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史成双皓嫣p皓嫣皓月”投稿了9篇全球化与伦理学的与时俱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全球化与伦理学的与时俱进,希望您能喜欢!
全球化与伦理学的与时俱进
一、伦理学要积极反映时代精神
施密特的《全球化与道德重建》包括上下两篇:《全球化――政治、经济和文化挑战》和《寻求公共道德――面临新世界的德国》。上篇是施密特就“全球化:原因和影响以及欧洲应从中得出的必要结论”问题所做的系列讲演;下篇则系统地探讨了在全球化的条件下,德国如何重建公共道德的问题。
笔者之所以要比较详细地概括施密特的论述,主要目的并不在于对其合理与否做出评判,而是基于伦理学方法论的考虑,即要考察一下:作为当代德国一位资深的政治家,施密特是如何考察全球化对德国形成挑战的?他又是如何提出相应的政治、经济、文化和道德对策的?据此,从以上的概括可以看到:施密特以敏锐的目光,比较全面而具体地把握了全球化及其对德国形成的挑战,并以成熟的思考提出了各种相应的对策,体现了一个政治家努力把握时代脉博、积极反映时代精神、不断进取创新的精神,值得我们在研究现实道德生活时借鉴。不能否认,我国当前的伦理学研究,虽然早已摆脱了从书本到书本的`教条主义,许多研究者善于抓住热点问题进行伦理思考;但同时也应看到,在全面地而不是局部地、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把握时代脉博、反映时代精神方面,我们还必须做出进一步的努力。一般来说,由于专业工作和社会视野的限制,也由于伦理学学科的特殊性质(伦理规范相对稳定不变),一些伦理学工作者在把握时代脉博的敏锐性、反映时代精神的及时性上,往往有滞后的情况,这是应该引起警惕和反思的。
当前,我国伦理学面对着全新的现实: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事业面临新的挑战,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化,世界科学技术的进步日新月异,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就国内的情况来看,2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已经并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社会生活出现了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等的多样化趋势,已经向我国当代伦理学提出了一个命运攸关的问题:能否正确反映并有效规范我国参与全球化进程和社会结构这一历史性转变的现实?如果能,当代伦理学将获得新的生机和活力,否则就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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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的活力在与时俱进-《当代中国伦理与道德》评介
一.意识形态的弱化
80年代初,意识形态的弱化,自我意识的强化,个人崇拜坍塌了,个人主义却复活了,80年代知识精英以忧患意识、理想主义、人文关怀、启蒙主义进入主流社会。一元化意识形态满足不了多元化社会需求的发展。
90年代发生了最大的社会变迁。小人、狂人、穷光蛋,无名鼠辈、劳改犯、投机家、封疆大吏、社会名流都极尽表演。三大浪潮的产物在中国同时存,农耕、大工业和信息时代在“和平共处”。英雄主义、明星崇拜,贵族化、平民化、资产阶级、另类都在大肆张扬。社会地位迅速分化,体制不变,仅产权制度有所松动,意识形态、文化思想、政治体制的弱化,一些社会控制的工具跟不上社会形势的飞速发展,信仰、宗教、文化、教育,这些社会控制工具,退化到可有可无的地步,不同的利益冲突、协调、合作、制衡就很难完成。利益格局的分化,很酷,也很无耐。个人预期趋紊乱、浮躁,在利益趋动下,伪幸福、伪科学日盛,造成普遍炒星,炒老板,炒专家的造神现象。
专家、学人首先是利益格局的分化,随后寻找最低成本进入主流社会,否则即被边缘化。经过10多年,精英的观点也大大分化,失去了共同语境。他们的符号完全不同,语境支离破碎,迅速分化成各种各样的专家圈子。圈子内,他们像白痴一样吵吵嚷嚷,圈子外,追逐权力、追逐资本,傍大款、傍大官,精英傍上权力加资本,俨然成为垄断资本或买办资本的代言人。在精英的论战中,利益背景影响削弱了所有建设性。凡牵涉到利益背景,就非学术争论。中国精英与利益集团、资本有千丝万缕联系。利益的纠葛使争论流于感性阶段,精力全被消耗在对弦外之音的揣测上,以致发展到人身攻奸。理论胜负其实是对决策层的争夺,最终谁占上风,都架不住实践的检验。
互联网的普及,有线、卫星电视台激增,新闻与资讯之间的界线日渐模糊。新闻已不再是“传统新闻”了。今天一份报纸比前更“实惠”了,版面上有更多题材、更多报道。它不是单一的产品,而是包括新闻、体育、经济、生活潮流、健康、烹饪、科学等一堆产品。不仅满足读者的不同兴趣,还要吸引各异观众的兴趣。央视推出系列栏目,《商界名家》,《对话》、《生活》、《朋友》、《聊天》等炒星节目是大工业产物,信息不对称地引导大众预期错位,是资本家与狗腿子对话,是歌星影帝与影迷的交流,是官民的上下传播,面临着网络的冲击,大众传播已走向分类传播(同业圈子)。寻找平行交流是一条新渠道。“信息时代的新问题是:信息垃圾膨胀的速度远比精品快。很清楚,信息精品的生产效率是受很多因素制约的。它需要人们倾注极大的心血。拷贝成本、搜索成本很低,但筛选成本、创新成本却很高,信息精品增加很少,然而粗制滥造的信息产品却不同,不需要太多的精力投入,便能迅速地增加。”(中经胡小明)
二.超编缉因素扩张
三、采访环境恶化
四、跨学科领域加深
中国人不信上帝,相信鬼神。鬼使得中国人发生“灵魂”问题,包括善恶报应等人类自身的反思。信仰是一种终极需求,也是人类最基本需求。50-60年代对人文教育的破坏,来被颠覆的最彻底、最体无完肤的就是价值观,一个国家20多年没有信仰,价值观全面向传统回归,幸福观变成了福禄寿,英雄观变成江湖大侠,生活观充斥着严重的痞子化和虚无主义。低级庸俗下流的寻乐主义、东方神秘主义,那就是邪教产生的土壤。人类历史上对精神追求DD古希腊求真、求美,古希伯莱坚持信仰,中国自古以来的仁爱精神,都变得无足轻重。没有信仰,社会就失去规范,不规范,不均衡导致冲突不断。人们失去信仰,制度就失去了它广泛的支持度,制度合法性就面临十分尴尬的局面。公安大学靳高风认为:失去信仰,建设法制社会可谓“蜀道之难”。罪与非罪,守法和违法,公与私的混淆,价值观预期的紊乱,使社会无序和文明衰退。
争夺读者和观众注意力的竞争变得极为激烈,面对“资讯过剩”大潮,迫使编辑决定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随着观众读者口味的改变,如此一来,编辑几乎失去了他们的功能,“整个传媒业正在演变成大百货公司。”(萨缪尔森)结果是,我们不知道新闻到底是什么,受众也不知所云。记者最担心的不是写作、不是主题,而是能否见报。新闻主官控制圈内,上稿权成了关键。又变成权力斗争的焦点。其实这属于超编辑因素。于是,这些年总是有人拷贝,抄袭制造假新闻。因为成本和风险很低。媒体的新闻构架变成了两条腿,一是炒星。一是揭黑幕。媒体报道取向始终受着诸多因素制约:一是政府对媒体监管力度;二是转型期媒体的改革力度;三是民意的影响,老百姓也不愿意天天看丑闻。这三方面就形成了互动。
六、权力资本扩张
北京9家媒体建设的“千龙新闻网”,依托9家传媒的新闻资源,想形成影响最大的华人新闻网站。上海解放日报社、文新报业集团、东方电台、东方电视台等联合筹建了上海东方网。阳光卫视和新浪的联手,此举被人称为传统媒体“网变”,这种“网变”将变得愈加激烈。3年后,中国网民数量也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网络大国。中国网民人数将雄居世界榜首后,中文将有可能成为世界第一大网上语言。中国在移动通信、固定通信、宽带设施等领域都将成为世界第二大市场。继网络泡i化破灭之后,有专家警告说:第二个泡i是媒体。
9.11后,世界投资家把眼光盯着中国市场,包括传媒。205月以来北京就至少出现五、六份新报纸,《华夏时报》、《信报》、《京华时报》等。其中,北大青鸟是投资媒体最积极的国内上市公司之一。中国入世全面开放传媒市场,立刻会涌现出大量的、新的平面媒体,因此北大青鸟收购的“媒体壳”,究竟有多大价值,值得怀疑。上市公司依靠粗陋不堪的网络经验去经营和投资媒体,会犯大错,网站也会倒霉,国内的上市公司弄不好也会重蹈网络股的覆辙。(安邦)
联合国前秘书长加利在卸任前说:“我们这个星球正处于两种强大的、相互矛盾的力量所支配--全球化与边缘化,自由化与极权,民主化与专制,富裕与贫困在齐头并进。二极分化到什么程度,政策是对富人倾斜还是对穷人让渡。政府能否利用税收再分配政策来调控危机。处于变革中的人们,只有极少数才懂得这场变革的终极意义”。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大旗下,给了富人和想当富人的机会和预期,也给了穷人和绝望者以反抗的手段,发展中国家也找着一个理由,以专制集权方式来推进民主化和现代化。像家长打孩子:是为了孩子好。
信息源及参考资料:
除单注外,中经分析,人民网、“天元”数据
全球化与中国传媒
法律与全球化
全球化是自上世纪后期涌动的一股世界潮流(尽管其起源可以追溯到更久远的历史),是新世纪发展的一种强劲趋势。对全球化,人们虽有各种各样不同的界定,更有各种各样不同的评价,但人们一般可从三个层面考察和把握:第一,“全球相互联系的扩大、深化和加速”([英]D.Held),其广度、强度和速度激增,就这一层面而言,互联网是最明显的例子;第二,不同地域、国家、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及法律制度呈逐步整合、趋同的趋势,“全球化既指世界的压缩(Compression),又指认为世界是一个整体的意识的增强”([美]R.Robertson),就这一层面而言,联合国、WTO等是明显的例子;第三,国家的作用逐步受到一定限制,人类在相互交往中形成的共同体越来越多元化、多层化,“产生了跨大陆或者区域间的流动以及活动、交往和权力实施的网络”([英]D.Held),就这一层面而言,欧共体、APEC等是明显的例子。就这三个层面而言,全球化主要涉及的是经济领域,主要是指经济全球化,但也显然不只涉及经济领域,不只是指经济全球化。
仅就经济全球化而言,其对法律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首先,一国要与外国进行经济交往,与外国进行贸易往来,特别是加入WTO一类世贸性组织,其有关经济、贸易的法律(包括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就必须与他国接轨,各经济交往、贸易往来国必须遵循一些共同的法律规则,如果尚没有这些规则,就要创立这样的规则,如果一国的规则与这些共同的规则相冲突,该国就要对其法律做相应的修改、调整;其次,一国的法律是一个整体,其法律的原则、精神应是协调一致的,如果其中一部分法律(涉及经贸的法律)调整了,改变了,其他部分的法律可能也必须做出一定的相应调整。否则,将导致一国法制的不统一,甚至混乱;此外,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即使你不主动调整、修改、补充本国的法律,你在与外国频繁的.经济交往中,也必然要接触和适用有关的外国法律或国际法(公约、条约、国际组织的章程等),这种不断的接触和适用不可能长期不对内国法律产生有形或无形的影响。
至于法律对经济全球化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形成和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即已显露无遗。可以说,没有法律及其规则的运作,就没有经济全球化。不过,法律对经济全球化的作用并非总是正面的。它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负面的。一国的立法者如果认同和赞成经济全球化,它可以通过立法去促进经济全球化;一国立法者如果反对经济全球化,它可以通过立法去阻止或延缓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当然它只能是阻止或延缓其本国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而不可能全面阻止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当然,很多人对全球化是又爱又恨,爱其利,恨其弊。对此,立法虽然不可能完全扬其利,避其弊,但可以尽量扬利避害,保证全球化尽可能给本国、本国国人带来利益。当然,由于人们对客观世界认识能力有限,立法不一定能找到扬利避害的最佳方案,即使找到了,执法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也可能偏离这种方案,使立法目的难以有效实现。因此,法律对经济全球化应起何作用(促进还是抑制),主要是一个政策选择问题;而法律对经济全球化能起多大作用,则主要涉及立法质量和整个法律机制(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法律救济的各个环节)的问题。
全球化主要是指经济全球化。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法律必然被卷入,法律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这种卷入和适应是否意味着法律本身也一定程度地全球化了呢?
很多人否认法律全球化,反对法律全球化,认为法律的政治性很强,各国的政治制度不同,从而法律不可能整合、趋同;世界政治应鼓励多元化,从而法律应强调本国特色,不应有全球化,不应推动全球化;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一直在不遗余力地向发展中国家,向全世界推销它们的价值观念,推销它们的政治和法律制度,如果我们认可法律全球化,它们就可以借法律全球化之名行法律西化、法律美国化之实。
这些看法似是而非,很值得商榷。首先,全球化是全方位的,并非仅指经济全球化。从我们前面分析的全球化的三个层面看,法律全球化现象的存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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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新千年到来之机,一种新文明正展露曙光。有关这种文明特性的变化已经成为
诸多研究的主题,例如,亨廷顿谈到了“文明的冲突”,福山预言了“历史与人的
终结”,科尔宾则宣称要“回归中世纪”。文明的这一变化的标记是全球化的进程,
这导致了世界范围的一体化和各种引人瞩目的成就,并激发了至少两种不同的思想
回应。
一方面,有些人认为,跨国公司的成长尤其是它“与国家无关”(state-
indifferent)的性质,以及全球资本主义的扩张,已经使国家变得无足轻重、甚
至多余;有些人甚至认为工作和公共行政已经终结。另一些人则相信,全球资本主
义导致了超国家管理机构的.出现,它们即便没有取代疆域性的民族国家,也成为民
族国家的重要补充。还有一些人认为,全球资本主义也侵蚀了共同体意识和城市权
力结构,造成了城市职业的丧失。他们警告说,超国家管理机构加深了欠发达国家
的依附性,加重了它们的财政危机,在这些国家引发了严重的统治困难。
另一方面,一些公共行政管理者和公共政策分析家则预言,全球性公司将创造
一个超越民族国家的世界秩序,即一个“地球村”、一个实行“全球性管理”的“
世界政府”。部分理论家甚至试图提出一个普遍适用的、全球性质的公共行政理论。
其他人则竭力反驳国家终结的观点,为民族国家以及与之相应的公共行政辩护。赫
斯特和汤普森(HirstandThompson)、佐兹曼(Zysman)、波易尔和多齐(
BoyerandDrache)的论著指出,全球化被夸大了,政府在一些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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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阿里法拉兹曼得/文曾峻/译朱华/校
内容提要:本文运用政治经济分析方法,分析了全球化的不同含义、成因、影
响,以及全球化及其对公共行政的意义,并对全球公共行政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提
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全球化,公共行政,国家
作者:阿里法拉兹曼得(AliFalazmand),美国佛罗里达大西洋(Florida
Atlantic)大学公共行政学院教授。
译者:曾峻,上海行政学院行政学教研部副教授,政治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