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明法笃行,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时政要闻

作者:郭雳(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

中国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紧密相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

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高校法学教育在法治人才培养中发挥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法学院校要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事业的各个环节,不断深化法学教育综合改革,为全面推进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坚持立德树人,以强大的思政引领力举旗定向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学教育应当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立场,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旗帜鲜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我们要坚持立足中国的国情和历史,立足我们既有的治理经验和优势,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上有自信、有底气,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

德法兼修是德才兼备育人理念在法治人才培养上的具体体现。法学院校既要培养学生的法理逻辑、法律思维、法治观念,提高法治人才的专业素养,更要以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成果铸魂育人,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引导学生胸怀“国之大者”,做到德法兼修、明法笃行。

同时,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在这一方面,国内诸多法学院校尝试将思政课程融入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为学生量身定制了层次丰富的思政课程体系和维度多元的思政育人平台。比如在“法律诊所”“模拟法庭实训”课程中,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高度融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有机衔接,在培养学生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的同时,也将理想信念教育、价值观教育和职业伦理教育贯穿始终。又如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探索中,法学师生每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普法课程,担任普法志愿者的师生们在其中既作奉献,又受教育。

深化改革创新,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提升法治人才竞争力对于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一系列新课题新挑战、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与话语权至关重要。如何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我们认为,与时俱进深化法学教育改革创新是关键环节。法学院校一方面要完善法学学科设置,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另一方面也要调整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导向,不断探索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

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肇始于社会的变革与转型。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颁布,法律学被列为专门学之一,京师大学堂首设“法律学门”,我国近现代大学法学教育拉开序幕。中国法学教育始终在改革探索、守正创新中,响应着国家民族对法治人才和法学理论的需求。

自钱端升、陈守一、芮沐等法学先贤奠定基石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致力于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培养了一大批家国情怀深厚、专业本领通达、国际视野宽广的卓越法治人才。以北京大学法学院为例,一系列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理论为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拓展上,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法学院系更需要深入挖掘跨学科学术生产的需求和潜力,通过有组织科研形成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研究体系,引导学生实现“通专结合、学用贯通”。近年来,我们在开辟数字法治、法律人工智能等新兴交叉学科研究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法学与数字科技、生态环保、医疗健康、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交叉研究,为新型法治人才培养持续蓄能。

拓展开放合作,为世界法学教育贡献中国力量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为我们深刻认识和勉力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学教育既是理论制度及本土智力资源的供给,也是传承人类文化文明的重要载体。对外交流合作是提升中国法治和教育国际影响力的关键途径。新时代的法学教育只有正确处理扎根中国大地和借鉴国际经验这一重大关系,坚持“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的开放办学理念,不断推进涉外法治教研事业和国际化建设,才能形成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和法学教育国际影响力。

强大的国际影响力是教育强国的显著标志,为世界法学教育贡献中国力量是新时代我国法学院校办学的重要使命。法学院校应当通过对外创新话语表达和推广学术成果,向世界深度阐述中国特色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的最新研究成果。多样化的高水平学术交流与合作,将助推法学理论与法治观念的互鉴共建。

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已成为新时代法学教育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社会迫切需求的关键性任务。作为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的发源地,北京大学法学院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战略需求紧密结合,强化本土培育与国际化培养联动,整合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开设涉外律师、国际仲裁、本硕跨域衔接培养等新型学位项目,“全球化与比较法”“全球教席”课堂、模拟法庭赛事等系列课程,构建起独具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自1904年京师大学堂首设“法律学门”起,中国法学高等教育历经百廿风华。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学教育需要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法学学科不断提供新动能,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应有作用,奋力谱写教育强国建设的法学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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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基本知识法则与智慧的起点在探讨法律基本知识之前,我们首先需要理解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社会为了维护秩序,调节人们之间关系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命令。它是国家权力对外表现的一种形式,也是国家意志对内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了解法律不仅仅是一门学科,更是一个社会公民应具备的素养。 https://www.6vjxuc8a1.cn/gong-qiu-shi-chang/435177.html
2.“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基础学科发展”研讨会举行社会·法治人民网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孝金波)近日,“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基础学科发展”研讨会暨《中国法理学史》新书发布会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表示,中国政法大学高度重视法学学科建设,特别是法学基础学科建设。在具体路径上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法律制度史、法律思想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4/1128/c1008-40371321.html
3.清风箴言官员要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中国职业官僚的来源有两个途径,一个是文吏,一个是儒士。文吏主要是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士,属于法家系统,而儒士则是精通礼仪的专业人士,属于儒家系统。 历史上独尊儒术之后,职业官僚的主要素养就是精通儒家经典。尤其到明清时期,职业官僚的正途出身主要有两条:一条是精通四书五经,擅长八股文的科举胜出者;另一条是连四http://sft.gansu.gov.cn/sft/c113297/202412/174037602.shtml
4.基层动态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大兴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程一帆走进清河四小为全校1200名师生带来了一节别开生面的宪法公开课。 课上,程一帆通过互动式授课讲解了几部同学们熟知的法律,为介绍宪法做好铺垫,让同学们了解到法律家族中每部法律都有自己的调整范围。随后向大家介绍了宪法https://www.bj148.org/zf1/jcdt/202412/t20241210_1670532.html
5.司法判决有效性的形而上学思考法学研究上述法律规范的效力也是不同的,应坚持宪法至上的原则的基础上,法律高于法规,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高于规章,此外还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后新法优先于前法、旧法等原则,以保证法律规范冲突时,有着明确的选择路径;(2)司法裁判由专门的机构人民法院施行;(3)严格的诉讼程序;(4)采用司法三段论的推http://www.mzyfz.com/cms/pufazhuanlan/pufazhuanti/faxueyanjiu/html/1179/2014-05-26/content-1033170.html
6.2010篇2:2010-201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完美整理(真题+答案)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真题及答案解析 1、下列有关法学和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C) A凡是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有法学 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的价值 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tdnqw09m.html
7.2022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法理学知识: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作为法学的专门术语,对于思考法理学的基本问题和从事法律实践均有重大意义。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的含义 法的渊源,简称法源,基本含义是法的来源或法的栖身之所。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要素:一是其与法的效力的直接联系,二是指现行的法律文件须有一定的法律表现形式。二者缺https://gs.huatu.com/2022/0318/1628632.html
8.何海波《法学论文写作》十五个问题,54条笔记(法学论文写作)书评遗憾没有早读此书,否则少走很多弯路。本文根据《法学论文写作》一书,总结了十五大问题,54条笔记一、 法学研究对象:1. 主要是国家机关运作所遵循的规则,特别是法院审判所适用的规则。这一块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区块;2. 但外国的法律和以往的法律因其对现行法律的借鉴作用或者继承关系,而被纳入法学研究的范围;调解、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830267/
9.关于我国部分地方间法律冲突的探讨关键词:地方自治;地方立法;法律冲突;法律漏洞;法律续造 在中国这样幅员辽阔的单一制国家,如果地方各自为政,没有全局的统筹协调,则难以发挥各地间的优势互补功效;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全国层级的直接民主根本不可能达成,一定程度的地方自治势所必然。在地方实行民主决策的前提下,将地方可以办理的事务放权给地方自行处理,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69158.html
10.陈兴良:刑法教义学中的体系解释法学院包头律师德国学者萨维尼是历史法学派的缔造者,也是体系解释的首倡者。萨维尼在论及法学的体系性研究时指出,体系=各种解释对象的统一。这里的解释对象是指法律规范,而体系是指以一定形式呈现出来的法律规范的整体。就法律体系而言,法律规范是其内容,而体系则是法律规范的外在形式。萨维尼指出:“形式,或者说体系的形式要素的概念:http://www.baotoulawyer.com/info/6136.j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