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志愿服务工作队伍,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法治人才保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六部门印发的《xx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安司发〔2022〕3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谱写石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目标要求
到2022年底,每个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到2023年底,每个村(社区)至少培养8名“法律明白人”,到2025年,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逐步实现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紧紧依靠镇村党组织统筹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
(3)因经常居住地变更、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可自行申请或由村(社区)“两委”提出意见,退出“法律明白人”队伍。
4.奖励激励。对工作表现优秀、工作成效突出的“法律明白人”,优先列入普法、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表彰、表扬范畴,优先发展为党员,优先推荐担任村(社区)干部,优先聘用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