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作者(12页)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作者:张晋藩(笔记)

第一章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1、礼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内涵,在其发展中不断的改造旧习俗,适应新秩序,因而是

一个充满新旧斗争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渐进、因袭变革的过程。

2、周公制礼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尊尊”和“亲亲”,尊尊为忠,亲亲为孝,前者旨在维护军

权,所谓“国无二君”;后者旨在维护父权,所谓“家无二尊”,这种政治与伦理相统一的理

论,就是新形势下礼的思想基础。

3、礼由体现原始社会习俗的带有宗教性质的仪式,发展成为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由法律

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是氏族原始民主制解题、阶级社会形成的产物,它反映了人类社会文

明的进步。另一方面,礼的产生又是和父权的一夫一妻智家庭的建立攸关的。

4、关于礼的作用,综括古人的论述与历史的实际,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人与禽兽,文明与野蛮的分异点

(2)别贵贱,序尊卑

(3)经国家,定社稷

(4)规范行为的指南,评判是非的准绳

5、礼是区分贵贱、尊卑、亲疏的标准,它是以因人而异的等差性,或特权性为特征的,它

的作用就是论证等差的秩序和结构的合理性,并使之固定化、永久化,于是礼的政治哲学的

色彩更加浓厚了。不仅如此,源于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又存进了新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形成和

新的父子、夫妻关系的建立。礼所肯定的伦理纲常,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心理状态与思维方式,

成为中国古代一种理想的价值取向。但也不可避免地禁锢了人们的自然本性,以致会心甘情

愿的为礼而牺牲。

6、礼的长期统治造成了中华民族崇古尚祖的保守心态,使得礼制文化成为巨大的历史惰性,

严重障碍了社会改革,即使是勇敢地有作为的改革家,也被迫借祖宗先王之名,以减少改革

的阻力,康有为便借托古改制为变法维新作掩护。

7、引礼入法

第一,从儒法对立到儒法合流

经过战国,秦至两汉,作为差别性行为规范的礼,逐渐与公允性行为规则的法交融渗

透,以致河流。礼法河流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1)封建大统一国家的需要;(2)经过一千

多年的统治,使统治者有可能立足现实,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外儒内法”就是汉初统治

者综合儒法两家之长的精彩概括。外儒佯宽,内法实猛,外儒内法就是宽猛相济的一种表现

形式;(4)儒法两家学说不仅同源,在为现存政权服务的政治目的上也是相通的。

第二,引礼入法的途径。

(1)总结秦亡的教训为引礼入法制造舆论

(2)通过参与立法和注释现行法律,输入礼的精神

8、唐律无论结构、内容均已蔚为大观,礼与法的结合也臻于成熟和定型。可以说一整套体

现封建宗法等级思想与制度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以致“一准乎礼”成为后世对唐律的基

本评价。

9、综括唐律所表现的立法关系概述如下:

(1)礼指导着法律的制定

(2)礼典、礼文直接入律

(3)定罪量刑“于礼以为出入”

(4)礼法互补,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其具体表现为:第一,礼侧重于

预防犯罪,即导民向善,所谓“紧于将然之前”;法侧重于惩罚犯罪,即禁人为非,所谓“禁

于已然之后”。第二,以礼的规范弥补法律条文的不足。第三,礼主刑辅,综合为治。

10、礼的等差性与法的特权性是一致的,礼法互补,以礼为主导,以法为准绳;以礼为内涵,

以法为外貌;以礼引民心于隐微,以法彰善恶于明显;以礼夸张恤民的仁政,以法渲染治世

的公平;以礼为法减少推行法律的阻力,以法明礼使礼具有凛人的权威;以礼入法,使法律

道德化,法由止恶而兼劝善;以法附礼使道德法律化,出礼而入刑。凡此种种,都说明了礼

法互补可以推动国家机器有效地运转,是中国古代法律最主要的传统,也是中华法系最鲜明

的特征。

第二章以人为本明德慎行

1、先秦时代的重民思想,经过儒家的提炼和升华,终于演绎成以人为本的价值理论,其成

熟的形态和标志就是儒家思想体系中“仁学”的创立,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由神本位向人本位

过度的里程碑,也是中华民族性格早熟的重要表征。

2、过程:

(1)以人为中心,重视人的价值和尊严、

(3)在天人合一的关系中,注意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3、在儒家的思想中仁义礼智是与生俱来的,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人生的目的就在于实

现人之所以为人的道德标准,人生奋斗的主要过程就是通过自我修养成为社会的道德楷模,

然后推己及人,达到“泛爱众”、“天下归仁”的理想境界。

THE END
1.《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带来的启示《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是张晋藩教授的一大力作,自2009年首次出版至今已经十余年了,其间经过不断修订、完善,如今已经修订到第四版,本书第一版获司法部“九五”期间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三版获中国法学会“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二等奖。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共十八章,主要涵盖中国法律的传统http://e.mzyfz.org.cn/paper/2216/paper_59354_12201.html
2.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时代价值例如,中国古代的“律令制”文化,强调法律的权威与秩序,这与现代法治的“规则之治”是相通的。同时,传统社会中的民间契约、家规族训、民俗习惯等,蕴含了丰富的社会治理资源,对其挖掘、整理和拓展可以为现代社会治理提供有益借鉴。通过对这些传统法律文化的合理吸收和转化,可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其新的内涵。https://www.cssn.cn/skgz/bwyc/202410/t20241015_5790813.shtml
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情理法及其现代转型通过研究发现,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情理法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大特色,虽然“情”、“理”、“法”的位阶排列顺序与西方现代法治要求的法律至上原则相背离,但是传统情理法当中的法律“温情”色彩,对我国现代法治建设并不是毫无益处的。要使传统情理法发挥它的作用就必须实现现代转型。情理法的现代转型并不是单纯的https://wap.cnki.net/touch/web/Dissertation/Article/-1012384436.html
4.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8篇(全文)摘要: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但受其自身延续性的影响,对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促进传统政治文化的良性发展,本文从介绍传统政治文化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转型的途径三个方面入手,争取为促进其自身的繁荣与发展提供合理性的建议。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nobenehl.html
5.政府办在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科技创新成果广泛应用,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增长潜力充分发挥,园区竞争力明显提升,煤基新材料产业集聚成效明显,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特别是文化旅游、现代物流产业蓬勃兴起,农牧业质量效益和产品竞争力大幅提升,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http://www.wsq.gov.cn/wsqxxgk_gkml/zfgbm/qq_wsq_0226/202201/t20220118_3145008.html
6.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暨山东省第十五届1.中国劳动经济史(1949-2012) 作者:宋士云(聊城大学) 宋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程连升(中共中央党校) 于东阳(聊城大学) 吴连霞(聊城大学) 孙金峰(聊城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3月 哲学社会学 2.中华传统文化弘扬与现代化发展研究 作者:商志晓(山东师范大学) https://paper.dzwww.com/dzrb/content/20211214/Articel07002MT.htm
7.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作者:张晋藩(笔记)凡此种种,都说明了礼法互补可以推动国家机器有效地运转,是中国古代法律最主要的传统,也是中华法系最鲜明的特征。 第二章 以人为本 明德慎行 1、先秦时代的重民思想,经过儒家的提炼和升华,终于演绎成以人为本的价值理论,其成熟的形态和标志就是儒家思想体系中“仁学”的创立,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由神本位向人本位过度https://m.douban.com/note/76316568/
8.傅才武李越: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道路问题——国家文化结构视野摘要:中国式现代化提出了当代中国国家建构的重大命题,在五千多年文明古国的笼统共识之下,深厚文化传统如何影响或制约国家建构的机制与路径一直没有得到清晰的揭示。国家文化结构理论表明,在中国文化认同型国家结构中,基于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的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具有天然联系,国家文化议程与国家政治议程纽结在一起,造成了国家https://www.hbskw.com/p/73388.html
9.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制(精选6篇)“仁爱”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影响并制约着当代中国人际关系的发展,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推动作用,这是当代德育应该吸取和借鉴的。 (二)中华民族精神之爱国主义传统 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是由儒家思想里“忠”的伦理范畴演化而来的。“忠也https://www.360wenmi.com/f/fileyvnx0pu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