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投资市场及法律服务市场分析预测
法律服务国际化是由经济全球化决定的。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虽受到一定的阻碍,但经济全球化趋势势不可挡,这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中国在经济全球化格局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地位越来越重要。法律服务国际化是中国经济走向世界、参与全球治理的强有力保障,是中国法律人的历史机遇和时代担当。
(一)经济全球化不可阻挡
近年来,英国脱欧,美国和欧盟国家在各自大选和国内政治中产生的民粹主义思潮,加上全球疫情,引发一些舆论界人士断言:全球范围的“反全球化”和“去全球化”力量正在急速上升,在一些国家可能逆转全球化进程等等,似乎经济全球化已经走到了尽头。事实果真如此吗?
不可否认的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仍未重回正轨,复苏乏力,下行风险持续存在,金融市场波动不断,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不可避免地进入低潮。但是不宜一叶障目,要看到经济全球化的基本面没有变。国际社会对经济全球化还是保持高度共识,经济全球化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第一,当前市场经济一统天下,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为经济全球化创造的根本前提没有变。
第二,由发达经济体与新兴经济体组成的二十国集团(G20)联手出台各种应急措施,为经济全球化扫清各种障碍的基本格局没有变。
第三,世界贸易组织推动全球贸易治理机制的形成,为经济全球化提供的制度保证没有变。
第四,作为经济全球化主体的跨国公司的发展,加速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没有变。
第五,最重要的是,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信息化迅猛发展,不仅冲破了国界,而且缩小了各国和各地区的距离,使世界经济越来越融为整体的趋势没有变。
(二)经济全球化浪潮中的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但趋势没变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推进实施、丝路基金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的筹备成立,中国的对外投资迎来新纪元。
在当今全球化经济中,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无论从总量上还是从范围上,都呈现出越来越强劲的增长势头,发展对外经济是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尤其近些年以来,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纷纷走出国门,踏上国际化的道路。但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却面临着各种阻力,通过对我国对外投资现状的分析,了解我国对外投资所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就显得尤其重要。
1.中国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分析
据商务部官方最新消息:2020年我国对外兼并有几个新特点:
(1)受疫情影响,中国对外投资并购总体规模下降。2020年实际交易总额282亿美元同比下降17.7%。
(2)投资方向迅速指向欧美发达国家,占总对外投资额的2/3。
(3)从原来的矿产、资源类收购,向服务业、高端制造业发展。
(4)民营企业迅速参与进来。
2.全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情况分析
3.中国直接对外投资增长行业
投资涉及国民经济各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领域的投资大幅增长。2020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覆盖了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同比分别增长了34.6%、24.7%、11.7%。
(三)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地位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授,华盛顿智库中国问题专家彼得伯特里尔在年会上接受了新华网的专访,他表示,中国的GDP增速放缓有利于实现经济的内部平衡,将为中国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机遇。他认为,以中国目前的发展势头来看,有望在2035-2040年内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这是许多世界经济学家的观点。
中国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全球治理的规则的制定、完善之中。
(四)经济全球化与法律服务发展之间的关系
历史经验表明经济全球化实力与本国法律服务业的全球化实力成正比。
以下为国际律师事务所排名前20,可供大家参考:
1.贝克麦肯思,芝加哥,企业并购(M&As)、破产与重组
2.高伟绅,伦敦,私人股权投资业务
3.Eversheds,伦敦,诉讼和非诉讼几乎全部领域
4.世达,纽约,国际仲裁、国际法和政策、国际贸易、反垄断
5.安理,伦敦,最佳金融业务律师行、最佳大型股上市业务律师行
6.众达,National,公司业务
7.富而德,伦敦,诉讼并购业务
8.年利达,伦敦,全球并购业务
9.White&CaseLLP/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纽约,国际贸易、商法
10.瑞生,洛杉矶,公司业务
11.Paul,Hastings,Janofsky,洛杉矶,商业税务、房地产
12.路伟,伦敦,直接投资、资本市场、上市和证券
13.Sidley,芝加哥,金融衍生业务
14.谢尔曼思特灵,纽约,信息技术和履行反托拉斯法等
15.Akin,Gump,Strauss,Hauer,达拉斯/华盛顿,反托拉斯和知识产权
16.McDermott,Will&Emery,芝加哥,证券业务
17.美富,旧金山,生命科学、知识产权
18.Foley,密尔沃基,生命科学、工业产权
19.美迈斯,芝加哥,资本市场与并购业务
20.Kirkland,芝加哥,工业产权、证券等
(五)中国全球法律服务市场预测
1.中国律师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会有惊人表现
目前全球法律服务营收额为7400亿美元,而中国只有290亿美元,只占3.9%。在十年前,中国的法律服务营收额约400亿人民币,去年律师业收入是2000亿元人民币,就是290亿美元,占GDP的万分之十八,十年翻了五倍,增速惊人。而欧洲的法律服务营收一般占GDP的2%,美国的法律服务营收一般占GDP的3%,是中国的近20倍。所以,法律服务对GDP的贡献度还有非常大的空间。
中国经济有惊人表现,中国律师业就一定会有惊人表现。未来20年,预计中国律师业在国内每年将以15%-20%的增速,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律师业每年将以30%-50%的增速前行,因为中国对外投资将以每年100%-150%速度递增。
2.市场空间巨大,竞争非常激烈
2015年,中国目前对外直接投资额为1500亿美元,按目前经济发展状况,10-20年后中国成为第一大经济体,GDP达16万亿美元以上。中国法律服务营业额可达到800亿-1600亿美元(按GDP的0.5-1%计算,欧美国家的法律服务营收额为GDP的2-4%不等),有10-20倍以上的增长空间。20多年后,根据中国对外投资增长量测算,产生的法律服务市场就达620亿美元以上,成长空间巨大。相对于国内市场国际市场的律师业务空间显得更为巨大。如何抓住机遇,有效占领掌控国际法律市场将成为中国律师面对的严峻挑战。
3.未来二十年中,瑞士法下联盟模式将是全球特大型律师事务所采取的主要模式
因为该瑞士法下联盟模式的优势契合了客户需求及大型律所的国际化需求于一体。
4.全球前20大国际化律所将占有20%-30%以上的国际业务份额
全球四大会计所所承办的业务占全球会计业务总量的49%,目前全球前100名律师所的业务营收占全球法律服务业务营收的35%。根据法律新媒体统计,2019年北京、上海的律师创收共为550多亿。而中国创收前10的律所,加起来的创收总额是474亿,占2019年中国律所总创收的比重是8.9%。2019年,中国创收前50的律所,加起来的创收总额是665.6亿,占2019年中国律所总创收的比重是12.6%。说明业务向强所大所集聚,国际业务更是如此,且现在按瑞士法下联盟模式,成立特大型律师事务所更方便、更现实、更具竞争优势。
5.中国政府会越来越重视法律服务国际化问题
中央深改组2017年5月20号通过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意见》。
2017年1月12日,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全面部署。
香港政府把法律服务业作为振兴香港经济六大措施之一。
二、法律服务的国际化+本土化的必要性、现实性
(一)法律服务为什么要国际化+本土化
1.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
国际经济领域,以贸易自由化、生产全球化、资本流动国际化、金融活动全球化、市场经济体制全球化和各国商法体系国际化为特征的经济全球化的脚步已势不可挡。经济全球化必然要求法律服务的国际化。
2.律所竞争力的需要
国际化是体现律所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3.客户的需求对律所来讲是最重要的
4.中国法律人的担当
习主席在APEC峰会对亚太自贸区建设提出要求。并且,我国也提出了“一带一路”战略等。作为全球第一、二大经济体,参与全球经济发展、全球治理的过程中(制定、完善规则),如缺少律师的参与,是不完整的。英美在经济全球化初期,出台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律师业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参与规则制定。
(二)国外律所国际化的演进过程
1.以在世界主要商务中心城市设立分所作为国外顶尖律所实现国际化的最早、最直接的方式
通过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所积极参与当地的法律服务,实现律所服务的国际化。近几年来欧美国家已很少用此模式,一般是采用“战略伙伴合作”、瑞士法下联盟等形式。
2.通过激进的全球投资并购扩张而迅速做大律所规模。全球投资并购扩张是国外律所实现国际化的主要途径
但是通过投资并购别的律所实现国际化的成本高昂。美国巨型律师事务所因为盲目扩大、负债过重而招致倒闭,已在业内引起广泛的反思与警醒,因此这一举措后来在欧美大所走向国际化进程中被谨慎使用。
3.通过采取瑞士法下社团联盟来实现律所稳健的发展,实现业务的国际化
由于此模式的诸多优势,可以预计是目前及今后律师事务所国际化的主流模式。
4.越来越重视跨行业联合
5.越来越重视构建律所企业文化
三、国内律所法律服务的国际化+本土化模式探索
(一)中国律师国际化要考量的几个问题
面对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面对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向世界,面对中国律师在国际市场上份额小、力量不强、话语权不多的局面,中国律师该何去何从?
在进行国内律所法律服务国际化+本土化模式探索时,要考虑以下问题:
第一,必须想清楚,为什么要国际化。如果不是为了参与法律服务全球价值链,不是为了扩大律所全球影响力,从而提升律所核心竞争力,进而扩大律所的市场占有率及实力,劝君不要搞律所国际化。如果是为了“国际化”而国际化,劝君不要搞律所国际化。如果是为了从各分支机构收点管理费,劝君不要搞律所国际化。因为这样做你成功不了。
第二,中国律师国际化的关键是制度机制设计问题,最最要紧的是国际化的理念问题,是国际化的顶层制度设计问题,格局要大,实施步骤、落实措施要实。而不是懂外语律师少的问题,不是一个语言问题。
第三,必须“借船出海”“连横合纵”,否则没有意义,因为市场发展不等人。
第四,必须遵循“开放、合作、融合、共享”的原则。律所的核心资产是优秀合伙人和优质客户,核心竞争力是整合资源的能力,你花最多的钱建立律所,没有核心资产与核心竞争力,等于零。
所以,一定要树立“开放、合作、融合、共享”理念,树立“大家的律所”的思路,抛弃“我的律所”的狭隘陈旧观念。
(二)国际化律所的标准
国际化律所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营业收入中,国际业务占比超过20%;
2.整合全球法律服务等资源的能力处于先进行列;
3.海外紧密型合作伙伴分布合理,专业能力强,海外律师占全所律师数20%以上。
(三)中国律师国际化中的短板
中国律师国际化探索中的短板包括:
大多数律所律师不熟悉国际法律市场运作模式。律师服务国际化不是去取代国外律师,而是要学会与国外律师合作,要有国际服务网络,运用科学的管理模式,占领全球法律服务市场,为全球企业服务;
专业人士、懂得国际法律服务市场运作管理人才匮乏;
中国法律服务国际市场占有率太低,与经济大国地位极不相称;
中国律师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话语权太小等等。
(四)律所国际化的四种途径
1.投资建立分所
投资建立分所,即由国内律所在国外成立分所,在当地雇佣有资质的人员从事法律服务,并设置少数华裔从业人员以便与国内联系沟通,由总所统一管理的模式。
投资建立分所的优点和缺点包括:成立条件相对简单,布点速度较快;支出庞大,成本较高;在当地国影响力较小;本土化较弱,自身法律服务能力难以适应诸如国际并购此类业务的需要。
2.“瑞士结构”联盟(SwissVereinStructure)
“瑞士结构”联盟是由国内律所已在几大洲成立联盟,由外国律所以加盟的形式进入联盟,对外统一使用联盟名称,并接受联盟内部管理制度的模式。
此种模式的优点和缺点包括:能借国际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优势,快速完成中国律师国际化进程;合作谈判相对繁琐,准备过程长;成本较低,但对中国律所原有的影响力、综合实力要求较高;采用本地律所,法律服务质量高,更切合当地需要;联盟内部协调方便,更便于整合各国资源;品牌优势。
3.加入国际性行业组织
这种模式是直接参与现有的律师组织,依托于现有组织的框架,在组织内部互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