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中华优秀法治文化十讲》是西北工业大学副教授韩伟、西北大学法学院博士闫强乐在法文化领域研究的最新成果。该书以“构建中国法治模式”作为价值追求,着眼于发掘中华法治文化的历史传统与时代意义,并积极探寻法治传统与法治实践的契合点,为更好地实现优秀传统法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研究范式。
别出机杼:追寻“法治文化”的历史传统
但是,在全球化与本土化并行的当今社会,以西方为中心的法律话语霸权逐渐衰落。随着“法律东方主义”的认知局限被打破,人们更加重视从中国历史经验与文化传统中汲取推进法治建设的营养。乘此东风,《中华优秀法治文化十讲》便大胆突破“法治”概念之窠臼,以“构建中国法治模式”为价值追求,引用管子与韩非“以法治国”之论说,阐释中国古代法“法治”观念——中国古代的“法治”指的是以法律作为治国理政和控制社会的重要手段。进而在对中国历史的研究和体察的基础上,指出“中华法治文化是以儒法思想为精神内核,以周秦汉唐法制为外在形式,指向国家富强与治理效能的法文化系统”。这是一种用中国话语解读中国法律现象的有益尝试,此举不仅有助于拿回对法治文明的阐释权与评价权,而且将指向治理的传统法文化纳入研究范畴。这种研究视角的转变,将研究的重心聚焦治国理政的政治运作过程,既能充分挖掘中国古代大国治理的智慧资源,具有丰富的学术价值;又紧扣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社会现实,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
博览远观:重塑中华法治文化谱系
中国作为历史悠久的文明大国,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适应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具有鲜明自身特色的法治文化,并深刻影响当今社会法治建设。在对我国法治传统充分发掘的基础上,该书作者试图构建一个贯通古今,兼容并包的法治文化谱系。
古为今用:优秀法治文化的现实观照
《中华优秀法治文化十讲》中,几乎每一讲都提炼了优秀法治文化中与现代法治相融合的有益因素,为当今社会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来自历史长河的丰厚滋养。比如本书第八讲《乡法自治:中华法治文化的民间经验》,就在考察中国古代“乡法”的形成与保障机制,总结陕南乡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回应了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如何治理”的问题。书中指出,实现乡村社会的善治,一方面需要发挥道德、法律等社会规范的作用,另一方面需要重塑乡村治理的引领者、保障者。针对这两个方面,提出建立事后“司法审查”机制,保证乡规民约的合法性;拓展新乡贤的生成和培育途径;拓宽户籍准入制度,强化对新乡贤身份、财产平等保护等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对健全自治、德治、法治“三治结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或许具有一定的史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