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素养优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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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大学生法律素养研究的背景及研究方法

(一)研究必要性及意义

1.“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确立和实施,客观上要求高校培养的人才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

2.从当前大学环境来看,大学生群体中诸如马加爵、药家鑫等严重犯罪案件的发生,引发高校法治教育在学生德育工作中的思考。

(二)基于实证调研方法的我校大学生法律素养研究

二、我校大学生法律素养情况分析

共发放问卷90份,回收88份。调研对象为除法学外的会计、审计、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统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学、国贸、物流管理等十多个专业的我校大学生,从范围上保证了调研的科学性与普遍性。从结果来分析,呈现以下特点:

(二)对法律的权威性信仰的占59%,法律至上的观念较弱

27%的同学选择了“无特别法律信仰”。还有11.36%的同学认为“法律是当权者的玩具”,有2.27%的同学认为“法律与我无关”。

(三)普遍对我国目前法律的有效性持较悲观态度

认为没有充分保护劳动人民的利益;而对于法律的监督有着正确的认识。有70.45%的同学认为我国目前的法律“略有不平等,并且没有充分保护底层劳动人民的利益”,有19.32%的同学认为我国目前的法律“对所有公民是平等的”,7.95%的同学表示“不知道或不关心”。当问及“您认为对法律的执行哪些监督是有效的”,选项“群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新闻媒体和网络,分别占20%、23%、21%、22%和13.7%”。

(四)对法律的作用具有正确合理的认识

大部分学生认识到了阻碍法律执行的原因,但一些学生过分夸大了法制建设的困难和法律本身不健全的一面,少数司法不公正、司法腐败被放大。对于法律作用的认识方面,普遍认为法律在“保护公民利益”和“处罚违法犯罪”方面的作用。只有3.6%的同学选择了“不清楚”,从整体看,我校大学生对于法律的作用有着正确认知。而当被问及“您认为影响我国法律执行的主要原因”时,25.85%的同学认为“法制不健全”,16.1%同学选择“法律没有足够多的权威”,23.9%的同学选择“执法不严”,28.78%的同学选择“存在一些司法腐败”。

(五)对大学生犯罪问题的态度上

我校大学生持消极和放任的态度,只有少数同学认为大学生受过较高教育,不应该犯罪。由于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特殊时期,大学生价值观、法治意识淡薄、社会大环境影响成为主要原因。当问及“您对大学生犯罪怎样认识”时,有54.55%的同学认为“很正常,大学生也是社会成员的一份子”,而只有20.45%的同学认为“不可理解,毕竟大学生都受过较高教育”,剩下的25%的同学选择了“不好说,反正自己不会犯罪”。而对于“导致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33%的同学认为是“个别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问题”,20.5%的同学认为是“法治意识淡薄,抱侥幸心理”,12.5%的同学认为是“家庭畸形教育”的结果,有17.5%的同学选择了“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另外有10%的同学选择“客观现实所迫”,还有5%的同学选择“学校法制教育的力度不够”。

如,关于盗窃罪的理解。当问到“偷拿被人300元占为己有,是否构成犯罪”和“偷拿别人一部手机”时,有将近90%和97%的同学确定“已经构成犯罪”。但当问到“你知道偷盗价值多少金额的的东西会构成犯罪”时,只有23.86%的同学选择了正确答案“300-500元”,37.5%的同学选择了“1000元以上”,不到5%的同学选择了“3000元以上”,34%的人选择“不知道”。在对“《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进行的调研显示,40.91%的同学选择了正确答案“六个月”,剩余同学均未选对。

(七)普遍具有较强的规则意识

在“对于公路上闯红灯的行为”进行调研显示,只有8%的同学认为“不必大惊小怪,很常见的现象”,剩余将近92%的同学均认为对于这种行为“应严格禁止和加以处罚”和“应该加强宣传教育”。

(八)总体法律素养不高

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法制观念不强。有相当多的同学“迫不及待”地想加紧学习法律知识。在“您认为当前大学生群体的的法律素养总体怎么样”进行选择时,有63.6%的同学认为“一般”,有将近16%的同学甚至“表示忧虑”,只有19.3%的同学选择“还不错”,1%的人认为“很好”。对于“您觉得应该加紧学习法律知识吗”的调研显示,有达44.3%的同学选择“迫不及待”,39.7%的同学认为“目前涉及不多,可以先缓缓”,有15.9%的同学选择“现在掌握的法律知识足以应付可能发生的涉法问题了”。

三、针对我校大学生法律素养所存在问题之有效对策

(一)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建立起法律信仰

要正确看待当前社会中存在的某些司法腐败、执法不力和徇私枉法等现象,主流还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另外,引导学生要从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做起,建立起强烈的诚信意识(如考试诚信,杜绝作弊),强化规则意识。

(三)更加重视进行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始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原则

尤其要加强针对个体的教育引导,及时发现问题。如针对个别偷窃(工作中常遇到)、心理问题可能导致的极端行为等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教育引导、法律知识普及等方式方法,将可能的违法犯罪隐患扼杀在摇篮中。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素养;影响因素

当代大学生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其自身的法律素养直接影响着和谐社会的法制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文明的建设。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研究对建设法治国家、完善市场经济、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以及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进程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对于大学生法律素质养成的研究则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体制的转型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人们的生活从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原先落后、封闭的生活状态变为了一个开放和相对无序的状态,我们的视野也不断的开阔,但与此同时,生活状态的改变也带来众多的诱惑。大学生,作为刚接触社会的一类群体,意志力比较薄弱、思想较为不成熟且个人独立认识和分析问题的经验及能力也较为缺失,致使不良现象和行为在大学生群体中增势迅猛,甚至违法犯罪现象也屡见不鲜,大学生犯罪案件及犯罪人数自呈上升趋势!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案子,就发生在我们的周围,案件不仅涉及到他人的财产安全,还有他人的人身安全。这些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给学生本身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了无法估量的影响。我们不能将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简单地归结为是因为不懂法而产生的,更多的是因为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缺失所造成的。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教育

随着依法治国的推动,社会主义法制逐渐完善,社会生活中很多环节都能有法可依。但是当前法治建设所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是虽然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却难以充分及完全执行。主要表现在:一是有法可依,但却不有法必依;二是有法可依,但却不执法必严;三是,有法可依,却不有法必究。法治环节的种种失误使得大学生从原先的对法律充满了信任转而为充满了失望,这对于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是极为不利的。

(二)学校教育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与深入,高等教育的目的也从原先一味地培养社会精英向提高现代公民素质转化。公民的素质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法律素质教育,课堂教学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主要阵地,但目前高校(除了政法类院校或是专业外)普遍开设的有关法律的基础课程数量少、质量普遍不高。以笔者所在高校为例,涉及到有关法律的课程只有一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这门课也仅仅只是修一个学期,课程教学课时少、内容多,老师往往只是一味地匆忙赶进度,缺乏对知识点的分析,典型案例、社会热点问题等因为课时限制而不能进行,教师和学生之间缺乏互动交流,课堂的主角由学生变为老师,学生参与程度低。

此外,校园缺乏规章制度的落实,学校内部视规章制度为无物,呈现出失衡、乱序的状态,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有害而无利。上述的种种问题,使得当前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素质低下。

(三)家庭教育

家庭是孩子接触社会前最重要的生活场所,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并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的,它和其家庭教育有着重要的联系,家庭教育的优劣往往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在以父母占据主导地位的中国式家庭教育中,贯彻的是家长单项灌输式教育,家长在家庭中处于绝对权威地位,孩子只能绝对听从、绝对服从,甚至不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一方式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的文化知识、思想道德以及父母的法律素养的程度。

据调查,在导致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各类消极因素中,最直接的一部分原因来自家长的法制观念淡薄,孩子受到家长不良行为的影响,从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此外,当今中国的普遍家庭“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现象严重,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对子女的发展不能有一个正确的角色定位,只是一味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往往忽视其他素质的综合发展,从而造成子女素质发展的偏差,将法制教育等摆在了较为次要的地位。法律素质的培养理念没有在家庭教育中树立起来。

三、改善和加强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途径

(一)优化社会法治环境

优化社会法治环境,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须在有法可依的根本前提之下,切实全面贯彻实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要求全体人民都依法办事,使自己的一切言论和行动都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不折不扣地要求一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保障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能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贯彻“有错必纠”的方针;切实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所有违法者必须平等地追究法律责任,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享受法律以外的特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人民民主,才能优化社会法治环境,为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养成和学习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育校园法治环境

(三)培养良好家庭环境,重视家庭教育

家庭是教育孩子最重要的场所,父母是教育孩子的最初老师,他们对孩子的成长起着决定性作用。首先,家长要身体力行,增强家庭责任感。只有做到这一点,给孩子一个良好、健全的家庭环境,才能使孩子更好地接受全面的教育,使孩子在成长路上养成积极向上的人生观。此外,父母应该在督促孩子学习成才中意识到法律素养的重要性,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感,才能在潜移默化中对孩子产生影响,为孩子提供一个培养法律素养的环境。同时,家长也要在为孩子提供物质基础的同时,关心好孩子的精神是否快乐,关心还是的心理是否健康,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和疏导,避免孩子产生心理扭曲的现象,从而不考虑后果,激进地走上犯罪的道路,触犯法律,身陷囫囵,断送了自己甚至是他人原先美好的前程,令人感到痛心疾首。

大学生是社会建设最新鲜的血液,有着自己的突出特点。但在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方面存在着各式各样的问题,只有社会、家庭、学校等因素相互联系、影响和配合,才能切实有效地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最终才能保证“依法治国”战略的顺利实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雄厚的资源及支持。

参考文献:

[1]王钢.略论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4,(2).

(一)掌握了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但在理解上存在偏差

(二)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缺失

(三)法律践行能力较弱,知行脱节

二、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问题的成因分析

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应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但是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不容乐观,虽然他们有基本的法律知识,但是却法律信仰缺乏、法律实践能力不强,笔者认为这种现状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导致的。

(一)学校法制教育的匮乏

(二)传统历史文化的禁锢

(三)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处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个阶段的大学生富有朝气、敢于探索、接触社会越来越多。随着大学生深入持续接触社会,他们感受到的往往是巨大的现实反差,这是社会教育与学校及父母教育相互脱节的反应。社会教育的负面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两者的正面教育。社会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的效果,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强化和巩固大学生法律素养。当前,依法治国被确定为我国的治国方略,这是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但是也要看到,在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中,某些领域依然存在不利因素。如很多大学生在校外兼职,但是产生纠纷时,大学生基本上是投诉无门,行政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互推诿,大学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或采取其他手段解决,不乏有的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此外,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司法人员和司法活动中的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司法人员由于专业素质低下而办错案的情况屡见不鲜。所有这些,都会严重影响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信仰等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纸面上的法”不能转化成“现实中的法”,在这种社会环境下,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谈何容易。

(四)大学生自身因素的制约

关键词: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养;法律知识;法律意识

一、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必要性

法律素养是指一个人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来体现的。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时代不断发展的需要,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是现代人才所必备的重要素质之一,具有应有的法律素质也是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现代人才所提出的要求之一。理工科大学生是当代大学生的一个重要组成群体,是国家未来科学、技术工作的主力军,无论从国家建设、社会发展方面,还是理工科大学生自身成长、成才角度,加强理工科大学生的法治教育,积累基本的法律素养是十分必要的。

二、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及原因

理工科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能够意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但法律基础知识掌握薄弱

理工科院校由于学科设置和专业的特殊性,大学生法律知识相对淡薄,有人甚至不了解我国的司法程序和法院管辖制度,不知道遭遇侵权该向什么部门、向哪一级法院求诉;不知道请求诉讼有时效的规定;我国高校大都对理工科类学生偏理性逻辑思维发展,而忽略人文法律思维培养,忽略法律思维的培养必然会影响理工科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表现在理工科大学生维权意识不够强,在面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为避免麻烦,只要影响不大,不愿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理工科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存在的缺陷

法治教育内容跟不上社会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为适应其发展的需要,新的法律在不断出台,原有的法律其内容也在不断地更新。由于对大学生法治教育不够重视,导致法治教育的内容滞后,更新不及时,而流于形式。例如,有些法律规范在几年前都已经做出了修改,但在法治教育的教材里却仍显示的是一些过时的法律规定与法治观念。另外,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国家也出台了许多新的法律法规,而这些新的法律规范、法治观念却未能及时出现在法治教育的内容中。

三、提升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对策

1.树立理工科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新理念,思想观念是行动的指南,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进行指导就会有什么样的实践活动

提升理工科大学生的法律素养要以依法治国的价值体系为指导。开展理工科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首先应当树立起理工科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新理念,树立他们的法治理念,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其次,还要转变理工科大学生的大工科主义思想,由单一的只注重学习专业知识的思想向专业知识学习与综合素质提升并重的思想转变。理工科院校所培养的理工科大学生既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深厚的技术功底,还应当积累包括法律知识在内的广泛人文社科知识,树立起基本的法治理念,培育出必要的法律意识。最后,开展理工科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应当转变法治教育的理念,将培育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与崇尚、法治理念的树立与法律意识的培养作为出发点。

2.根据理工科学生特点及专业特点强化师资力量,优化师资队伍,改进和完善教育手段

师资力量是影响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因素,高校法治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是提高法治教育水平的基本要求,进行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基本保障最终还要靠高素质、充实的高校师资队伍。在我国高校中,从事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师资力量十分薄弱,这一点在理工科院校中显得尤为突出。一定要加快师资力量的建设步伐,充分吸收与利用社会教学资源,开展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应拓宽工作思路,尝试引进一批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人才,充实高校法治教育的师资力量。

3.利用校园媒体等资源创造良好的校园法律环境

理工科院校的校园文化是大学生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开展理工科院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是推进理工科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有效举措和有力载体。加强理工科院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对于树立理工科大学生的法治理念、培养其法律意识,提高理工科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其综合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理工科院校是培养国家未来科技创新人才的摇篮,是高科技人才的孕育基地,有着其自身的校园文化特点,进一步加强理工科院校的校园文化建设、酿造有利于理工科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校园文化,促进法治教育工作的发展,使校园文化建设成为理工科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形式,可以促进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素养法律意识法律心理法律道德

1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回顾

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从我国的普法教育开始就一直常抓不懈,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一五”、“二五”、“三五”普法中学生属于重点对象之一,在“二五”普法青少年行列别强调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四五”普法的对象虽然没有提到学生,青少年仍然属于重点对象。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能够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学校园里的违法犯罪现象或者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现象有所下降。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的转型,社会生活各方面随之发生结构性的变迁,原来相对静止、相对封闭、有序的生活状态,走向了变动、开放和相对无序的状态,给我们带来更快更多的消息,这些消息在开阔我们视野的同时,也带来众多的诱惑。大学校园里的“天之骄子”们,由于意志力比较薄弱和个人认识分析断问题的能力还不成熟,致使不良现象和行为甚至违法犯罪现象增多,大学生犯罪案件及犯罪人数自l999年起有所上升。

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的调查很具特点:2001年该区在校大学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还300%,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并且得出结论,大学生犯罪大多数是因为不懂法,该院在2003年3月28日成立了“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从法制宣传教育角度预防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现象。

但2004年,云南大学2000级学生马加爵因打牌被怀疑作弊,怒杀四名同学;2005年,马瑞丰从小被家长、老师和同学认为是好学生的大学生,仅仅是想得到一部手机伙同社会人员杀死一名出租车司机;2006年,河南南阳市新野县的一个小村庄,大学生李征拎着镢头连杀七人,其中三人与他有点“小恩怨”。在大学校园,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给学生本人和家庭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在看着这一个个案例,我们不能将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简单归结为是因不懂法而造成的,这种犯罪行为与其他犯罪行为一样,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

2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分析

大多数学者对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分析认为:贫困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第一原因现今的大学生,面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环境,有着广泛的社会交际和较高的消费水平,但却没有固定的收入,想法弄钱促使其实施一些犯罪行为。但笔者认为,认真分析大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原因,真正关键性原因在于大学生的思想认识能力低下和心理素质不健全。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素养;大学生

我国正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社会权益被公民所平等的享有,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其必须担负相应的责任。对于大学生这种社会栋梁来讲,更是需要对法治内涵充分理解,提升个人法律意识,对于外界的各种不良诱惑,能够自觉抵制,弘扬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1、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意义

1.1构建良好的校园环境。

大学校园是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是传授知识的场所,每一个大学生应该充满积极的正能量,方可以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其中,法律素养是大学生必须具备的一项素质。需要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水平,通过学习相应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律素养,能够知法懂法,学会利用法律来维护个人权利,对社会上的各种负面因素,能够自觉抵御,从而维护校园环境。

1.2提升素质,完善素养。

在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不仅要求人才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还需要有高尚的思想素质,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应试教育模式下,大部分学生在大学之前,往往只注意学习文化知识,没有足够的法治意识,无法分辨复杂社会中的是非。而大学教育过程中,借助于一系列的法治教育,包括《法律基础》等,促使学生对基本的法治常识积极掌握,个人思想道德修养得到提升。高校大学生不仅能够对本专业知识积极掌握,还可以培养法治理念,提升道德素养与综合素质,更好地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当中。

1.3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个人实力。

正能量的新型人才是社会主义现代建设中十分需要的,通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能够帮助学生重视法治教育实施的紧迫性,遇到了问题,能够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对国家个人的利益合法维护。

2、现阶段大学生法治素养发展的现状

2.1法制意识不强,容易出现犯罪问题。

大学生与书本知识接触较多,且有着较为简单的社交圈子。家庭及学校的双重保护,其没有足够的法治意识,往往采取单纯的心思及狭窄的视角来处理社会问题,外界的不良因素很容易影响到他们,导致有多样化犯罪行为出现。部分大学生进入校园接触的学生有差异化的家庭背景,产生盲目攀比心态,如果自我挥霍需求无法满足,就会出现盗窃行为;而具有较高知识和技术的大学生犯罪行为,往往会给社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危害。

2.2社会因素的影响,导致大学生走上错误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在不断增强,我国经济获得了飞速发展,但是也有诸多的不良社会因素出现,制约到社会经济的发展。近些年,我国开始大力构建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将依法治国理念切实实施下去,逐步出台和完善了法律条款,但是部分人员为了获取较大利益,依然会打球,导致法律权威性受到影响;依然无法彻底杜绝非法谋取权益等不法行为。

3、思想政治教育背景下如何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

3.1依据学校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高校法治教育的实施,专业性较强,主要目的是促使大学生的政治道德及法治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进而指导其参与社会建设及经济建设。在这种情况,学校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师资,借助于专门培训,促使教师的法律专业素养得到提升;对法治常识阅览场所进行构建,通过阅览,来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

3.2优化网络环境,营造传媒环境。

互联网时代下,要求大学生能够正确看待互联网的优势和弊端。职能部门需要发挥作用,对网络环境严格监管,避免社会成员受到不良网络信息的负面影响,将良好的传媒环境构建起来;此外,高校也需要定期经常的组织讲座,引导学生能够对网络正确看待,对于那些不良的信息,能够自觉抵制;要积极学习法律文化知识,提升个人综合素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以便从内在拒绝腐败信息腐蚀。

3.3将法律指导实践开展下去。

3.4增强个人修养。

大学生要充分考虑未来的社会实践,要想获得周围人的认可,就需要具备较高的道德情操。因此,在校期间内,学生需要对法治方面的知识积极学习,充分重视法律素养的意义,不断努力,提升个人思想政治水平。针对外界的各种不良诱惑和侵蚀,大学生需要提升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掌握的法律知识灵活运用,对外界诱惑自觉抵制,要一直坚持乐观积极的精神,努力学习思想和马列主义,对现阶段社会上出现的腐朽思想及时总结。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是高校大学生,其法律素养及道德水平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进步与发展,因此,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施中,就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促进其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刘建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法律素养提升的必要性[J].纺织服装教育,2015(10)

[2]陈颖.思想政治课视野下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研究[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5(7)

关键词:理工特色;高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

一、理工特色高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途径介绍

二、理工特色高校在学生法律素养培育方面的局限性

(二)课堂外法律素养培育渠道有限虽然理工类学生不需要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但是,树立法治意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也是必需的。目前,课堂外培育学生法律素养的渠道主要是社会实践,如组织学生观摩法庭庭审、创办法律援助中心、参加法制宣传等,由于客观条件所限,再加上有的高校主观上不重视课外法制教育,课外法律素养培育渠道较少。

(三)师资法治教育能力不足目前,理工类高校的法治教育专业的教师队伍内部结构不合理、法律素养欠缺,不仅缺乏优秀的法律方面的教师、专家,而且教师队伍的法律素养也参差不齐。很多理工类高校中承担法治教育角色的教师的专业背景是思想政治教育,对法律缺乏深入的研究。一部分教师自身对学生法治教育不够重视,在培养学生法律素养方面作用不大。而大量理工专业课教师由于其知识背景和法律专业相距甚远,种种主客观因素造成其无法在教授专业课时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渗透。

(五)评价体系不合理不少理工类大学的评价体系比较单一,受“唯分数论”的影响,对学生的评价指标主要看专业课成绩,另外也参考思想表现、参加活动情况。在这种评价体系中,学生参加理工科专业竞赛获奖、获得专利等受到极大的重视和鼓励,但很少有学校把法治指标纳入对学生的考评体系,缺少对法治活动的积极评价,也很少把法律素养及法治活动表现作为对学生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理工特色高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路径

(二)改变不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目前的人才评价体系中,对教师的评价主要是品德、教学及科研表现,对学生的评价主要是品德、学习成绩、参加活动等,缺少法治考核指标。教师在法治教育方面的投入、学生在法律素养方面的表现尚未被足够重视,无法发挥师生在法治教育方面的积极性。因此,要改变单一的人才评价体系,改变唯科研、唯成绩的人才评价体制。在学生的素质发展考核中,要有意识地加入法律意识的考核指标,并把其纳入思想政治表现的重要指标,从而提高师生参与法律活动的积极性。

(三)优化理工特色高校的法律课程体系首先,应大力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法律内容所占比重。在修订与完善该课程教材时,建议增加法律内容的比重,并且增加与学生有关的案例,从而引发学生思考,提高其辨别是非的能力。第二,要完善理工类学生的课程设置,多开设与专业有关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例如,教学单位在编制培养计划时,需要慎重考虑与本专业有关的有哪些法律课程,把这些法律课程有机融入理工类的课程计划中。可以适当开设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行政法、诉讼法等与理工科学生关系比较密切的课程。另外,要体现“课程法治”元素,鼓励教师挖掘理工类专业课中的法治元素,让法治与所授专业课更好地融合。例如,在计算类课程的教学中,可以加入防范计算机犯罪的内容,在学生学习科学技术之余认识到规范自己将来的从业行为。又如,在讲授一些科学发明的原理时,可适当加入专利法的内容,用法律知识为学生将来可能从事的发明创造保驾护航。

Abstract:InthegradualprocesstowardsasocietyruledbylawinChina,legalliteracyhasbecomeoneofthemust-havequalitiesforuniversitystudents,sotheIdeologicalandMoralCultivationandLegalBasiscourseisimportanttothecultivationofcollegestudent'slegalliteracy.Startingfromthecurrentsituationofcollegestudent'slegalliteracy,combinedwiththecourseofIdeologicalandMoralCultivationandLegalBasis,thepaperdiscussedthewaytoimprovecollegestudent'slegalliteracyforimprovingtheactualeffectofIdeologicalandMoralCultivationandLegalBasiscourse.

关键词:法律素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意识;教学

Keywords:legalliteracy;IdeologicalandMoralCultivationandLegalBasis;legalawareness;teaching

0引言

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中国社会正逐渐迈向法治社会,任何人尤其是大学生们都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法律素养已成为大学生们必备的素养之一,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已成为高校必须承担的任务,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正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的最好切入点。

1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

所谓素养,是指“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身心特征及其基本品质结构”[1]其实就是指人们能够把所学的知识内化和融合,并对自己的思想、行为等产生影响。法律素养就是人们对法律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实践运用法律的能力和自觉提高的综合体现。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则是指大学生认识、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或素质,主要表现为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法律知识是理论基础,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是法律素养的外在表现,三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当前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主要表现在:

1.1法律知识缺乏

当前,绝大多数学生都意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并想去学习法律知识,事实却是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欠缺。

第一,基本法律知识缺乏。基本法律知识是指作为普通的社会公民所应具备的法律常识,包括一般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和我国主要的部门法知识。[2]调查发现学生对这部分法律知识缺乏整体上的了解,尤其对我国主要的部门法知识掌握情况更不乐观。

第二,基本法律常识缺乏。很多学生无法分清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不清楚哪些是“可为”,哪些是“不可为”,不知道违反法律必须要接受法律的处罚,这些基本常识的缺乏使当前大学生的基本行为选择出现了问题,导致犯罪率上升。

1.2法律意识不强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促使公民积极守法。[3]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强主要体现在:

第一,混淆道德与法律。常常将法律问题道德化,习惯于从道德的角度去看待法律问题,不能准确地辨别道德与法律及二者的关系。

第二,对待一些社会现象和涉及情感因素的问题的评价和处理缺乏公平公正的标准,习惯将感情因素加入其中。

第三,对于一些涉及到个人权益的事件,很多学生不愿意采取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1.3法律能力欠缺法律能力是体现大学生法律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主要表现就是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内化与外化能力。当前,学生在这两方面的表现不理想。首先,大学生自主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不强。很多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只是通过《基础》课的课堂教学,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完成公共课任务,修满学分,自然也不会在课后去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其次,大学生将自身法律知识外化的能力弱。很多学生没有真正理解法律意义,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律意味着一种权利、一种保护,从而不善于将自己的法律知识运用于日常生活中,缺乏维权意识,不懂如何维权,更缺少维护法律尊严的行为。

2《基础》课在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上存在的问题

05方案改革后,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合并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主要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面对新的变化,作为对非法律专业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的主要途径的《基础》课的法律部分教学遇到了诸多困境,在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2.1教学课时无法容纳全部教学内容合并后的《基础》课,教材几经修改,但法律部分的内容并无突出变化,法律知识完整的章节只有第7、8两章,另外第5、6两章中也有少部分法律内容,从篇幅上看,法律部分只占教材的1/3稍多一点。基于此,高校都大大缩减了法律部分的教学学时,而且大部分高校是按照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来划分教学,一般留给法律部分的教学学时在10到20学时之间,仔细分析教材,其涵盖的内容与原先的《法律基础》几乎完全一样,只是内容更为精简而已,罗列出较多的法律条文,缺乏帮助理解的辅助型教学内容,知识晦涩难懂。这使原本就存在的课时少与内容多的矛盾更为突出,致使很多学生甚至是任课教师都觉得无所适从,影响了教学效果。

2.2教师的教学能力难以达到教学要求新的《基础》课内容体系和讲解上要求将道德与法律、德治与法治紧密结合起来,既能在德育中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又能在传授法律基础知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这就要求教师必须要把握《基础》课的真正目的,然而很多教师难以把握这一点,在教学中依旧遵循以前的教学模式,把二者割裂开进行教学,这对大学生在德育的过程中同时培养自身的法律素养是不利的;还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来自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课,对法律知识掌握较少,不能及时调整自身知识结构,进而在教学中无法得心应手的讲解法律部分,更不能从深层次上将德育和法制教育融汇贯通,难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2.3实践教学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实践教学是一种以实践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理论教学,成功的实践教学可以引起学生学习理论的兴趣,巩固理论教学的成果,促进理论教学的发展,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情感,提升法律素养。然而很多教育者由于理论课教学学时的缩短,教学任务重等原因,就大大压缩实践教学或简单安排实践教学,没有具体的规划、制度约束等,致使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学生无法从教学实践活动中获得感性认识,提升学习兴趣,反过来也不利于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实践教学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也影响了教学效果。

3《基础》课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途径

3.2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的作用作为理论教学的重要补充,《基础》课教学应尽可能多地、合理地安排法律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参观监狱;和学生一起观看法律题材电影,并一同分析影片中的内容;组织学生开展法律辩论赛和模拟法庭;帮助学生组建法律社团;课程组可以与校外建立法律社会实践基地等。这不但可以减少课堂教学的负担,同时也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亲身体验的机会,帮助学生实现对法律知识的内化和外化,激发学生学习、参与法律的热情,提升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3.3提升教师的法律素养合并后的《基础》课要求教师既要有很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又要有较高的法学素养。

第一,教师要充分利用较少的课时将法律知识讲完、讲好、讲透,必然要求教师要全面掌握法律知识,总结法律知识特殊的教学方法,方能完成教学任务。

第二,教师必须树立法治理念、公民意识、权利意识等,并在讲授的过程中将其融入教学内容,使法律知识与法治理念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法律教学的目的。

第三,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新的法律条文等不断出现,学生的法律需求也在不断提升,这都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教师应通过各种交流、培训和自主学习不断增加和更新法律知识,提升自身的法律能力,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1]面向2l世纪中小学素质教育论纲[M].山东教育出版社,1996:3.

关键词:创业;创业能力;法律素质培养

创业能力是一种多元化的综合能力,不单包括自我管理能力、工作胜任能力、终身学习能力、社交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还包括学生自我认知、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择业心理素质、就业法律知识、求职技巧等方面的能力。近些年来关于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的研究十分活跃,很多学者从多角度结合大学学校教育的特点提出若干合理化建议和解决大学生创业实际问题的具体对策,为高校学生创业能力的提高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建议。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在创业能力上的体现研究也成为其中主要的研究方向。

但是事实上大学生基本法律素质的现状并不乐观,大部分在校学生对一般法律问题有比较正确的看法,同时也有维护自身权益的强烈的意愿,但是大学生普遍对法律诉求的信心不足、法律意识本位思想严重、认识与行动上存在偏差的现象也很突出,学生创业所涉及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教育亟待加强。应立足现有法律基础教育,进一步探讨法律教育的创新性改革,更好的迎合创业教育的需要,使学生能在法律框架内依法创业,努力使学生创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那么如何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实现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在创业能力上的良好体现呢?

首先课堂教学应该是大学生创业法律素质培养的主阵地。

其次校园网建设是大学生创业法律素质培养的良好途径。

再次,结合创业实践进行实践参与型引导也是较好的提高学生法律素质水平的良好途径。

网络信息大爆炸是我们共同面临的现实,网络信息浩如烟海,学生鉴于自身法律素质水平的限制,无法从深层次理解和剖析事件的真实性从而指导自己的行为,轻信网络谣言、不负责任的散布虚假信息、不正当的交友活动,参与网络诈骗,进而导致校园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学生参与教师引导下的网络法律实践活动,可以使学生提高认识水平,加快其法律素质水平的提高。

THE END
1.学习微讲堂以法治力量引领社会风尚要拓宽庭审公开渠道,依托庭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司法的导向、法治的进步。二是加强文书说理。裁判文书是抽象的法律条文在具体个案中的内化和运用。裁判文书影响人民群众是非善恶判断的标准,凝聚着社会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YwMzU0OQ==&mid=2650553534&idx=2&sn=b09d2bbaafc7970e551c7fa631e5c8d5&chksm=89d3b486da0340680d75f5f5178ea67fc2d3afb68c0a41330266e732c42d55d7dd8f82b999ca&scene=27
2.坚持问题导向有效防范未成年人犯罪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有的规定过于简单、分散或不够科学;另一方面,相关部门缺乏有效协同,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惩防信息共享不畅,甚至出现责任推诿等问题。二是预防教育不足。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主要依靠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但是存在着教育理念落后、教育方式传统、教育内容单一等现实问题。三是治理效果有http://ycdz.jsjc.gov.cn/wenhua/202411/t20241129_1680880.shtml
3.让法治种子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二是优化法治教育课程设计。根据青少年成长规律和学习特点,结合规则意识培养、法律知识普及和法治观念树立等内容,系统设计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系统连贯的法治教育内容,小学阶段以生活中的规则为主,初中阶段侧重法律意识启蒙,高中阶段关注法律制度和责任承担。同时,学校应深度挖掘地方资源,利用司法案例、法治文化和实践场http://www.jyb.cn/rmtzgjyb/202412/t20241213_2111282695.html
4.立法透明度提升,法治社会信任度增强实用工具3、公众参与程度不高,公众在立法过程中的参与度有限,难以充分表达民意。 提高立法透明度的措施 为提高立法透明度,增强法治社会的信任感,我们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完善立法公开制度,确保立法过程和立法结果的公开,让公众了解立法决策的全过程。 2、加强立法解释工作,对法律条文和解释进行及时、全面的公开,消除公众对法律https://www.kanfawang.com/post/19686.html
5.法制观念淡薄整改措施[摘 要] 由于我国职业教育起步较晚,法律教育体制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职校生自身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素,形成了目前我国职校生法律意识方面的缺陷。近年来,在职业学校中违法事件在数量上呈现出越来越多、在性质上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趋势,但是由于职校生本身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而未被重视。比如,在考试中,趁同https://www.360wenmi.com/f/file8bga0q5z.html
6.行政法律体系完善中的法律实施问题查琪琦律师律师文集造成法律实施不尽如人意的原因较多,其中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长官意志浓厚、官本位风气盛行是一个深层次的原因。部分公职人员有的习惯人治,认为法治无用;有的认为法律只是一种工具,是否运用法律取决于是否有必要和有利;有的将法律主要用于对人而不是对己,主要用于治老百姓而不是治权治https://www.lawtime.cn/article/lll115924326115929420oo706251
7.农村法治建设的现状及建议范文造成农村居民对权利义务不了解、法律意识淡漠。社会生活和农业生产形式简单导致农民不使用法律武器,法律逐渐淡出农民视野。3、传统乡土人情社会影响《乡土中国》中写道:“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是情大于理的熟人社会。”农民长期处在乡土人情社会中受传统观念影响,“情”大于“法”、情大于理,遇到事情会通过以往传统习惯和https://www.youfabiao.com/haowen/38608.html
8.新时代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及原因分析1当前我国整体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 1.1法律意识较为单薄、权利义务观念不强 法律的实施以主体之间的平等或相对平等为基础,强调法律意识即强调规则意识,讲求主体要具有权利与义务观念。而当前一些公民法律意识较为单薄、权利义务观念不强,他们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没有民族责任感,对社会不负责任、对家庭不负责任https://www.fx361.com/page/2019/0719/5330779.shtml
9.现阶段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现状及其改进摘要: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有助于农民形成法律至上的观念,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有利于增进农村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法律实施效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但现阶段我国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为不知法、不懂法、不重法等。而落、促进农村经济增长与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村和https://m.findlaw.cn/lawyers/article/d402231.html
10.专业视野新时期律师化解社会矛盾之思考——以城乡社区治理为视角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对现行法律了解过少;第二,不能全面地看待法律,进而缺乏理性的认识;第三,不懂得如何应用自身权利;第四,存在遇事找关系不找法律的传统观念。 (二)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公信力不足 尽管现在越来越多的律师已经参与到了社会矛盾化解中来了,但是律师化解社会矛盾的社会https://www.cdslsxh.org/389/7271/117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