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一批涉网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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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于2023年8月3日发布视频称:“一天多花了100块钱,就被打了,该不该继续过,你下手太狠了……”。经询问了解,马某表示其未受到不法侵害,发布该视频的目的是消遣娱乐,博取流量。经民警现场了解,未发现有家暴情况,马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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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2023年8月6日发布视频称“生活都不容易,为了生活,喝了3两酒还不是得开车回家。”经询问了解,李某发布该视频的目的是消遣娱乐,博取流量。李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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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某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视频称:“吓人了(附枪声配音现场视频)。”经核查,该视频是发布者出于娱乐好玩目的,仿效网上他人类似视频,用自拍视频加网络音效制作后发布。钟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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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某于2023年5月31日发视频称:“19岁大一女生遭室友孤立坠楼身亡,其8名室友事后被保送本科。”经对邹某调查询问,承认了自己转发造谣的事实,民警依法对邹某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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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2023年5月26日发布视频称:“200干部耗时3天花费49万栽秧2亩地,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以至狼心狗行之辈,汹汹当朝。奴颜婢膝之徒,纷纷秉政。以致社稷变为丘陵,苍生饱受涂炭之苦啊!”被网友质疑滥用公款和作秀引发热议。警方已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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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2023年12月23日因交通拥堵迟到导致无法参加研究生考试,后为发泄情绪,在平台发布“我是今年的考研学生,门口保安大叔放我进去考试,一到考场,就被告知,不准考了,估计是天气冷了,老师也不想带我进去”等三条抖音视频。该视频虽然是宣泄情绪,但是用词不当,民警对其进行批评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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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于2023年4月18日在平台发布“换条轮胎炸掉一条命”不实信息。刘某因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训诫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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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于2023年9月27日发布信息称“@全体成员诸位同僚,接总部命令,火柴C行动正式执行,现在我命令:各大水师立刻行动起来,让烈火熊熊升起。让华为永远活在吐沫星子之下。去吧!将士们!!!!!!!”。刘某因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并致使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在网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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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于2023年8月6日发帖称:“2023年8月6日中午12点昆明翔盛园门口发生斗殴,为保护群众安全,一名战士重伤也送往医院,向英雄致敬”。经核实,杨某所发的信息为虚假信息,公安机关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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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于2024年1月4日发布视频,口述有工人打架致一人死亡。视频显示现场大量农民工聚集,警方及医护人员已到达现场处置。经询问,刘某饭后听人说市场马路边上睡了一个人,刘某就过去让他起来,结果该人不说话也不起来,刘某就拍了几段视频,然后就把视频发在抖音上,并称死了一个人。经核实,刘某发布情况为网络谣言,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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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2023年4月在微博爆料云南工商学院外籍留学生强奸(轮奸)女学生。经核实,李某为博人眼球,编造虚假信息传播散布。目前,李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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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于2023年8月15日发视频称:“骑马罚款2000千,记6分。”经核实,王某为博人眼球,编造虚假信息传播散布。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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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于2023年10月26日发布视频称:“江湖一片黑,被砍了二十几刀。”视频内容显示一上半身文身男子躺在床上,头部及手臂有纱布包扎。经核实,该视频为博取眼球虚构事实,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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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
(一)致使传播违法视频文件二百个以上的;
(二)致使传播违法视频文件以外的其他违法信息二千个以上的;
(三)致使传播违法信息,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