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今年的主题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良好生态本身蕴含着无穷的经济价值,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增值自然资本,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因此,保护绿水青山,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我国有健全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体系,涉及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自然资源、绿色低碳等多个领域,筑牢了保护绿水青山的法治防线。
今天,请跟着小普一起
来学习几部
又具有代表性的
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里明确强调了“生态文明”,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和保障,同时也为社会各界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遵循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生态环境领域的“基本法”。201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开篇就确立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并再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同时明确了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公民发现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野生动物是世界生物多样性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维系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环节,也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作为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专门法,旨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我国公民应当树立法律意识,严禁违法捕猎、运输、交易、圈养、食用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社会公众应当增强保护野生动物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意识,防止野生动物源性传染病传播,抵制违法食用野生动物,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接到举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推动力,绿色低碳发展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在法律层面将节约资源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制定该法是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树立低碳节能的生态环保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新闻媒体应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