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2024年第11期《法学》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我国法律体系的理论与实践(孟令浩)

论法律人本主义视角下的正义感(姚健)

人大内部主体协调立法的实践样态与两重困境(刘松山)

政务数据应用领域行政法的治理逻辑转换(陈可翔)

支付结算型“帮信罪”与“掩瞒罪”的区分标准及应用(周啸天)

刑法新预防主义:理论发展与体系构建(夏伟)

自动驾驶汽车“电车难题”的伦理困境与立法因应(郑志峰)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程序的反思与改革(姚莉)

论商事仲裁裁决终局性的例外情形(汪蓓)

论环境单元:环境法学的一个基本范畴(徐祥民)

投资便利化议题的兴起与投资条约的范式转变(梁咏)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我国法律体系的理论与实践

作者:孟令浩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

内容摘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我国法律体系是以法治方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论与实践命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经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通过我国《宪法》的宣示开启了融入我国法律体系的时代进程,具有统筹“两个大局”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以法治互动规律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国际法化的理论逻辑。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融入实践初步呈现出规范表述、规范地位和规范层次的差异化样态,其融入范围应以特定法律关系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关联程度为判断标准,避免简单排除非涉外性法律、私法性法律和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立、改、废、释、纂”并举和“直接与间接”融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语言表述和价值层次方面的严谨性,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载体强化具体制度设计,使我国法律能充分反映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思想精髓。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法律体系涉外法律法治互动

论法律人本主义视角下的正义感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研究所

内容摘要:正义感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血气、激情等概念。正义感提出对等报复的诉求,既反映人受到伤害后通过行动捍卫权利和尊严的勇气,也反映公众或集体在特定情境下有关正义或者应当的价值判断和期许。正义感是主体意志和权利的体现,通过司法场域的商谈和交流,个体性的正义感获得公共理性,正义感话语转化为法律话语。正义感是法律实现其自然目的的一个基本要素,一方面对主体参与法律活动、捍卫自己权利的行为提供价值上的支持和引导,另一方面在现代法律制度中具有明确的规范价值,并成为司法裁判的重要考量因素。

关键词:正义感法律人本主义司法商谈裁判正义

人大内部主体协调立法的实践样态与两重困境

作者:刘松山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政务数据应用领域行政法的治理逻辑转换

作者:陈可翔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区域法治研究院

内容摘要:政务数据应用的动态过程主要呈现为开放共享、汇集处理、开发利用三个环节,面向秩序建构、服务供给、产业转型、风险规制等不同行政场景。不同环节和场景下政务数据应用面临的行政法问题可以归纳为权力配置不清、权力与权利失衡及利益分配不均三个基本方面。受限于传统政府管理型思维,构成行政法难以有效回应政务数据应用法治需求的内因。植根合作治理语境,以塑造整体性数据治理框架、统合多元数据治理目标、搭建“共有共用共治共享”的数据利益分配格局为目标,推动政务数据应用的行政法治逻辑调整,要求行政法推动自身功能反思。行政法应致力于为协同共治提供制度指引,并以发展为导向,通过制度的均衡性设计保障数据应用中多元价值、公私利益的统筹兼顾。

关键词:政务数据应用行政法治数据权力规制价值平衡利益分配

支付结算型“帮信罪”与“掩瞒罪”的区分标准及应用

作者:周啸天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内容摘要:支付结算型“帮信罪”与“掩瞒罪”的客观行为都包含转账、套现、取现因而存在重合,给司法实践带来区分困难。经分析“上游犯罪既遂后无帮信罪”与“上游犯罪既遂后仍可成立帮信罪”两类观点,可析出介入时点和行为性质两个不同区分方向。介入时点不应成为判断标准,行为性质才是界分关键。由实质解释可知,掩瞒罪的法益构造具有二重性,帮信罪则具有兜底性质。在区分之际,应当遵循先判断行为的掩瞒性质,再判断帮信性质,继而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确定最终罪名的“三层次判断标准”。

关键词:支付结算介入时点行为性质掩瞒罪帮信罪

刑法新预防主义:理论发展与体系构建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内容摘要:传统预防主义发展到新预防主义,是刑事法治跟随时代进化的结果。新预防主义并非仅对刑法的局部修改,而是刑法理念、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自我反思、自我创生的体系性进化。在刑法理念上,积极预防实质是“想象的命题”,其管控社会风险的立论基础与核心功能已被实践证伪,现代预防刑法应当确立消极预防刑法理念,以使刑法从“扩张的处罚”转向“妥当的处罚”。在刑事立法上,以新秩序犯替代危险犯宜作为预防刑法发展的主流方向,通过危险评价的“结果化”以及包容性的秩序框架有效调控现代社会不断衍生的系统性风险。在刑事司法上,预防性犯罪的有效治理不能过度依赖刑法,只有从根源上改变犯罪生成的“社会环境基础”,才能真正实现标本兼治,这尤其需要刑法之外的民法、行政法以及“软法”治理的协力。

关键词:刑法新预防主义消极预防危险的“结果化”新秩序犯社会治理

自动驾驶汽车“电车难题”的伦理困境与立法因应

作者:郑志峰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科技法学研究院

内容摘要:“电车难题”并非单纯的思想试验,而是确保机器决策符合人类伦理的重要实践,直接影响自动驾驶汽车的产品准入、责任承担等制度设计,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乃至人工智能的立法均有现实的规范意义。与传统“电车难题”相比,自动驾驶汽车“电车难题”在伦理对象、选择时机以及利益关联方面存在特殊性,大大增加了法律规制的难度。无论是拯救多数人、综合评分、车内人员优先、车外人员优先等积极应对路径,还是不干预、随机选择、制动停车等不作为应对路径,抑或交给人类驾驶员选择等转移应对路径,都难以完美应对自动驾驶汽车“电车难题”的伦理拷问。从提升全体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与效率出发,未来制定《自动驾驶汽车法》或者《人工智能法》时应确立遵守交通法规优先法则、紧急避险例外法则以及不改变路线兜底法则等三大碰撞法则,同时通过风险管控、产品嵌入以及透明问责等配套规则予以落实。

关键词:自动驾驶汽车电车难题交通法规紧急避险人工智能法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程序的反思与改革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刑事诉讼法》修改刑事对物之诉对物强制措施

论商事仲裁裁决终局性的例外情形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商事仲裁裁决终局性例外情形

论环境单元:环境法学的一个基本范畴

作者:徐祥民

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

内容摘要:环境单元来自对人类环境空间结构的发现,是人类为实现生存繁衍必须依赖也有能力对其造成不利影响的由水文、地质等地理连续性,风、气等自然力,生物习性,其他气候、气象、地理、地质因素等规定的自然整体。人类环境发生的损害都是环境单元在满足人类需要方面的能力丧失或降低的损害,因此,环境保护应当以环境单元为保护对象,以环境单元满足人类需要的能力为保护客体。环境单元不同于法学的其他认识对象,它是自然整体,具有与市场无涉、无常规领有人等特点。确立环境单元基本范畴的地位,可以进一步明确环境损害在环境法学范畴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加强环境法学范畴体系的系统性。基于此,用于防治表现为环境单元服务能力丧失或降低的环境损害的环境保护法,应当放弃自然细节防护主义的设计路线,转而采用整体主义的设计路线。

关键词:环境单元人类环境环境损害环境服务功能

投资便利化议题的兴起与投资条约的范式转变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

内容摘要:国际投资条约的两大目标是保护与促进外国投资。长期以来,蕴含于实现国际投资条约促进投资之功能的认识,是建基于强有力的投资保护可以促进外国投资流向东道国,尤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东道国。是故,许多国家致力于在投资条约中针对东道国构建高水平的义务体系以及强有力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然而,投资条约对外国投资者提供有效保护的同时,并未明显促进投资流向作为东道国的发展中国家。晚近,越来越多的投资条约开始纳入投资便利化条款,中国等国家甚至在WTO框架内推动通过《促进发展的投资便利化协定》。虽然关于投资便利化的条约实践尚未成熟,其对于促进投资的效果亦有待观察,但它为投资条约如何在促进投资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开辟了新思路,体现了投资条约的一种范式转变。经由倡导通过大力推动投资便利化议题并且采取丰富的投资便利化措施之机,中国为投资条约变革提供了中国智慧。

THE END
1.探索正义的边界法律学术之旅七、伦理道德:律师职业守护者的心灵修炼 作为一名律师,我们不仅要掌握专业知识,还要具备坚定的道德立场。在处理客户事宜时,要保持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此外,在面对困难选择时,也需考虑其伦理后果,不断自省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职业标准。这份责任感是我进入这条道路的一个重要推动因素,也是我将持续努力维护的一项https://www.cjan6a6c.cn/ke-yan-cheng-guo/455247.html
2.法律制度中性恶原则的应用及其争议讨论一、引言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关于人性的本质和人际关系如何协调与组织社会这一问题一直是哲学家们深入探讨的话题。性恶论是一种观点,它认为人的本性是邪恶的,这一理论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这种观念是否仍然适用https://www.kkrtggh.cn/dao-jia-gu-shi/811057.html
3.法治基石,法令与社会保障的双重构建预约报名在法治社会中,法令与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习俗等)是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的关系,法令为社会提供了最低限度的道德底线,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道德、习俗等社会规范则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要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需要充分发挥法令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共同作用。 https://app.hujyw.com/post/1202.html
4.江辉:论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的含义与识别摘要: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是因应1982年《宪法》取消法令表述后出现的术语,一直以来不是清晰的法律概念;官方目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既包括立法性决定,亦包括执行性决定。立法性决定是行使具有创制性的立法权作出的决定,性质为法律;执行性决定是行使《宪法》和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4MDMyODMwMw==&mid=2247513282&idx=1&sn=486d32d780490e0980f5351671b41a34&chksm=eabddc5ab269f9e3b872ee253e3129d994d7d95ea52e2dd443020cceb2d0dc1bc095841e22f4&scene=27
5.法理学知识点背诵合集(下)[考向预测]非法学:简答、材料分析、论述/法学:简答、分析论述 立法程序,有广、狭义之分,广义上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狭义的立法程序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的程序。 https://www.scwanxue.cn/kyzx/zhinan/1023.html
6.渝粤教育广东开放大学法律职业伦理形成性考核(40)文章浏览阅读5.7k次。本文探讨了法律职业中的伦理规范,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的角色与责任。强调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原则,以及在执业过程中的诚信、保密、勤勉尽责等要求。同时,指出了一些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及其可能的法律责任。文章还涉及了法律服https://blog.csdn.net/m0_53223332/article/details/121586996
7.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知识性与素养性摘要:法律职业伦理具有知识性与素养性两重性。作为知识的法律职业伦理包括技术伦理、角色伦理以及冲突解决规则三个层面;作为素养性的法律职业伦理是塑造法律人基本形象、法律职业共同体以及培养法律人的职业认同与自我认同的基础。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应该从自身所具有的知识性与素养性两方面出发,首先要建立法律职业伦理的内容http://fxjyzx.cupl.edu.cn/info/1045/1458.htm
8.法律职业伦理整理.pdf总结:法律职业可归纳为具有共同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 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 二、法律职业的特征 专业性、公共性和自治性,其中自治性是职业主义最根本的特征和追求目标。 三、法律职业精神 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4/0218/8103135052006036.shtm
9.法律职业伦理论文(全文)(二)加强法官职业伦理的内化。 无论一个国家的制度化建设多么完善,终究是一些原则性强、他律性强的规则,但是法律职业伦理应该是自律性的,所以使他律的道德约束转化为法官内在的自觉和自律,即由强迫性遵守的消极情感到自觉遵守的积极情愫,由被动的他律到自动的自律,达到法官对伦理的遵守的行为与思想的统一。首先要加强https://www.99xueshu.com/w/ckve4oxn7g4q.html
10.广东开放大学形考任务法律职业伦理#(本,2021春)形成性考核4答案拿答案:2937748743 来源 www.ybaotk.com形成性考核4答案1、 职业保障是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 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符合职业https://www.ybaotk.com/thread-92492-1-1.html
11.学术陈景辉:忠诚于法律的职业伦理(下)作为法律人共同体的构成条件之一,法律职业伦理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传统的法律伦理的基本立场,是围绕客户利益展开的 “标准概念”。但是,由于标准概念本身存在着工具性与家长主义的内在矛盾,所以它经常会面对两种反对意见: 其一是认为职业伦理应当要求法律人是个好人的 “日常道德”立场,其二是认为法律人应当对整个法律实http://www.360doc.com/content/21/0127/21/10134696_9592792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