意见;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专项法律意见;(九)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3.9上市公司依据本规则14.3.1条的规定向本所申请其股票终止上市的,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一)终止上市申请书;

14、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收购人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在与上市公司股东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3日内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豁免申请,委托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人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之日起3日内公告其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收购人未取得豁免的,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决定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并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一一要约收购报告书第三十八条律师在法律意见

15、书中就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十四、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评级报告,应当由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机构出具。债券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应当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并由两名执业律师和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署。第二十九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发行过程、配售行为、参与认购的投资者资质条件、资金划拨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十五、银行间债券发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金融机构(不包括政策性

16、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下列文件:金融债券发行申请报告;发行人公司章程或章程性文件规定的权力机构的书面同意文件;监管机构同意金融债券发行的文件;(四)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五)募集说明书(格式要求见附2);发行公告或发行章程(格式要求见附3、4);承销协议;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的专项报告;(九)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金融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及有关持续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十)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十一)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卜六、次级债券发行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应分别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THE END
1.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基本要求是啥?基金从业6、签字签章齐全,出具日期清晰明确 7、尽职调查后,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法律意见书 8、结论应当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等含糊措辞 9、若引用其他中介机构结论性意见应当独立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https://www.233.com/jjcy/zhishiku/1266/202312/08134357964638.html
2.书作文之律师法律意见书范本.pdf4.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对有 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5.本所仅对与本次产权事务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 有关审计、资产评估、交易决策等发表评论。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委托人为进行此次产权事务之目的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7.本所同意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4/1116/6020150034011000.shtm
3.法律意见和法律意见书6篇(全文)(2)律师应承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3)律师应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委托人委托事项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pl4ajv1q.html
4.法律意见书(格式)(通用9篇)天津冠达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根据贵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向我们提供的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我们假设本案材料已包括已知与本案有关的所有材料以及其向本律师所陈述的相关事实,就贵公司 一案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见。 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供贵公司参考。 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证据材料(https://www.360wenmi.com/f/file76durb1m.html
5.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操作指引第一条 为了指导、规范福建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遵循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执业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指派律师就特定法律事务,根据已知的事实及证据,正确运用法律进行分析和判断,向委托人提供书面的法律意见。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0314/13/37063_1117149314.shtml
6.企业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流程是什么?深圳政府在线企业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流程是什么? 法律意见书由承办该项事务的企业法律工作人员起草,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复核,经分管法律事务的副总经理签字后出具;或者由企业委托外聘律师起草,以外聘法律中介机构名义出具。https://www.sz.gov.cn/hdjl/ywzsk/gzw/cqgl/content/mpost_7867035.html
7.公司如何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法律意见书流程: 1.确定需求,达成协议; 2.提供资料,包括 : 公司的法定记录﹑公司2年内的核数报告﹑及其他所须资产证明 (假若法律意见书须要就有关资产作出确定) 等等。 3.提供所有文件做出所须审查后,我们将草拟法律意见书。 4.确定意见书草稿内容后,我们将签发法律意见书。 http://tst23717710.cn.trustexporter.com/xinwen-337780.htm
8.什么时候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3.融资和投资:在融资和投资活动中,律师可能会被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以评估相关法律风险、合规性和可行性。 4.诉讼和争议解决:在诉讼或争议解决过程中,律师可能会被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以评估相关法律问题、证据和争议的合法性和可能的结果。 5.政府审批和合规事项:在政府审批、监管合规等事项中,律师可能会被要求https://www.offshoreisle.com/artview-1985-192.html
9.中国证监会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博客2、说明是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3、说明公就与本次股票发行、上市有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 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4、说明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http://blog.eastmoney.com/law7803/blog_213916285.html
10.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指引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指引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指引 注册后,用户将获得法宝订阅试用权限,如需更多试用权限,请联系咨询北大法宝产品顾问! 北大法宝www.pkulaw.com系列产品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检察文书、行政处罚文书等知识服务及智能应用解决方案。http://www.pkulaw.cn/fulltext_form.aspx?Gid=ff8f1c606a97dc3e83c0ae147e627d74bdfb
11.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24株城02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19株城01”、“19株城02”,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正常。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尚未整改的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安排合法合规,发行人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资金的用途无违反https://doc.rongdasoft.com/doc/disclosureDetail?p=mb:9ccd874dd08e033ab7d8dabce791a1a2_bp
12.中国法院网(八)发行人申报材料上报后,如有任何改动,必须立即通知律师,并经过律师的书面确认;该书面确认意见应当立即报送证监会。如有必要,律师应当对法律意见书作出相应的修改或者补充,并将其反映在工作报告中。 (九)如果发行人取得发行、上市的许可,律师应当发表补充意见,说明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招股说明书公布日期间,法律意见书https://www.chinacourt.org/law/detail/1994/10/id/20981.shtml
13.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八)发行人申报材料上报后,如有任何改动,必须立即通知律师,并经过律师的书面确认;该书面确认意见应当立即报送证监会。如有必要,律师应当对法律意见书作出相应的修改或者补充,并将其反映在工作报告中。 (九)如果发行人取得发行、上市的许可,律师应当发表补充意见,说明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招股说明书公布日期间,法律意见书https://law.lawtime.cn/d623056628150.html
14.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1)(1)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权益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陈立尧先生及彭惠萍女士依法有权取得陈敬财先生上述对应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敬财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161,291股,占公司总股本3.66%,并通过持有控股股东佳卓控https://m.10jqka.com.cn/20220930/c38626061.shtml
15.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于上交所上市,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一)?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SN20230719000283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