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赖绍松资深税务大律师网

赖绍松资深税务律师网以维护税收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核心价值观为目标,以提供卓越的涉税法律服务、实现委托人合法权益最优化为己任。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资深税务诉讼律师、著名涉税刑事辩护律师,具有法律、财税、房地产多重专业背景,跨界融合会计学、税法学、法学、房地产经济学、财务管理多个领域优势,复合思维,精通财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及证券法等法律,长期从事涉税诉讼法律服务活动,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专注办理重大房地产企业税务案件、合作建房涉税案件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偷税逃税抗税、逃避追缴欠税、隐匿销毁会计账簿、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税务人员徇私舞弊少征不征税款等涉税刑事辩护和行政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税务诉讼实战经验。

在承办税务案件、组织涉税案件重大复杂新型问题法学专家论证、担任涉税法律顾问或提供其他专项法律服务过程中,善于运用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及精湛的办案技巧,竭诚为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卓越的法律服务,切实有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其业务操作水准和案件解决结果始终获得高度评价,深得委托人及有关方面的信赖和好评。

二、所在律师团队部分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案例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事辩护案

江苏连云港某废纸公司财务会计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逮捕起诉。在法院一审、二审阶段赖绍松税务律师接受其家属委托,赖绍松税务律师利用其丰富的涉税刑事辩护经验专业优势为被告人柳某提供刑事辩护。在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11年—14年的情况下,通过积极努力的有效辩护,柳某一审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二审庭审阶段,赖绍松税务律师针对一审判决存在的证据不足、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继续积极辩护,二审阶段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最后改判柳法某为五年有期徒刑。

(二)暂不予出口退税重大行政争议案

安徽某国有企业出口一批苹果手机到香港,手机出口后该企业申请出口退税,税务机关认为存在疑点,作出暂不予出口退税的决定。赖绍松税务律师接收国有企业委托后,认真研究和分析案件材料,与税务机关积极沟通,并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收集和提供对委托方有利的证据,在法庭调查阶段,据理力争,最后与税务机关达成行政和解协议,6265万元出口退税款全额退还,圆满解决了该出口退税行政争议案。

(三)增值税刑事犯罪案

(四)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某汽车修理公司A(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与某汽车配件门市部B(小规模纳税人)签订了汽车配件《购销协议》,协议约定,B按照A要求的质量、规格、价位给A供货,A每个月凭购销明细及发票给B结算货款。合同签订后,B持续几个月的给A送货,但因为B有发票,A一直拒绝支付货款。此汽车配件B是从上海某集团公司进货的,B也一直没有支付上海货款。2007年10月A、B双方商定,B由原来的供货方改变为代理人,代理A直接与上海集团公司签订代理进口汽车配件合同,由上海公司作为供货方并给A出具发票,A将配件款项直接支付给上海公司。之后,B按照约定代理A与上海公司签订合同,向A转交了上海公司的报关进货单、海关完税凭证,上海公司出具了付款委托书和收款收据,A向上海支付了货款。08年1月A凭完税凭证抵扣了进项税4万多元,08年4月A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检查发现这张抵扣凭证不是真实的。赖律师接受该汽车修理公司A的委托,并利用专业能力积极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最终依据法律事实认定,A符合税法善意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规定,不是偷税。

(五)某公司拟补缴增值税及行政处罚案

2005年4月,福建省某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对福建省某公司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稽查,于2007年6月形成了税务稽查的初步意见,认为该公司的委托加工行为不成立,实为销售自制产品,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少缴增值税126万元,构成偷税,拟给予偷税金额一倍的罚款处罚。该公司委托赖绍松律师代为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和说明情况,该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听取代理律师的情况说明后,重新分析该公司的委托加工行为,以及该业务的整体流程,对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最终认为该公司的行为确为委托加工,而并非销售自制产品。因此,不存在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情形,也不存在偷税行为,不予补缴税款和处罚。

(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事辩护案

祁某出国后取得了M国的国籍,该国S公司为占领中国市场,利用祁某在中国的证件,出资95%设立X贸易公司。进口过程中,S公司以低于成交价45%的发票,由X公司向海关申报纳税,后被海关查获,缉私局认定祁某偷逃税款370万元,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对祁某提起公诉。我所律师担任祁某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案的刑事辩护律师,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听取当事人辩解后认为,本案的犯罪主体是S公司,S公司占有绝大部分出资,走私决定是由该公司作出的,非法所得也被该公司获得。X公司实质上是S公司偷逃关税的犯罪工具,犯罪责任应由S公司承担,而祁某在犯罪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加之有自首及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法院采纳了我所律师的意见,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七)民营企业国际税收案

浙江某大型民营企业在多国设有营业机构,该企业就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其境外营业所得补缴企业所得税有不同看法和疑问。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对此问题提供了税法咨询意见,同时也就该企业整体税负及海外税务风险控制提出了筹划方案,帮助企业控制税务风险。

(八)探矿权涉税案

(九)某公司增值税案

(十)某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案

税务

浙江某知名化妆品生产企业颇具规模,产品种类繁多,销售量大,由于欠缺专门的税收筹划人员,企业在缴纳税款,尤其是消费税方面负担颇重。该企业为减轻企业负担,对税务方面进行合理筹划,聘请赖绍松税务律师担任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作期间,赖绍松税务律师依据该企业的经营状况及经营性质,特别针对消费税方面认真详尽制订了适合该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为企业进行了减免税申请,成功为企业减轻了税负。

(十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十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十四)某煤炭企业采矿权涉税案

(十五)某企业逃避缴纳税款案

(十六)某房地产企业重组涉税案

福建某房地产集团企业为实现自身发展拟对集团业务进行主辅业分离,该企业某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不佳,财务状况混乱。管理层就税务问题的处理产生疑惑。赖绍松律师接受委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经过对子公司纳税情况进行调查,赖绍松律师就税务问题提出法律意见,被企业采纳,为企业合法发展铺平了道路。

(十七)某公司经理逃避缴纳所得税案

(十八)某公司总经理逃避缴纳税款案

(十九)某公司等骗取出口退税案

一审法院认定某公司与不法分子相勾结,伪造虚假的内外销合同,以虚报价格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李某作为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赖绍松律师作为李某二审阶段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骗税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骗税行为的辩解和意见,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定性错误,裁定发回重审。

(二十)土地增值税案

税务局对河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稽查,于2009年6月形成了税务稽查的初步意见,认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其开发未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少缴增值税6250万元,构成逃避缴纳税款,拟给予逃税金额五倍的罚款处罚。该公司委托赖绍松律师代为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和说明情况。

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听取代理律师的情况说明后,重新分析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数据、销售金额及土地使用金、建设销售成本,对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最终认为该公司虽然已存在逃避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情形,但在数额上远未达到其认定的数额;此外,律师经了解发现该公司欠缴税款并非其有意逃税,而是当时政府拖欠该公司施工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的垫资款,同意该公司用应交税款冲抵---尽管这种决定是错误的。所以,并非该公司主观上有逃税的故意,所以主管税务机关处予五倍罚款显然也是畸重的,而且是有失公正的。赖律师提出律师意见,并和税务机关多次沟通,最后补交欠税款及滞纳金1830万元,不予罚款。

(二十一)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纳税争议案

河南某汽车销售企业2012年、2013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经国税局稽查局稽查后,认定其2012年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分别为59.87万、104万元,2013年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分别为108.09万、223万元,并于2015年5月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及《税务处罚决定书》,认定该企业为偷税,并处逃税金额两倍处罚。赖律师认真分析案卷后,发现该企业2012年使用的纳税申报系统不是默认税率,工作人员申报纳税税率适用错误属于重大操作失误,不具有偷税的故意,同时税务局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将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及企业实际发生的未进行过成本抵扣的费用进行税前扣除,更主要的是税务局将该企业购进的汽车底盘认定为配件,因企业没有额外收取用户费用而视同销售来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导致该企业应纳所得税数额严重错误。赖律师提出法律意见并经法院开庭审理后,税务局主动撤销其作出的税务处理及处罚决定,并将其多收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退还给当事人。

(二十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

大连某物资公司为山东某纸厂供应废纸,为了逃避缴纳税款,修改进项发票的品名和金额,将发票名称“草绳”修改为“废纸”,进行成本抵扣,造成国家税收损失1700多万元。2014年3月份,该物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死亡,但是该公司正常经营,正常去税务局领票、验旧,且该公司的银行账户正常往来转款。事发后,税务局对该公司进行稽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故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公安局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已死亡的前提下,将该公司的“会计”抓捕归案,后检察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该“会计”提起公诉,并建议量刑10到14年。赖律师介入后,发现该案所有证据都是间接证据,同时犯罪嫌疑人本人否认自己是做账会计,且全案所有书面证据没有一处写的是其本人的姓名,所有指认其为该公司实际经营人的证人证言皆为孤证,认定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审期间,公诉机关听取辩方意见后,当庭表示要庭后申请补充侦查。

(二十三)逃税犯罪刑事案件

安徽某轧钢厂法定代表人龚某于2004年投资3500万,成为该轧钢厂最大的股东,2009年该厂增资至1个亿,龚某的享有90%的股份,股本总额为9000万。2013年,龚某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给杨某,转让价格为7000万,后经人举报其偷税,检察院以偷税罪对龚某提起公诉。赖律师介入并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后,认为检察院认定龚某股权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申报个人所得税属于严重计算错误,因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成本费用,有所得额时才需缴纳税款。龚某实际投资90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仅7000万元,根本不存在所得额,故无需纳税,退一步讲,即使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应由杨某在支付给龚某股权转让价款时代扣代缴,现在股权转让价款未实际支付完毕,纳税义务还未发生,也不应认定龚某偷税(逃税)。最终法院宣判对龚某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四)合作经营税款分担税务争议案

(二十五)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二十六)矿权税案

河南某镇政府组织当地杨某在内的21家私人铁矿厂合并纳税,由镇政府出面设立A公司,统一为21家私人铁矿厂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统一申报纳税。后经税务局稽查,认定杨某2012年偷税200多万元,并处罚金及滞纳金合计500多万元。经过分析,我发现本案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税务局认定的偷税金额计算错误,因杨某的铁矿厂2012年的账簿原件已毁,不能仅凭复印件上记载金额进行认定,况且铁矿的产量可实地勘验并结合用电量进行测算;2.镇政府已经出面设立A公司,为杨某申报纳税,如果现在重新稽查,要对杨某2012年的收入重新征税,也需先将杨某通过A公司缴纳的税款退回;3.如果A公司的成立合法有效,税务局对A公司的申报纳税行为认可,那么杨某的铁矿厂相当于A公司的生产线,即便2012年有偷税漏税,也应向A公司追缴,因为A公司是纳税主体;4.A公司是政府出面建立的,一直以来杨某通过A公司纳税,税务局也已认可,杨某不存在偷税的故意,税务局认定杨某偷税并进行税务处罚实属不当;5.当地其余20家私人铁矿厂跟杨某铁矿厂的性质一样,如果要对杨某的收入重新征税,那么对其他20家铁矿厂也应重新征税,现税务局只针对杨某一家,实属司法不公。

(二十七)房地产涉税案件

杭州市某村提供土地,张某提供资金,一起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同时注册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某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开发出来的楼盘以A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且A公司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张某被A公司聘用为销售人员。2014年,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该房产项目进行税务稽查,认定张某偷税,少缴个人所得税款150万元。介入案件后,经过分析发现,所有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购房者与A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所有的购房款也都汇入A房地产开发公司,由A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款,在房产销售的过程中,张某并未取得除提成及工资以外的收入,不能因张某前期有投资并且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让其对该房产项目收入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针对同一纳税项目两次征税则属于重复征税,而重复征税有违税收征管法的禁止性规定。

(二十八)上市公司涉税问题筹划案

浙江某民营企业筹划在创业板上市,但由于经营过程中长期遗留下来一些税务问题,给企业上市带来了一些法律障碍。我所律师受聘担任该企业专项税务顾问后,认真详尽查阅了资料,了解情况,分析问题,从税务的角度对所涉及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统一的梳理和调整,提出了以操作便利性和降低税负为前提的合法重组方案,并经过多方论证后被该公司采纳,为企业上市扫清了税务方面的障碍,从而使该公司的上市工作顺利展开。

(二十九)探矿权转让税务尽职调查案

(三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所得税税优惠案

北京某企业主要从事太阳能核心部件的研发和制造,由于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研发费用较高,当然利润也比较高,从而造成企业所得税过高。我所律师受聘担任法律顾问,为该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通过认定,从而享受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并对研发的成本费用进行合理规划,使企业享受了所得税税率优惠和加计扣除计税成本的税收优惠政策,当年为企业节税300余万元。

(三十一)应对税务稽查案

北京某大型商业连锁企业面临税务稽查,该企业自创业以来,由于发展速度快,忙于市场扩张,财务制度不完善,税务也存在一些问题。该企业担心难以通过年度税务稽查,特聘请我所财税法方面的律师担任专项税务顾问,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初步了解情况后,指导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自查和调整,对漏缴和欠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及时进行了补充申报及缴纳处理,使企业顺利通过了税务稽查,避免了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

(三十二)房地产企业税务审计案

广东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迅速,全国3家子公司的销售收入突破12亿元。自开业以来税务机关一直未对该企业进行过全面的税务稽查,且该企业在纳税上没有内部控制制度,如果出现税务问题将给该企业造成极大的不利影响,税务风险化解成为该企业董事会面临的最大问题。我所律师受聘担任专项税务顾问后,对企业自开业以来的账册进行了全面的税务审计,依法对部分错误的税务处理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调整,化解了该企业的税务风险。

(三十三)跨国公司转让定价案

德国某太阳能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了一家全资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境内零部件生产企业生产产品全部返销德国母公司,而其产品转让价格明显偏低。我所律师受聘担任专项税务顾问,对销售价格和销售方式做了统一的设计和调整,并将准备好的同期资料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避免了德方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被中国税务部门认定为利用关联交易转让定价避税而导致补缴税款的不利后果。

(三十四)某煤炭公司税务尽职调查案

(三十五)某企业产权交易纠纷案

陈某与沈阳市A工业公司、B企业集团、C建筑装修工程公司、D药业有限公司、E企业产权出售合同纠纷一案,沈阳市基层人民法院于2007年3月22日作出民事判决,陈某不服,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15日作出民事判决,陈某不服,向省检察机关申诉。省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5月26日作出民事抗诉书,提出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7日作出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陈某仍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14日作出民事裁定,指令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申诉人陈某委托代理人赖绍松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本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陈某与滤油器厂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并作出裁决:撤销辽宁省高院原来的民事判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及沈阳市某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本案发回沈阳市某区人民法院重审。赖绍松律师在本案中积极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成功办理的部分案件:

---安徽六安某企业董事长逃税罪成功辩护,法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案;

---山东淄博叶某诉税务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院撤销税务机关税务处理决定案;

--苏州某出口公司企业出口退税争议行政复议全额退税案案;

--云南某出口企业实际控制人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

--安徽淮北某大型国有企业6265万元出口退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全额退税案;

--广东花都区某大型房地产公司企业所得税偷税预处罚听证、行政复议案;

--江苏省南通某大型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纳税争议案;

--山西某钢铁企业增值税刑事案及行政诉讼案;

--美国某跨国自动化公司驻北京分公司信用卡透支追偿权纠纷案;

--美国某跨国物流公司驻北京分公司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贵州某民营医院与税务机关纳税争议案;

--北京某科医药研究机构专利技术转让费分成涉个人所得税案;

--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巨额集资诈骗刑事案;

--辽宁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犯罪申诉案;

--浙江某机械工业公司与江苏朱某个人合作代扣缴个人所得税案;

--宁夏石嘴山煤炭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宁夏固原某铁路直属贸易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浙江杭州市房屋买卖合同及债权债务转让纠纷案件;

--福建泉州何某与广东惠州某房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广西某县化肥厂破产清算拍卖不动产过户涉税争议案;

--安徽某大型企业股权转让涉嫌逃税犯罪刑事辩护案;

--江苏某房地产公司承包销售偷逃个人所得税案

--浙江某工业公司与江苏朱某个人合作代扣缴个人所得税案;

--辽宁某国有企业改制产权交易涉及房屋买卖再审案;

--山西某汽车企业增值税纳税争议及行政处罚诉讼案;

--江苏某大型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纳税争议案;

--北京某企业营改增纳税争议及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诉讼案;

--江苏某市某公司会计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刑事辩护案;

--浙江某市房屋买卖合同及债权债务转让纠纷案件;

--福建某房地产企业破产涉税案及偷税逃税案;

--北京某房地产企业集团改制及分拆上市税务辅导非诉讼案;

--江苏某房地产企业商品房房屋承包销售涉税案;

--法国某餐饮集团在华酒店投资案;

--北京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筹划案;

--广东走私货物及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贵州某煤炭企业探矿权转让涉税案;

--深圳某大型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案;

--新加坡某公司在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案;

--香港某公司与广东某企业货物采购合同纠纷仲裁案;

--福建某储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北京房地产项目销售涉税案;

--北京房地产企业并购重组涉税案;

--北京某药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北京某酒店整体经营转让纠纷案;

--山西某煤矿企业采矿权纠纷案;

--深圳某企业走私偷逃关税案;

--深圳某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北京某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新加坡某公司在华收购项目公司委托尽职调查案;

--德国某太阳能公司中国全资子公司转让定价案;

--美国某大型能源公司中国子公司税务清算案;

--德国某知名机械制造企业税收筹划服务;

--内蒙古某煤矿企业并购重组案;

--浙江某企业创业板上市税务辅导案;

--山东某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纠纷案;

--广东某企业驰名商标纠纷案;

--北京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韩国某知名公司并购山西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案;

--新加波某知名企业收购黑龙江某煤矿案;

--某大型央企收购湖北某大型有色金属集团案;

--北京某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案;

--某大型运输服务央企收购广西某港口储运服务企业资产案。

--上海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福建省某地方税务官员索取贿赂案

--辽宁某矿产企业不服税务局追缴增值税及行政处罚案

--江西某公司经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广州某单位无偿转让财产逃避税款案

--云南某企业出口商品补缴增值税争议案

三、主要论文

1.《跨国公司税收筹划法律问题研究》

2.《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税制问题研究》

3.《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探讨》

4.《论公司涉税问题研究》

5.《浅谈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的办理》

6.《驰名商标认定问题研究》

7.《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探讨》

8.《房地产企业重组涉税问题》

9.《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定性问题探讨》

10.《论企业并购法律尽职调查》

11.《房地产企业并购重组法律实务探讨》

12.《我国税源风险监控管理问题与对策》

13.《浅析企业所得税的财务筹划》

14.《改革和完善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调查研究》

15.《会计信息化下的税务稽查研究》

16.《关于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的思考》

17.《当前我国增值税免税问题的探索》

18.《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制度》

19.《浅析中国理论化税收管理程序的漏洞》

20.《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筹划研究》

21.《生态税的会计问题研究》

22.《浅谈企业的技术革新》

23.《论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

24.《浅析社会保障税的现状及其思考》

25.《我国税收流失问题与对策》

26.《论税收领域的诚信原则》

27.《浅谈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税法》

28.《论政府采购制度下的法律关系分析》

29.《公共财政与税制改革》

30.《增值税的定额税率改革》

31.《营改增纳税争议解决问题探讨》

32.《不以逃税为目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是否构成犯罪问题研究》

THE END
1.法律咨询费用进项可以抵扣吗法律知识专题听律网刘伟律师 天津景贤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一、是否律师费可以在增值税中抵扣? 1、律师服务费、法律顾问费等都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法票。2、律师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只要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而且是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就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进行抵扣。二https://m.471.cn/zt/2146216.html
2.“增值税专用发票”实务中的扩大解释运用本案中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单位向他人支付开票费,让他人虚开伪造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于同期向税务部门申报抵扣的行为,与虚开真实的该类发票,骗取税款的行为性质相同,客观上均对国家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危害,致使国家税款损失,应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论处;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亦应以该https://agoodv.cn/news/1396.html
3.律师服务费增值税税率律师服务费增值税税率为6%,意味着律师所得的服务费中,有6%的部分需要纳税。某律师向一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收取的费用为10000元,那么按照6%的税率,律师需要缴纳600元的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税法》的规定,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些特定行业的律师,可以按照不同的政策进行减免或者降低税率。这旨在鼓励小规模纳税人和http://www.etai.cc/article/1916337.html
4.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本站热词: 发票 小微企业 个人所得税 发票查询 社保 首页 总局概况 信息公开 新闻发布 政策法规 纳税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全部 文件 解读 搜索高级搜索 搜索方式: 精准 模糊 热门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印花税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24/c5236196/content.html
5.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开户行和账号填写错误可以认证么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开户行和账号填写错误,实际上在认证环节是可以认证通过的;但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https://mip.66law.cn/news/ask/7179976.aspx
6.虚开增值税发票会计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马尚昱律师精选解答咨询我 律师解析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https://m.64365.com/tuwen/aaaqi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