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一、【合同法】
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1999年3月15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条款。
二、【合同定义】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此类合同是产生债权的一种最为普遍和重要的根据,故又称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范围。合同有时也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又称契约。
三、【法律与法规的区别】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起草并由国家主席签发主席令后颁布实行,如《会计法》;
法规是由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法律制定发布的各类法规的总称;
四、【合同无效的条件或情况】
1、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如果为无效合同,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该退的退,该还的还,该赔的赔)
五、【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
六、【几个常用概念】
1、订金与定金
订金是可以返还的;而定金是合同的担保,是不返还的;
如定金有可退的情况:要看书面的内容,如果是预约合同,在谈判时没谈成,即双方意见不一致,还可以退;
2、罚款、罚金、违约金
罚款不是合同中内容,它是行政处罚的方式,只有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可以行使此权;
罚金是刑事处罚的方式,一般做为刑事责任的附加内容;
违约金是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约定的高一点,但诉诸法律时,双方如有分歧可能会有调整;
(原则是根据损失来定;最高不超过损失的130%)
七、【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之合同订立】
1、要事先审查
[资料的收集]:最有效的方式:看营业执照,如有必要可到工商查基础档案;
[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的审查]:也可查看其银行的往来帐(流水);
2、商店买东西属于即时结清
3、合同组成:除实际的合同文本外,以下内容也算合同内容:
往来信函、电子数据:都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载明的内容,也属于合同;
电子数据要做证据保存;(有一定难度)
电子数据最好的方法是事先做公证,这个证据就是铁定了,但实际怎么办法呢,就要启动鉴定程序;
在签订合同时,就应把情况表述清楚,尤其文字上要无任何歧义,能使无关的第三方一看也清楚才行,不清楚就会产生麻烦;
4、数量:注意写数量时,单位一定要准确,如箱就不好(一箱里东西是12啊,还是24啊,不清楚),要明确;
规格:数量相同,规范不一样也不行,25公斤,还是50公斤;250ml,还是500ml等,都要写的清清楚楚;
5、质量标准:具体的质量标准是啥(国标、部标、行标等,要写明标准号),要写清楚
一句话: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无约定的,按法律办法;
7、交付方式
是自提或是送货;
合同中一定要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是谁(此处非常重要);如无约定,则对方有可能不承认;如出现此情况可查社保(也很复杂,因为有代交社保情况)
要比对,前面有多少单,都是这个人收的,也行;如收货方的经办人离职了,则很麻烦
8、如何看合同已履行了,交易完成;
送货:要有送货依据;货款(税票是证据);仅有税票不能证明,而要组成一个证据链才行,因为现在交易有多元化的情况(如先开税票办抵扣,因在交易中大量存在,不能仅凭税票认定);
9、付款方式:一定要清楚条件,日期等
10、违约责任
合同尽量要我方起草,谁起草,对谁有利;
约定违约金一定要明确,模糊不行,因为不约定,也得按合同法执行,所以说得模糊,等于没说;
11、违约诉讼地
合同法规定有两种:合同履行地、被告地;如没约定,则默认被告地;可以在合同直接约定本公司所在地;
12、生效条款:可以约定,如果生效条件不具备,叫成立不生效;
13、签订合同时的注意几个问题;
加盖的公章要清晰可辩,如不清楚,根本就能做为证据,同时合同内容也要清晰可辨;
如果合同不是最终的文本,中间有改动过的,以没有重新打印,则一定要求对方在改过的地方签字,加盖公章;
如果合同有好多页,要加盖骑缝章,不然有把中间页换掉的可能;
绝不能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
14、担保手段
这是“保证责任担保”;如觉得对方不靠谱,可要其找担保
15、哪些人无权担保:公益为目的的机构(如学校、机关、幼儿园、政府不能充当担保人)
16、不能担保的财产:土地、公益设施、查封的;
八、【合同履行注意】
1、要留存过程文件:如收货单等,要签字加盖章;
2、要一个月对一次帐,对方赖账则较难;
3、接收数据:发票(在实际中会有很多争议,它不单是收款的凭证,根据交易习惯,给发票不一定给货款,发票上不加注内容,就会有异议争议),收到发票要打一个收条,如票号,合同号,货款付或未付等情况;
九、【化解风险】
1、中止合同的条件(三大抗辩权:经营状况恶化、抽资撤资,良失信誉等)
如对方确实想交易,又有风险,则可以要求其提供提保;
也可货到付款或先付款后发货,叫先履行抗辩权;
2、解除合同
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律;
如自然灾害、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了(对方要承担责任);
当事人:该付款不付款,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前要发一个解除函(合同约定中也要有)
如超过时效,则变成自然债务,法院已经不予强制执行,他该还,但不还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