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是否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直接决定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成效,也直接决定着法治能否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当前,在我市聚力攻坚突破的关键时期,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切实把全面依法治市的要求落实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
外化于行是关键。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关键是提高法律实践能力,特别是要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要求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做任何事情都要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去思考,运用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具体来说要坚持合法合理行政的原则,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原则。更为重要的是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要牢记程序正当原则。树立程序意识和程序思维,重视决策程序,提高依法决策的水平。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法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五个必经程序的基础上,增加决策启动、调查研究两个必经程序,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更加完善。二是健全社会公共政策的群众参与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将群众参与贯穿于公共政策备选方案的规划、执行、评估、监控直至终结等各个阶段。三是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作为决策失误后的补救性机制,能有效防止或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有利于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固化于制是保障。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不仅需要法治思维观念的形成,更需要制度的保障。当前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建立法治考核机制,提高依法履职水平。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以考促学机制,提高学法用法自觉性。要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和考核。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要建立学法用法表彰通报制度。每年定期举行表彰大会,对学法用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三是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约束公权力。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公民监督权力。尤其是要落实公民的各项民主权利,保证公民对权力的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