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数据法律治理推动商业法治发展

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装好“法治引擎”,是实现数字经济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应有之义,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近日,由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和广西民族大学主办、广西商法研究会等单位承办的中国商业法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数据与商业法治的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的300余位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围绕“数据权益与交易”“数据监管”“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与反垄断”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关于数据权利保护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赵廉慧提出三项建议:第一,从消极权利角度思考如何保障数据权利不被侵害,从积极权利角度思考如何构建权利体系。第二,构建数据权利体系,从大数据权利和具体数据权利角度深入研究数据权利分类。第三,就数据信托理论在构建数据权利方面的契合点,思考构建数据权利体系。

就平台经济反垄断规制的路径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谭袁认为,欧盟和美国分别引入“守门人”制度和“涵盖平台”制度,对达到特定“身份”的平台直接规定特定的义务。我国也可以引入类似制度。从行为规制到身份规制的转变,在解决传统规制困境的同时,也将产生新的问题。虽然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引入身份规制的实践和制度基础,但行为规制与身份规制并非一种对立与割裂的关系,各自都具有规制的比较优势,可以构建从身份规制到行为规制的连续规制模式,实现规制的融合。

关于虚拟货币的“禁止式”监管问题。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柯达认为,针对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无担保型虚拟货币,“禁止式”监管符合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适应虚拟货币市场结构性转变,其提出三项监管建议:一是保留“原则性禁止”监管立场。二是允许适格主体从事人民币稳定币等特定虚拟货币类型的业务活动。三是构建相应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关于数字化征信的算法公平问题。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何颖认为,征信业已进入数字征信时代。从全球来看,算法自动化决策在信用评价领域已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基于算法技术发展出现的替代性信用评分行业毁誉参半,产生了算法不公等诸多新问题,对金融公平与金融风险防范提出了新的挑战。对此,其提出征信立法需加快对人工智能算法的规制,具体可遵循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问责的框架进行信用评分算法规则的构建。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010-65209114(查号台)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

为了获得更好的使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360浏览器、IE11浏览器。

THE END
1.善用环境法学实现善治——治理理论的主要概念及其含义这里的法治,是指根据法律而不是按照个别人的意志治理国家;法治的核心是强调主权在民、民主政治、法律权威、法律治理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是一种通过法律来体现、实施和保障的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包括人与人的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法律是三种组织和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任何政府官员和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在法律https://law.kust.edu.cn/info/1126/1744.htm
2.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补强法律体系的空白点、薄弱点。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就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急需、人民美好生活必需的重要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和改善民生。加强新兴领域立法,就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NjY4MTk2Ng==&mid=2653358370&idx=1&sn=5f43c685c307b9ac44f3dce5019142b5&chksm=816dc7d98b96ad96c6f45a72cf8ebb83b840f30dec788348bfaaa9a1c8d68c847e1700025b6c&scene=27
3.简析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法律知识简析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法律知识 2023-03-07 知识与热点类问题 法律分析: 1,法治是民主的重要保障. 2,法治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 3,法治是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正常运转的保障.现代社会治理的复杂程度与过去有质的差异. 4,法治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法治本质上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有利于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1312994926296176419.html
4.“好人法”惩戒诬告者:道德治理要用命令方式发挥“抑恶”的社会作用编后语:重新审视“治理”的涵义,让我们了解“抑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付诸实践,深圳出台《规定》不失为一种可取的方法。只有让好人得到好报,恶人得到应有的惩治,整个社会的价值次序才能回归正常。 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的反思 在社会生活中,强烈的经济冲动往往会冲垮道德的防线。解决见利忘义、诚信缺失的现象需要外在http://www.wenming.cn/wmpl_pd/ztch/201307/t20130710_1339605.shtml
5.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暨2020年度(第十四届12.网络社会法律治理与技术治理的二元共治 作者:郑智航(山东大学) 中国法学,2018年第2期 13.罪刑均衡的理论基础与动态实现 作者:刘军(山东大学) 法律出版社,2018年4月 哲学社会学 14.解构性的正义概念 作者:谢文郁(山东大学)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第4期 https://paper.dzwww.com/dzrb/content/20200924/Articel07002MT.htm
6.法治,不是政府以法律来治理社会,而是政府行为,在法律约束之下哈耶克的名言:“法治,不是政府以法律来治理社会,而是政府的行为,在法律的约束之下。”一语道破了法治的真谛。在我们这个时代,法治已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一个热门话题,也是一个极具吸引力的爆点。 首先,我们要明确,法治并不仅仅是政府用法律来管理社会,而是一种政府行为在法律约束之下的自律。在这个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0109/20/15604356_11105132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