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史”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标准)

“中国法律史”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标准)

课程名称

中国法律史

英文名称

HistoryofChineseLegalSystem

课程编号

240105

开课学期

第二学期

课程性质

学科基础课

课程属性

必修课

课程学分

3

适用专业

法学

课程学时

总学时:48;其中理论学时:48

开课单位

交通法学院公路法学教研室

先修课程

对先修课应知应会具体要求

法学导论

了解法学学科的内容和特点及其学习方法,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结构,了解法学专业的就业情况及社会要求。

后续课程

中国法律思想史

支撑专业毕业要求

1.牢固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把握法学理论前沿动态和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发展趋势。

4.具备将所学的法学专业理论融会贯通,综合应用于法律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

7.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课程目标

课程概述

中国法律史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开设的核心主干课之一,是针对具有一定法学和历史知识基础的本科生开设的必修课。本课属于法学的基础性课程,是为了帮助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法律发展情况,培养学生的纵向和横向的思维能力,进而结合实际,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配合部门法的法学,全面提升作为一个法律人的知识和素养。当前,我国的部门法更侧重吸收外来优秀法律成果,对本土传统的法治资源涉及较少,因而出现了一些“水土不服”的现象,这种情况下,让学生在学习现代法律精神和知识的同时,回顾中国传统法律的发展,继承传统法律的优良传统,了解传统法律的缺陷和不足,才能更为全面的了解我国法律发展的面貌,进而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能深化法学的对学习和探索。

课程应知应会具体内容要求

任务一:中国法律史概览

知识要点:中国法律史的概念,了解中国法制发生、发展的基本线索,以及中华法系的概念和基本特点,掌握本课程的学习方法及其意义等。

学习目标: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法律的起源及其特点,知晓中国法律发展过程中“变”与“不变”的内在思路,了解在这种法律发展主基调的支配下,中国法律史发展的大致脉络,为后续每个阶段具体制度的学习奠定基础。

授课建议:4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用大历史观讲解知识。

任务二:中国法律启蒙阶段:先秦法律制度

知识要点:中国国家和法起源及其依据,夏商的神权法及其思想,夏商刑法的主要内容;西周法律制度,春秋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等。

学习目标: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夏朝和商朝的基本法制状况,特别是对神权法思想、立法、司法制度等有比较深入的认识;使学生重点掌握“礼治”在西周的确立和影响,了解西周司法制度体现的不平等性,深入理解西周宗法制的基本情况,掌握西周婚姻、继承制度的内容和特点;使学生重点掌握公布成文法的意义及《法经》的重要影响,全面了解各诸侯国的变法情况,了解春秋战国司法制度的变化。先秦法律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法律发展的基本基调,要从细、从深详细帮助学生理解这一时期发展演变背景。

授课建议:12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要把每一阶段历史背景讲清楚、讲细致,以便使学生从阶段背景立法法律指导思想,从指导思想去理解阶段法律概况,从法律概况加深对这一阶段背景的理解,以此环环相扣。

任务三:中国法律发展成熟阶段:从秦到唐法律制度

知识要点:秦朝法律制度,汉朝法律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隋朝法律制度,唐朝法律制度等。

学习目标: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法律制度是如何从幼稚发展成熟的,更重要的是使学生理解任何成熟法律制度的出现总是有前人积累的痕迹。一蹴而就的法律制度是不成熟、不理智的。以《法经》为蓝本的秦朝法制奠定了后续中国传统法制的基石,汉、魏晋南北朝都是对它的继承。魏晋南北朝时期也是继汉之后,法律儒家化的具体落实阶段。这才有了后续的《唐律疏议》这一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代表之作的出现。

授课建议:16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要把每一阶段历史背景讲清楚、讲细致,以便使学生从阶段背景立法法律指导思想,从指导思想去理解阶段法律概况,从法律概况加深对这一阶段背景的理解,以此环环相扣。

任务四:中国法律固化、走向僵化阶段:从宋到清法律制度

知识要点:宋朝法律制度,辽金夏元法律制度,明朝法律制度,清朝法律制度等。

学习目标: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法律制度是如何从成熟走向固化、僵化的。这一点要从中国传统刑罚制度,尤其是残酷刑罚方式的“复苏”,去阐释。另外也可以从中国传统社会政治制度的角度去分析。法律制度的“成熟”也意味着其固化的开始。僵化的制度更是孕育着新的法律基因的出现。这也是后续社会法制改革的原因。

授课建议:8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要把每一阶段历史背景讲清楚、讲细致,以便使学生从阶段背景立法法律指导思想,从指导思想去理解阶段法律概况,从法律概况加深对这一阶段背景的理解,以此环环相扣。

任务五:中国法律改革阶段:从清末到民国法律制度

知识要点:清末法律改革,民国时期法律制度等。

学习目标: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如何在近代开始变化的。以清末变法修律开始,中国传统法制开启了近代化的开端。但是,近代化的进程却由于近代化历史进程的坎坷而变得纠结。军阀时期就是一明显证明。中华民国的成立实现了国家的形式统一,法制也逐步“正规化”。要让学生理解向西方学习是这一阶段的特点。传统中国法制也有了现代法制的雏形。

授课建议:5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

任务六:中国法律现代化阶段:新中国成立后法律制度

知识要点: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制度等。

学习目标: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法律的现代化进程,使学生了解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法律制度的发展阶段,加深对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理解。

授课建议:3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

师资标准

1.具有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能遵循应用型本科的教学规律,正确分析、设计、实施及评价课程。

3.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了解传统中国法律制度及其运行状况,熟悉法律史理论并对其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在教学过程中灵活运用。

教材选用标准

本课程优先使用中宣部、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规划教材,突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将社会主义法价值观引领渗透进法学专业课程。

其次,使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完整表达课程应包含的知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学科发展上的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THE END
1.科学地认识中国法制史其一,要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去评价中国传统法制。中国古代法制既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维护和推动当时社会文明的法律保障。尽管古代法制与现代法治在许多方面理念不同,在今天看来也存在不少消极因素,但它总体上是同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历史进程相适应的。中华法系曾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较之世界其他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13388
2.知识分享:2025年法律硕士考研中国法制史考点解析中国法制的历史,以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为起点,传承四千余年,各个时期法制的内容、特色也各有不同。按照发展阶段及风格特色等标准,大致可以分为早期法制、战国以后的古代法制和近现代法制三个大的部分。 (一)中国早期法制 自公元前21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OTc4ODAwNg==&mid=2650630939&idx=1&sn=dc6852540ab1e0c6817062b5f5d3c3fa&chksm=896f15700098798e4f66e73abb473fd8fafe9b0cd889c2bf1907ac2f1d8ec487b0db1083d323&scene=27
3.中国古代法典化的特色和优势唐律和律疏相结合,构成了中国历史上最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成熟的标志。正如著名唐律研究专家刘晓林所言:“中华法系最为成熟、完备的形态是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古代法典与律令体系,以及围绕律令体系形成的一整套立法、司法等法律操作技术与法学理论系统,更为重要的是基于此而孕育的法治传统、法律文化与文明秩序。”https://www.bjskpj.cn/changzheng/148-2016-01-29-04-25-40/19287-2024-02-29-08-05-36
4.建设中国特色法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光明日报性大学的法律系;第二个阶段是从1957年到“文革”结束,中国的法治处在徘徊期和破坏期,很多法学院和法律系停办;第三个阶段是中国法治的恢复与发展时期,即从1978年到2012年;第四个阶段是从党的十八大之后开始,这个时代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我们正处https://news.gmw.cn/2017-12/29/content_27217171.htm
5.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与特点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当代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与特点。鸦片战争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是封闭保守的。鸦片战争后的封建法律面临来自两方面的压力:一方面,清朝政府在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承认了外国领事裁判权,对中国传统法律造成极大的修改压力;另一方面,当时的有识之士在鸦片战争前后已经看到了中国的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799801.html
6.《法史学刊》(《法律史论丛》《法律史论集》《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国法律史学的世纪回顾与展望》,汪汉卿、王源扩、王继忠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9辑又名《走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法文化》,陈鹏生、王立民、丁凌华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出版;第10辑又名《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变迁与社会进步》,林明、马小红主编,山东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第11辑又名《中国古代法律https://www.douban.com/note/791689512/
7.05年10月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总结(一)民法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普通法法系是以英国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区别:前者以指定法为法律的主要渊源;判例不是法律的正式渊源;后者除制定法外,判例是重要的法律的渊源,所谓“法官造法”就是指名而言。中华法系主要是对世界影响很大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传统。http://www.dadeedu.com/html/dade_855.html
8.书生事业无限江山——关于近世中国五代法学家及其志业的一个学术正是在此,法律之为一项世俗的职业与法学之为一项精神的探讨,经由同一个体分别从事的“立功”与“立言”活动,获得了有机协调,而凝结成法意,积淀为法律传统,以文字为载体,传诸后辈,蔚成民族的法律思想历史,中国文明法律智慧的见证。因而,就学术史而言,后人清点文字,佐证于史,释证于事,印证于古今,扑面盈眶的,当然http://fxcxw.mzyfz.com/dyna/content.php?id=6484
9.《中国商事法律制度》最新著作第一编中国商事法律制度总论 第一章中国商事法律制度概述 一、商事法律制度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商事的含义 (二)商事的范围 (三)商事法律制度的概念 (四)商事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 二、商事法律制度的性质与特点 (一)商事法律制度的性质 (二)商事法律制度的特点 三、商事法律制度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商事法律http://www.commerciallaw.com.cn/index.php/home/book/info/id/370.html
10.精品收藏2019考研政治:思修法基道德法律高频汇总在对待中国传统道德、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问题上,要反对虚无论和复古论两种错误观点。这两种观点隔断了道德的历史与发展的关系,都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和道德的进步。 考点2.发扬中国革命道德 1.中国革命道德的形成与发展 含义:中国革命道德是指中国共产党人、人民军队、一切先进分子和人民群众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https://www.wangxiao.cn/ky/2693651.html
11.中国法律史范文12篇(全文)以西北政法大学为例, 中国法律史作为十五门必修课之一, 课时从过去的80个课时减为最近的68个课时 (每周4个课时) , 每个学期的实授课时通常在60个课时左右 (除去十一假期和考前总复习) , 中国法律史课程的全部内容在有限的60个课时内, 实际上无法完成正常的教学内容, 据不完全统计, 我校的中国法律史任课老师https://www.99xueshu.com/w/ikeyktnf68fw.html
12.法制史论述题总结(精选6篇)18.领事裁判权,外国人成为被告时,如其本国与中国订有不平等条约,中国法庭则无权裁判,只能由其本国领事按其本国法律裁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主要特点: (1)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2)进一步扩大参议院的权力。 (3)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历史意义: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qg28g3a5.html
13.法学考研法制史高频考点:中国法的起源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这是国家产生依据 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 https://www.gaodun.com/kaoyan/1496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