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省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苏检建〔2018〕1号)精神,经研究,今年继续举办第四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5月9日至15日。
(二)主题
法治副校长为青春护航守护我们共成长
二、宣传重点
活动内容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重点围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疫情防控、生命健康安全等法律法规,将法治教育与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自护教育、防欺凌教育等相融合。
三、活动安排
(一)启动仪式
综合考虑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今年省级不举行启动仪式。各地各校要认真制订活动周工作方案,结合本地本校疫情防控形势自行确定是否组织开展启动仪式。
(二)“法治第二课堂”
2.2018年以来,省检察院立足真实案件,选取了“校园贷”犯罪预防、家庭教育等主题,制作了《童年快乐行》《青春正步走》校园法治教育系列宣传片。已录制的12部法治教育片资源已上传至“名师空中课堂”专题讲座—法治教育栏目。
请各校利用道德与法治课、班会课或课后延时服务等,及时组织学生统一观看,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适时开展线下普法活动
活动周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举行法治副校长集中聘任仪式、组织法治副校长结合主题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主题班会、法治主题升旗仪式、观看法治影视作品、制作黑板报(手抄报)等,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
(四)探索开展“云普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活动,推动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要充分发挥检察、司法等部门作用,共同做好活动周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制订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疫情防控措施。要强化条件保障,鼓励在普法工作经费中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地各校要围绕本次活动周重点宣传内容,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习内容和方式,增强教育的趣味性,强化学生的法治体验。要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