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把不会写,不知道怎么写归结于自己文字表达能力不行,写作能力不强。虽有这方面的原因,但究其根本,还是自己没有吃透案件,没有看清楚,想明白,无法理清辩护思路,才会导致千头万绪不知从何入手。
辩护思路的形成要围绕和针对指控逻辑展开。要搞清楚,弄明白起诉意见书、起诉书、一审判决书等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及所依据的证据,通过证据认定事实的思维过程和逻辑思路是什么,指控或认定的理由是什么,其中是否存在漏洞或逻辑不周延之处。辩护更多的是一种辩驳和防护,如果不了解对手的意图,是很难以进行有效对抗的。
要避免过度局限于辩护人这一具有党派性的角色,有一厢情愿甚至是异想天开的嫌疑。表面上似乎有道理,逻辑上能自洽,但经不起检验和反驳。
辩护人因对当事人有忠诚义务和保密职责,没有类似于公诉人及法官客观公正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要求,很容易出现偏颇。但无论如何,前提还是要遵循一般经验法则,符合常情常理,不要违背基本常识。否则,会给法官留下不客观的印象,被认为不讲道理,所发表的辩护意见不会得到法官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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