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能力
法治思维不同于人治思维等,它是指公共权力的掌有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逻辑和法律规范对各种社会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法治思维决定、支配着法治方式,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具体体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和实践两个层面,为新时期治国理政指明了具体的路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新时期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这是领导干部在我国政治体制中所处的地位所决定的。在我国。领导干部是公共权力的主要掌控者,如果其权力不能得到有效的限制,就可能会导致、权钱交易、权力滥用等情况的发生。而限制公权力最有效的手段不是领导一句话,也不是某一个政策、制度,而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治方式,而要运用这一方式。前提必须具备法治思维。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是形势所需
三、当前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应抓好的几项工作
1.加强干部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干部培训是推动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平台,是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必由之路。一是培训机构上,强化党校的法治教育功能。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党校教育是第一位的,其核心是政治、党性、素质和,能力的培训。其中,能力培训就包括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二是在培训形式上,引入案例式、研究式。体验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以时政热点、焦点案例等材料为载体,强化教师与学员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动态信息交流,引导学员形成新的认知结构,培养用法律思维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培训内容上,增加法学课程在干部教育中所占的比例,对法律知识、法律原则及法治精神的内容合理配置,适当增加执法、司法实务内容,还要增加未来法治建设重点、难点及我国法治状况的内容。
2.改善法治环境,通过改善外部环境影响和促进领导者的法治思维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抓住关键,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天会议的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二)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各地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义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实施合法性审查,否则不得施行;加强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搞地方或行业保护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从源头上杜绝行政权力的滥用和扩张。
(三)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行政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废、改情况,及时调整、梳理执法依据,建立健全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权限、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依法向社会公布;要强化程序意识,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则,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要严格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随意性。要强化服务意识,公开办事程序、条件和要求,减少办事环节,实施“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要积极主动服务,有效开展上门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等多种服务方式;要走基层、下社区、进工厂,了解社情民意,解群众所难,化群众所忧,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四)推进法制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行政听证以及行政处罚卷宗评查、投诉、备案、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从根本上约束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要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畅通群众执法投诉和行政复议渠道,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积极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促进行政机关规范管理;继续推进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行政问责,有效预防和遏制违法行政。
三、加强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和人社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为推动人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职的基本方式,突出问题导向,锐意改革创新,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作用,使部门职能进一步转变,重大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监察效果进一步显现。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培训。把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面向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分级分类教育培训,通过组织依法行政大家谈、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法治讲座、案例评析、法院庭审旁听、法治专题研讨交流等活动,推进法治思维入脑入心,在人社系统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人社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局机关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组织参加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培训班。
(二)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围绕依法行政工作难点重点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研究确定人社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争议预防与处理、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等依法行政调研课题,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和措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
(六)完成“六五”普法任务。坚持上下一盘棋,创新思路,积极作为,加大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努力消除人社政策法规落实“最后一公里”和“肠梗阻”问题。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业务机构要将法治宣传贯穿业务工作始终,组织普法需求调研,开发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品,组织个性化、专业化的普法宣传活动。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政策法规“五走进”活动,组织开展人社政策法规集中宣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实务操作培训活动。
(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基准,减少执法随意性,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规范有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有计划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积极探索整合人社部门各项执法权力,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沟通协调其他部门,推动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着力在劳动保障综合执法机制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等方面取得突破。
(八)提高复议应诉质量。认真学习、主动适应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积极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研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问题,依法纠正违法不当行为。探索建立法制机构、业务机构、法律顾问、专家共同参与的复议审理合议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横向工作联系,探索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处理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争议统计分析制度,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复议诉讼情况,做到定期统计、定量分析、数据比对,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依据。逐步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和社会效果。完善工伤保险行政争议预防与处理部门协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依法行政推进年”活动是今年人社法治工作的重点,要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法治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贯彻落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下达任务,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确保活动任务落到实处。
当前,黔南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转型的关键时期,要实施好开放型后发赶超、创新型驱动、“一圈两翼”区域发展“三大战略”,推动黔南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必须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重要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在牢牢把握正确方向上下功夫。依法治州朝着什么方向推进,是根本原则问题。如果方向错了,就会误入歧途。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为噪音杂音所扰,不为错误思潮所惑,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牢牢把握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切实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在着力完善法制建设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州的立法作用,突出黔南实际,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程序,创新立法方法,修改完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制订修改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推进文化繁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领域的法规规章,杜绝部门利益法制化。
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上下功夫。各级政府是行政执法主体。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依法决策,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城市管理、食品卫生等领域综合执法,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在维护社会公正上下功夫。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逐步建立一套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转的司法体制。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牢固树立司法权威,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高度重视涉及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执法和案件审理,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职权。
镇人民政府坚持行使行政权力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切实保障依法行政的成效性。班子成员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整处理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尽全力保证辖区内人民群众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保障决策科学民主。
明确各部门行政决策权限、范围和规则。建立健全了立项论证、风险评估、成本效益分析、执行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都事先做好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切实加强依法执法。
在便民服务中心上墙了各部门具体、期限明确、责任落实的执法流程,明确了各部门的执法权限。同时加强依法推进相对集中的综合执法工作。在年初同各部门执法人员签订了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并推行了行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并把依法行政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年底严格逗硬考核。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行为的检查督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开、亮证、告知、听证、说明理由、回避等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标准和规范。
五、行政审批高效便民。
认真落实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依法明确受理、办理权限。行政审批纳入了镇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规范、流程优化、时限明确,按时办结率100%。
六、政府信息依法公开。
除法定事由外,做到了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具体的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涉及公众利益或社会公共事务的内容在决策后24小时内公布,政府文件在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办理申请公开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平台有效运行。
七、行政权力受到制约监督。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依法接受了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接受上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
八、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
建立健全了政府会议学法、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制度。大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认真督促每个工作干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