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4月25日消息2021年4月25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对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作出重要指示。
一年来,广西政法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巨大热情和自觉行动,以思想大解放和作风大改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一年来,广西广大政法干警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切实担起保护好广西山山水水的历史责任,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美丽形象的发力点。
今天的广西,愈发生机勃勃,处处绿意摇荡、山川秀美,八桂大地更美丽!
创新护山理念让山更青
仲春时节的八桂大地,千山叠翠,万木争荣。
在百色市田林县,被誉为“桂西屋脊”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岑王老山,满目苍翠,溪流潺潺。
2021年7月,护林员在林区内开展巡查时,发现在老山田家湾屯附近的山林,有大型挖掘机在开路,大量林地被破坏。当晚,田林县检察院发挥捕诉一体办案优势,依法提前介入该起涉嫌破坏自然保护地犯罪案件。
2021年以来,田林县检察院累计办理涉破坏林业资源类犯罪案件125件149人,保护森林面积累计7500亩。
为留住绿水青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导广西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林长+检察长”依法治林新模式,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与审计机关生态司法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司法与审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在“重钙之都”贺州市平桂区,大理石矿资源保有量居广西第一。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不同程度的开采造成了林地的损坏。
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后,如何既能惩罚破坏者又能修复生态资源?
2022年3月14日,由贺州市检察院、平桂区检察院联合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平桂区林业局共同设立的贺州市首个补植复绿基地在平桂区揭牌成立。
该基地第一期规划总面积300亩,后期逐步在辖区范围内停产矿山采石场、森林火灾受灾等地块建立起“补植复绿”示范点,将该补植复绿基地打造成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警示教育为一体的生态恢复样板地。
“异地补植复绿基地的建立,是‘一诉双赢’的恢复性司法创新举措。”平桂区政府副区长黄友生评价。
3月18日,富川瑶族自治县龟石国家湿地公园水库旁的复植补种教育基地,一棵棵“重生林”的绿芽纷纷冒出枝头,绿意渐显,与水库相映成趣,山水一色。
当天,富川瑶族自治县法院10多名法官来到该基地,为“重生林”再添新绿。而此次复植补种的30棵柳树,全部是由该院审理的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的被告人谭某出资补种。
复植补种教育基地,是富川瑶族自治县法院为更有效打击涉环境资源类犯罪,率先在贺州市适用恢复性司法理念而建。至今,复植补种教育基地共补种各类树木1400余棵且均已成活,面积达20余亩,最大限度地恢复和保护了生态环境。
不负青山,让青山更青。广西,用高质量的司法实践为深化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屏障,步履铿锵。
碧波荡漾,成群白鹭飞舞其间……春日的漓江,风景如画,尽显生态美景。
2021年5月,“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和“广西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揭牌成立。
“这是集行政权、司法权、执法权联合发力,打好漓江司法保护组合拳,给予漓江综合司法保护常态化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二级高级法官、环境资源庭庭长蒋太仁说。
一年来,保护漓江,举措频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桂林市政府,共同签署漓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2021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自觉肩负起守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职责。
桂林市公安局漓江分局在磨盘山和竹江码头及漓江83公里沿江水面交通、重要渡口现有的90个摄像头基础上,将漓管委88个、海事局54个、旅股公司30余个摄像头一并接入视频专网,实现对漓江全流域、全方位的视频监控全覆盖。
全力打造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升级版”,2021年,漓江干流水质保持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漓江保护经验做法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为促进柳江河的“长治久清”,柳州市检察院牵头推动河池市、贵州黔南州、黔东南州三地检察院就接壤地界的柳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开展协作。柳州市公安局与市河长办共同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柳州市“河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共同打好碧水保卫战。
2021年,在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中,柳州在全国3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一,再次“蝉联冠军”。
打赢蓝天保卫战让天更蓝
一组数字显示,2021年,广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8%,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第7名。
空气质量的改善,壮乡儿女有着深切的感受,越来越多的人晒蓝天、晒美景,而且晒得更有自信。蓝天白云,成为人们对壮美广西最朴素的理解,也成为人们美好生活的一部分。
蓝天白云间,写满了广大政法干警的担当。
雨后的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塘市村委附近的小山,绿染山坡,春意盎然,空气清新。
这里,原来是一个约30亩大的露天垃圾场,每逢气温上升便散发阵阵恶臭。由于倾倒的垃圾没有及时有效清理,时常发生就地焚烧垃圾的行为,产生的有害气体更是加重了该区域的环境污染,严重影响附近10个村屯近3000多村民的生产生活。
2021年9月,综合治理工程顺利竣工,垃圾场的污染问题得到彻底根治。
秸秆、垃圾露天焚烧会产生大量浓烟,造成空气污染。针对农村乡镇这一普遍现象,全区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乡村露天焚烧秸秆污染大气专项监督行动,督促有效治理农村大气污染问题。
来宾市检察院统筹部署开展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环境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深入29个纳入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乡镇摸排走访,综合施策、合力攻坚。
梧州市龙圩区周边及四个镇普遍存在露天焚烧秸秆或路边焚烧垃圾等现象,龙圩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现场制止秸秆焚烧21起,现场教育24人,守护蓝天白云。
打赢蓝天保卫战,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环境公益诉讼裁判指引》等司法审判指导意见,广西各级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方式,依法公正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1年,广西各级法院共审结生态环境资源各类案件12936件,判决生态环境修复金4765万元。
切实担起保护好广西山山水水的历史责任,广大政法干警知责尽责、知重负重,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动力愈加强劲,一幅“壮美广西”的宏大画卷正在徐徐铺展。(尚永江卢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