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推进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根据政府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重点、步骤和要求
㈠工作重点
1、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医院内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安全执法,抓好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安全执法。二是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医院或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中工作相对滞后、隐患多、事故多发的区域。三是重点单位。突出抓好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安全状况不好的企业或医院。四是重点违法行为。突出抓好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㈡工作步骤
3、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一是严格检查督查。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搞好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2月1日前将开展活动书面总结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㈢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是今年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也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监管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齐抓共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要在6月1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2、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制定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是实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加强监督,确保执法公正。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通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暗访等途径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撤销或者变更。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和行政执法投诉等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实行阳光执法,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强化执法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岗位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4、落实责任,提高执法成效。各县(市、区)、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监管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和医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年内至少督查4次;市卫生局委托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对全市医院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的市级督查,督查次数至少4次。督查中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提出批评,督促改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将每次督查情况书面报市卫生局疾控科,由市卫生局通报全市督查情况。
5、加强联络,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联络员联系方式于6月22日报送一期进展情况时一并上报),每月22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工作要求
㈠主要职责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市直医疗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新罗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
㈡主要内容
1、综合内容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⑴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⑶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区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⑽有关县(市、区)和县(市、区)卫生局确定其他需要重点治理的领域的安全隐患。
2、专项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消防安全: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㈢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1、细化方案,自查自纠(6月15日前)。一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2、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至9月)。一是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3、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一是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做好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1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㈣工作要求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和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医疗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医院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医院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医院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医院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5、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6、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级医疗机构要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要发挥技术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7、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医院开展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重点、工作要求
㈠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3、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监察人员和企业(医院)负责人教育培训,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强企业(医院)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
4、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加强正面宣传,营造社会共同关心职业卫生安全和医院安全生产的很好环境。
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部署,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由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牵头,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界齐抓共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新闻、文化及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级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监管监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3、正面引导,督查促进。为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深入开展,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普通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忽视安全生产、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人和事要予以曝光,发挥警示和教育功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协调指导作用,对各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把各级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年终进行检查评比。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十一个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法治办〔20__〕8号)精神,五月份,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为确保市直水利系统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局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__-20__年)》,干部职工主要学习《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组织开展广场宣传活动。5月16日,联合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在市政务中心广场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和水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邀请市有关领导参加;日报社、市电视台等单位现场宣传。
(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市水政监察支队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利用举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四)开展法治惠民办实事工程。市樱花园按序时进度进一步优化法治公园建设方案,推进市樱花园法治公园建设。
(五)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普法教育等活动。局政策法规处结合综治联系点共建工作,深入局综治联系点南闸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结合5月至7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通过宣传法律政策,依法疏导、集中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等,维护社会稳定。
(七)营造宣传氛围。局办公室在水利大厦大门悬挂宣传标语,市水利大厦外及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局属各单位按要求悬挂宣传标语,市樱花园、市清晏园等利用电子屏开展法治标语宣传。
三、活动要求
(二)紧扣主题,形式多样。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扣活动主题,结合实际,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教形式,在水利系统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查,确保成效。局政策法规处要对各单位(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指导与督查,确保扎实有效。活动结束后,有关处室和单位形成活动小结,6月8日前报政策法规处汇总上报。
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乡进一步完成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大局,把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规范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县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寺庙,管理好各项工作,使之服从并服务于我乡经济建设,保证全乡政治稳定、经济建设顺利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五五”规划,开展法律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稳控、宣传、摸底调查、清理整顿等有关宗教事务工作,现将20xx年宗教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二、落实专人管理、建立健全专卷
20xx年我乡将遵照县委、县府、县x部、县宗教局的安排部置,把宗教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并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为了加强依法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治理寺庙,把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规范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乡在年初集中整顿扎拉寺的寺管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专卷。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做到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亲抓此项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从全局抓起,建立了我乡民族工作结构,重视和支持了民族工作,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三、稳控工作
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民族观、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切实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乡党委政府加大力度,搞稳控,切实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稳控工作,要求全乡干部在值班期间必须24小时不离岗、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与村级“四职”干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到各辖区内生产生活情况及内部思想动态。要做到决不让局部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阻碍我乡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步伐;决不能因此分散我们万众一心的凝聚力,影响我们抓发展的良好势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
四、宣传工作
五、摸底调查
摸底调查工作是每年各地方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此我乡要做到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年初民族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调查工作,要求每个包村干部认真学习,并做到定期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掌握民众及寺庙僧尼的思想动态。对寺庙的调查情况,做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寺工作责任。
六、清理整顿
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周密部署,我乡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整顿安全生产秩序,清理“黑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对非法出入境人员及属本乡籍僧尼进行进村入户登记、造册。并下村入寺开展法制宣传讲演活动,与群众、僧尼亲密接触,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在实际生活中感受到党对他们的关怀。
在全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宗教工作实施情况要收到较好的成效:一是加强对广大僧尼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二是融洽僧尼和干部的感情;三是掌握僧尼及群众的思想动态;四是对下一步充实到寺庙的人员进行考察。使得寺庙工作的开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确保寺庙僧尼和农牧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活安居乐业,社会稳定。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按照《锦江区依法治区实施意见》、《锦江区依法治区20xx年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结合锦江区城市管理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锦江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进“精品城区”建设和城市建设管理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依法执政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强全民学法用法为重点,明确责任,真抓实干,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全面推动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深入扎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成立区城管局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黎焰飚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覃兵党组副书记、党委书记
王忠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雷仁君区纪委派驻区城管局纪检组组长
成员:各科室、中心、所、处、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宣教科,办公室主任由线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新梅、游健、曹映东、苏健、高洁同志兼任。
四、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1.紧紧围绕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建立健全党内规范性制度,严格执行“三公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项规定要求。
牵头单位:人事宣教科;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所、处、队。
2.以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为核心,进一步确立法治权威,把执政方式纳入法制的轨道。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行政诉讼案件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
牵头单位:法制监督科;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处、所、队。
3.严格执行锦江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注重选拔任用干部的法制意识培养。
4.加强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区纪委派驻区城管局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形成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二)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1.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机制。探索行政机关“开放式决策”。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做好上级部门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对全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单位、事项名称、审批内容、服务信息等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库,实行常态化管理。推行“阳光审批”,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职责权限,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执法依据定期梳理和公布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职权公告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大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备案,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完善罚没管理制度,依法公开处理罚没物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文明执法,推行柔性执法。完善执法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执法安全建设,推进执法场所规范化改造,规范执法装备配备使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牵头单位:法制监督科、综合执法科;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中队。
4.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定期编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健全主动发布及舆情回应、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监督保障等信息公开机制。
(三)加强全民学法用法
1.健全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将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安排1次法治专题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
2.加强执法人员法制能力培训,以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为主要内容,分层分级分类集中轮训执法人员,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3.深入推进全民普法,深入实施“六五”普法,以“七进”活动为载体,深化法制宣传。
责任单位:城市景观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考评。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目标考核,作为各单位负责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落实责任。依法治区工作由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实施,各科室、中心、处、所、队要按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工作监督。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依法治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信息,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寓法治宣传于法律服务中,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思路。一是充分发挥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职能作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站)、人民调解组织、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要密切配合全区深入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结合实际有效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要建立法治宣传与司法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等部门的情况通报、业务联动机制,实现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理“一体运作”,推动前置性普法、针对性普法、防范性普法,使每一个司法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案件的'办理过程成为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教育过程。
一、工作步骤和安排
20__年度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1—2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本单位、本部门的20__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本单位、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做好准备、发动工作,并于20__年2月28日前报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宣教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3—9月)。区普法办组织全区普法骨干、联络员参加市普法办举办的全市普法骨干、联络员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法律六进”及各类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活动,排除普法盲区,力求法治宣传工作不留死角。
(三)检查总结阶段(10—12月)。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安排,党委、政府将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区普法办将制定东川区普法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普法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机制,把这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科学合理、有序开展。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与区普法办的沟通协调,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按时完成各类工作数据的统计、报送,并注重工作台账(图片)的收集、整理和留存。
20xx年是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各项普法任务部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区局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主线,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为目标,围绕市场监管职能以及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思想理念、方式方法等转型升级。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群众。围绕区域中心工作,把握大局、着眼大事,找准法宣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法治宣传就跟进到哪里。
(三)坚持探索创新,突出实效。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入探索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新内容新方式,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抓好重点、分类实施,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措施
(一)公布普法清单,推进“谁执法谁普法”
(二)坚持“三个深入”“两个结合”,丰富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新中国成立XX周年,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
(三)开展以案释法,创新普法形式
(四)建设法治文化,丰富宣传阵地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切实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要与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握节点、有序推进;要结合区局实际情况和
特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要探索监督激励机制,加强量化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保证质量、务求实效。
(三)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对内,各科室、各所队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形成合力,确保法治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对外,要加强与区法宣办、区司法局、街道(镇)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借势借力,发挥各方优势,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活动成效。
20__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20__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八五”普法中意义重大。为进一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总体要求,提高局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八五”普法工作顺利起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__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思想为指引,围绕加快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市普法工作办公室《20__年邵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局机关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局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内容
(一)学习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和法治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学习自然资源部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文件。
(三)学习党内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
(四)学习有关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法律法规规章。特别应加强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任务明确。
一是要领导带头,积极学法。各级党组(党委)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拟计划安排两次集体学法,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积极普法、模范守法,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准确掌握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年终述职内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所有干部职工要主动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依法行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讲究方法,科学普法。
各单位要结合具体业务工作实际,确实将普法与日常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坚决杜绝一切形式主义,确保普法效果。
(三)强化责任,注重实效。
为全面贯彻实施我县“八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普法工作举措,结合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宪法和民法典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等重点任务,推动我县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在全县各领域掀起普法宣传热潮,为服务保障“一厅四地”建设贡献法治力量。结合“八五”普法重点任务和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开展20__年度普法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统筹推进,以做好“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主动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求,坚持普法工作服务大局,让法治宣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民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形式不断创新,宣传平台载体不断拓展优化,普法宣传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更具实效性、针对性和普惠性。
三、工作措施
(二)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知识考试活动。“12.4”宪法日前后,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在全县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线下法律知识考试,提升党员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知识的积极性,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三)持续开展“深化平安镇安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以我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为依托开展面对面培训宣传、法治讲座,开展法治文艺巡演、发放法治宣传品、在融媒体开设法治专栏等方式,深化平安镇安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
(四)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活动。盘活网、报、屏、视、
(六)组织实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围绕20__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推动宪法实体宣传和媒体宣传同频共振、普法宣传和法治实践同时发力、行业系统与基层整体联动,让宪法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宪法知识入脑入心。
(七)开展“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全县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强与县人民法院的`联系对接,认真落实“案件旁听庭审”制度,适时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通过场景式学法,达到现场普法的目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为法治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普法队伍。坚持专兼结合,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菜单式”“订单式”普法。要多方吸纳法律专业人才,将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法律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充实到普法队伍中来,织密普法队伍网络,壮大普法队伍力量。
(三)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落实部门单位主管责任、执法主体第一责任、执法人员直接责任,明确任务、跟踪督导,推动普法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各镇办、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指导。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加强对全县“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各镇办、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与县委依法治县办的业务联系,及时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送动态和亮点工作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凝聚宣传合力,推动法治宣传向更高层次、更大领域延伸,共同掀起“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