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需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且需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接受认同并遵循运用,这就需要加强全民法治观念教育,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实的思想理念支撑和广大的拥护信仰基础。
一、加强全民权利义务法治观念教育,培育全民守法的自觉意识。
全民法治观念是全体人民对自己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和法定权利义务的认知、情感、态度、行为和法治价值的总体判断、规范化认同和根本观点。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权利义务法治观念教育是全民法治观念教育的核心内容,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体现为人民群众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认知与履行,体现为权利与义务的有机统一。人民群众不仅可以积极伸张和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进行自我约束和限制,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要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权利义务法治观念不是权利和义务意识的简单综合,而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生活与社会生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法治价值评判及规范化认同。这种法治价值评判和规范化认同,能够促进人民群众对法律权威的拥护信仰和法律内在价值的认可,培育全民守法的自觉意识和依法、信法、靠法、用法行为。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权利和义务双向作用机制来调整和规范社会生活和行为。维护人民权利,是国家与法存在与发展的逻辑基点和正当性理由,而敦促公民履行义务则是国家与法存在与发展的重要前提。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加强全民的权利义务法治观念教育,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实施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教育,在注重启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和行使权利的同时,强调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二要借鉴现代教育理念,实施认知与能力相统一的教育,在增进人民群众对自身权利义务认知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行使、伸张自身权利的能力和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
二、加强民主法治观念教育,提升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民主法治观念是全民法治观念的根本内容,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体现为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为人民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权威的认同和维护,体现为民主意识与法治意识的高度统一,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的有机统一,知法、懂法、用法的有机统一。在现代社会,民主法治观念意味着人民主动依法参与和监督国家法治事务和公共事务治理,内在认同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意味着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和人民权益的切实保障。民主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民主与法治有机统一构成法治国家的政治基础。加强民主法治观念教育,提升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政治保障。一方面,要积极完善人民参与立法、监督执法和公正司法的法律制度,畅通人民依法参与法治事务和公共治理的渠道,增强人民参政议政和投身法治国家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在加强法律知识教育的同时培养人民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
三、加强道德文明观念教育,不断提高道德水平、文明素质和法治观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道德文明观念是全民法治观念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体现为人民群众对维护社会秩序与文明、调整人们之间关系的一系列道德规范与文明标准的自觉遵守与维护。在现代社会,良好的道德文明观念是对人们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和约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标准。道德文明观念意味着人民群众通过理性认知,实现文明价值和道德信念从直觉和良心的自在状态向原则和规范的自觉状态迈进,不断提高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加强道德文明观念教育,提升个体和整个社会的道德文明素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要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核心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道德文明观念教育中占据着统领和支配地位。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和主导,公民道德文明观念教育就会迷失方向、失去根本。应提倡公民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努力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文明标准;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树立公民道德文明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全面提高公民道德水平、文明素质和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