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整合优化和系统集成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基本建成了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省每年办理法律服务800万余件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24年,司法部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印发表彰通报,隆重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山东省有64个集体、96名个人分别荣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数量居全国首位。
坚持精准聚焦,促进经济发展更加高效。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更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山东省司法厅始终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驾护航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聚焦重大战略实施。出台《关于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制定司法行政机关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具体举措,争取筹建“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山东中心”,加强沿黄9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同合作,推动更多的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服务新时代乡村振兴。二是聚焦市场公平竞争。在全国率先建立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引导参与决策、审查把关等工作,积极防范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出台;扎实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工作,每年参与重要文件、重大项目审查论证等3万余件次。三是聚焦企业主体需求。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化“法律服务+产业链”模式,实施“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行动,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团2200余个、对接企业3.09万家,3年来为各类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40万余件次。
坚持深度融入,服务基层治理更有成效。公共法律服务处于基层依法治理的最前沿、第一线,必须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打头阵、当先锋。山东省司法厅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大局,加快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在服务社会大局稳定中强担当、勇作为。一是聚力增强法治观念。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服务大局普法行等主题活动,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扎实开展实时普法,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通道。3年来,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24万场次,覆盖群众千万人次。二是聚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广泛运用公证、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从源头上减少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每年调解矛盾纠纷超50万件,努力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聚力强化兜底保障。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政府责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完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机制,扎实开展农民工、特殊困难群体、未成年人等法律援助活动。3年来,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6万余件,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