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法(学者建议稿)》发布,权益保障产业发展为当前法学界AI治理研究焦点问题法律ai

2024年3月16日上午,“AI善治论坛人工智能法律治理前瞻”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办。会上,由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等单位专家联合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智能法(学者建议稿)》(以下简称“建议稿”)正式发布。

自从2022年人工智能大模型热潮兴起以来,在深刻影响科技发展、积极与现有产业融合的同时,技术的高速迭代也衍生出多重治理问题。在本次研讨会上,多位专家学者在介绍建议稿条款内容的同时,也根据自身的研究内容和产业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从这些发言与观点,亦可一窥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面临的不同层次问题,以及在法律层面对其进行治理的多元化思路。

监管应以人的要素为中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徐小奔副教授则重点强调人工智能开发者与提供者的义务与规范,他指出,建议稿中重点区分了一般人工智能和关键人工智能,强调关键人工智能需要在组织机构、风险评估、风险披露、安全应急处理等方面所应该承担的关键义务,同时应该在不同行业领域对关键人工智能作出特别规范。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戴昕则认为,要建设比较客观的认知环境,使用户或者公众理解如何规范应用人工智能。如果有风险,应当明确风险的具体指向。此外,可以结合保险机制设计责任救济制度,在结合保险与合规免责的基础上,可以考虑运行成本更低的严格责任,避免人工智能领域过错责任认定带来的复杂问题。

以治理推动发展

除了在数字化时代保障个人权益外,当前人工智能治理的一大重点方向是促进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与应用。有别于此前其他技术革新,人工智能发展既有赖于数据的累积和算法的迭代,也需要在实际应用中找到与人类社会的结合点,通过更广泛地应用实现自我进化。因此,在当前的治理思路下,如何兼顾合规与发展,是规范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张凌寒表示,目前全球激烈竞争的格局下,“不发展是最大的不安全”。我国人工智能产业“领先的追赶者”的独特国际生态位要求我们在技术和产业的国际竞争中必须以发展为制度设计的主要目标,安全问题也需要通过技术发展来回应和解决。

“在把控风险的同时,也要促进人工智能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学院副教授张吉豫认为,事前的科技伦理审查确有必要,但可以考虑删除一些不必要的事前义务。对于所有大型基础模型未来是否都进行较严的监管是需要考虑的,并非所有人工智能均需要备案,备案是进入市场的前置要求还是仅为一项待完成的任务有待思考。从促发展的角度而言,监管行为本身的规范也是比较重要的方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则建议,一方面,在立法上构建支撑人工智能发展的促进型基础设施,例如建立促进高质量数据集合的生产和获取、促进算力资源优化分配的基础机制等;另一方面,在承担加重义务的特定类型人工智能部分,例如关键人工智能、通用人工智能、特殊类型人工智能等,建议明确科学、清晰、风险导向的基础概念和类型,为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树立具有较强确定性的规则和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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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善用环境法学实现善治——治理理论的主要概念及其含义这里的法治,是指根据法律而不是按照个别人的意志治理国家;法治的核心是强调主权在民、民主政治、法律权威、法律治理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是一种通过法律来体现、实施和保障的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包括人与人的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法律是三种组织和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任何政府官员和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在法律https://law.kust.edu.cn/info/1126/1744.htm
2.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补强法律体系的空白点、薄弱点。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就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急需、人民美好生活必需的重要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和改善民生。加强新兴领域立法,就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NjY4MTk2Ng==&mid=2653358370&idx=1&sn=5f43c685c307b9ac44f3dce5019142b5&chksm=816dc7d98b96ad96c6f45a72cf8ebb83b840f30dec788348bfaaa9a1c8d68c847e1700025b6c&scene=27
3.简析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法律知识简析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法律知识 2023-03-07 知识与热点类问题 法律分析: 1,法治是民主的重要保障. 2,法治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 3,法治是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正常运转的保障.现代社会治理的复杂程度与过去有质的差异. 4,法治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法治本质上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有利于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1312994926296176419.html
4.“好人法”惩戒诬告者:道德治理要用命令方式发挥“抑恶”的社会作用编后语:重新审视“治理”的涵义,让我们了解“抑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付诸实践,深圳出台《规定》不失为一种可取的方法。只有让好人得到好报,恶人得到应有的惩治,整个社会的价值次序才能回归正常。 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的反思 在社会生活中,强烈的经济冲动往往会冲垮道德的防线。解决见利忘义、诚信缺失的现象需要外在http://www.wenming.cn/wmpl_pd/ztch/201307/t20130710_1339605.shtml
5.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暨2020年度(第十四届12.网络社会法律治理与技术治理的二元共治 作者:郑智航(山东大学) 中国法学,2018年第2期 13.罪刑均衡的理论基础与动态实现 作者:刘军(山东大学) 法律出版社,2018年4月 哲学社会学 14.解构性的正义概念 作者:谢文郁(山东大学)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第4期 https://paper.dzwww.com/dzrb/content/20200924/Articel07002MT.htm
6.法治,不是政府以法律来治理社会,而是政府行为,在法律约束之下哈耶克的名言:“法治,不是政府以法律来治理社会,而是政府的行为,在法律的约束之下。”一语道破了法治的真谛。在我们这个时代,法治已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一个热门话题,也是一个极具吸引力的爆点。 首先,我们要明确,法治并不仅仅是政府用法律来管理社会,而是一种政府行为在法律约束之下的自律。在这个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0109/20/15604356_11105132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