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社会转型期的大学生,因为家庭环境的差异、学校教育的欠缺及社会文化多元发展等多重因素影响,在价值观上极易产生消极、彷徨的倾向。因此,如何从思想根源上入手,健全和丰富大学生的精神生活,建立弹性完满的精神架构成为当代大学教育工作者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对大学生教育工作者来讲,我们必须打破固有教育模式,将文化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联系起来,将传统文化融入到法治教育和预防犯罪的工作中来。而具有丰富内涵的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正是我们可以大加利用的教育资源,如果我们对其进行灵活运用,让其重要作用在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得到充分展现,将非常有益于当代大学生法治理念的塑造,同时,对大学生法治意识与个人修养的提升同样意义重大。
一、儒家文化有利于大学生正确价值观的树立
儒家文化以人性论为根本,提倡仁爱,认为法律存在的前提正是对人性中“恶”的因素的合理制约。而法律本身也蕴含了仁义和公正的理念,其目标正是构建一种仁政、德治和礼治相辅相成的社会。儒家文化的最大特色也在于对“仁”的追求,而这种关于“仁”的价值与我们现在提倡的关爱与尊重他人,宽容看待社会各种矛盾和现象不谋而合。因此儒家文化对我们构建对法治理念的追求与目标具有不可忽视的借鉴意义。但受我国长期以来“重学历、轻素质”的教育定式和持续增大的就业压力影响,很多大学生只看重考试成绩和就业机会,往往忽视了自身法治意识的树立和培养。大学生在进入强者如林的大学校园后,由于对自身的期望值较高,但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引起了对自身价值实现的质疑,心理极易产生失落感,进一步发酵为不健康的嫉妒、报复等心理障碍,加之社会不良习气的诱导和盲目追求物质享受风气的影响,许多大学生人生观发生偏离,价值观发生扭曲,进而做出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儒家文化对重利轻义、见利忘义的不端行为具有纠正作用,儒家文化在这一领域的重要作用非常值得现在的教育者借鉴与开拓。
信是儒家文化的另一核心要素,儒家提出人无信不立,提倡一诺千金,诚信待人。儒家倡导在社会实践中能够摆脱小我的局限,崇尚自强不息。当今中国,社会的巨大进步,经济的持续繁荣带来了人们对物质享受的追求,但一些人抛弃诚信原则,从而导致社会分配不合理、不公平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些现象对正站立在人生十字路口的大学生们必然带来思想冲击,对大学生来说,如何在社会巨大变革的洪流中正确树立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更显得十分重要。对此,儒家文化为我们开出了良方,儒家君子“言必信,行必果”的社会责任意识应成为大学生深化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的前提和基础,从儒家文化中汲取精华,加强大学生的诚实守信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竞争和协作意识,建设互助友爱的校园环境,进而全面建立守法护法的法治环境。
二、儒家文化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大学生犯罪
儒家认为,犯罪现象主要是因人的贪欲而起,贪欲意味着道德的丧失,从而削弱了人遵守法纪的自律能力。同时,道德也正是预防犯罪的重要防线,道德意识的增强对人们遵纪守法也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如今中国法治社会构建过程中,情、理、法的冲突成为一个阻碍,而儒家文化也对此给出了答案,儒家所倡导的“先教后刑”,通俗的说法就是通过做教化工作能达到的目的,则不诉诸法律。儒家历来认为提升道德品质、培养自律能力是预防犯罪的关键。正因为认识到了这一点,道德教化在儒家预防犯罪理论中占据了核心地位。因此,利用儒家文化来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要重视借鉴道德教化对法治理念培育和预防犯罪的重要作用,切不可将思想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机械地切割开来,作为互不干涉的两门课程来进行推进。只有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密切联系,有机结合,才能在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工作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儒家文化有利于改进大学法治教育方式
从纵向上厘清了法治教育的步骤,我们还要从横向上扩展法治教育的方式。我们在大学中开展法治教育,必须要认清阻碍大学生法治理念形成,诱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根源。在许多大学生犯罪的案例中,被告人把个人物质利益的实现作为衡量个人价值实现的尺度,对物质享受的过分追求是诱发他们去犯罪的根源。为此,我们的法治教育必须与思想道德教育同步推进,用儒家传统道德理念来培养大学生的正确义利观和社会责任感,淡化个人荣辱得失,这样才能让他们自觉抵制外界的不良诱惑,人生的发展才能不偏离正常轨道。正如儒家所讲,礼教能“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使民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其中“绝恶于未萌”正是强调道德教化对犯罪防患于未然之功效。另外,在开展法治教育的同时,我们也要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只有让大学生提高自身心理调整能力,树立健康向上的心态,才能促使大学生形成适应当今社会需要的义利观,才能对预防犯罪产生积极的作用。
儒家文化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迪就是,道德和法是可结合的,也是应当结合的,法应该用道德予以补充,而法治的发展也需要道德来推动。大学生在充满竞争意识的当代社会关系中,既要认识到通过与他人的竞争来展现自身价值,促进自身能力提高的重要性,也要冷静对待竞争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学会宽容待人,更要学会与他人进行合作,在与他人的相互合作中谋求自身的发展与进步,从而实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当大学生们都能把“君子和而不同”、“和为贵”这些儒家理念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时,违法犯罪自然就离他们远去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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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大学生群体所具备的法律素质对于学生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有必要认识到法制教育工作的价值,并对法制教育工作价值的实现做出探索。
(一)帮助学生形成法制意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在高校中接受各种科学知识的教育,其知识和能力都得到了飞跃式的提高,但由于大学生与社会接触较少,当他们走出校园,参与工作时,其危机意识不足,难以意识到社会中的违法犯罪事件,甚至对于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现象无法识别。而一些企业单位正是利用大学生的这一弱点,剥夺大学生应当获得的合法利益。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法治教育,才能够提高大学生的危机意识,及时发现对自己合法权益不利的情况,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帮助学生适应社会生活,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当大学生走向社会后,就应当担负起作为公民应有的责任,而遵纪守法是公民最基本的义务,而要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首先就要具备优良的法律素质。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的素质越来越高,但由于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很多大学生对于违法犯罪事件视而不见,甚至是知法犯法,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当他们面对利益的诱惑时,就放弃了对法律的信仰和遵守。为了改善这种现象,高校应当强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明辨是非,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
(三)从法治角度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大学生的能力是否足够强,不仅仅要看其是否掌握了必备的专业科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大学生是否具备足够的综合能力。综合能力中除了专业知识外,还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等重要内容。懂得法律知识,大学生才能够在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同时,拒绝违法犯罪,才能够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同时,大学生具备了法律素质,才能够与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进行结合,在走向工作岗位后,才能够利用自己所具备的知识贡献自己的力量,为企业单位创造价值的同时,也获得自己应有的利益,保护好自己的同时,也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违法之事。法律知识与其他知识的结合,才能够让大学生成长为全面发展的人才。
二、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大多数高校都已经意识到对于大学生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但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法治教育还未能进行有机地结合。在这种背景下,许多高校中的就业指导单位和工作者都对就业指导教育中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进行着探索,但是在此过程中也不免会产生一些问题制约着法制教育工作成效的提升。
(二)只是注重道德素质教育,而法律素质教育力度不够。在大学生就业指导教育中,教育者往往将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了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其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方面,而对于其法律知识的教育远远不够。即使是涉及到了法律知识,也只是一带而过,导致了法律知识未能与道德素质教育进行联系,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也未能很好地发挥出来。教师往往会教育学生要热爱自己的岗位、要遵守诺言等,也就是在培养大学生的道德素质,但在很多情况下,道德素质不足以约束和保护大学生,需要有法律知识的帮助。由于法律教育的缺失,就业指导也就无法和法治教育进行良好的结合,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得不到提升,就容易在未来的就业中出现各种问题。
(五)造成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法治教育工作问题的原因。导致大学生就业指导中法治教育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大学生法治教育目标不够明确。认为大学生接受法治教育就是为了应对就业中的一些问题,而并非是要将大学生培养为具有优秀法律素质的人才。二是法治教育方法不恰当,未能让大学生意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大学生对于法律知识比较抵触,难以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三是教育者自身的法律素质不够高,难以为大学生提供正确的指导。四是高校未能给大学生提供丰富的社会实践平台,大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仅仅是“纸上谈兵”,并未掌握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法治教育优化策略
(二)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法治教育具体对策。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法制教育工作不仅是高校思政工作中重要的构成部分,同时也是大学生就业素质提升中需要重视的重要内容,在不断改变的就业背景下,高校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就业指导工作中的法制教育做出改革与优化:
其一,从思想上重视就业指导中法制观念的培养。高校教育者应该从思想上意识到法治教育对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意义,对法治教育重视起来,制定合理的法治教育体系。同时,将法律的重要意义传达给学生,让学生愿意自觉地接受法治教育。并且制定法律教育的明确目标,让法治教育能够朝着有利于大学生提升法律素质的方面而努力。
其二,强化就业指导中法治教育力度。强化大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让大学生对于法律知识进行熟悉的掌握,并形成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够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首先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更重要的则是要强化大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大学生在校期间,运用法律知识的机会比较少,那么教育者就要为学生创造机会,使其掌握运用法律的能力。
其三,创新就业指导中法治教育方法和载体。陈旧的法治教育方式与现如今对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要求已经不相符,教育者应当积极地寻找新型的教育方式,将法治教育与大学生就业指导进行恰当的融合,并且运用高校报刊、专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载体来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
其五,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法治教育实践平台。高校应当注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实践,可以通过在课堂上设置案件分析、法庭模拟等方式,将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进行紧密结合,或者与当地行政机构等部门进行沟通,让大学生参与到他们的工作中,以此来获得更多的实践机会。
其六,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法治教育。现如今的高校教育已经不再仅仅是依靠传统的教育方式,而是将先进的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结合在一起。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也可以运用网络等方式来加强法制教育。通过网络这一平台,大学生能够接触到社会中真实的事件,能够更方便地将法律知识与实际问题结合到一起,教师与学生的交流也更为方便,对于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法治教育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法治教育;学生培养;解决途径
中图分类号:G640
法治与人治相对应,具体是指在社会中,法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人的任何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服从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方法,法治是一种社会管理机制,同样也是一种社会活动方式。在高校中开展法治教育不仅仅是让学生了解法治的概念、掌握法治的书面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要使学生在了解书面的法律知识的同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更是要把法治观念转化为对学生行为与生活的原则与态度,这才是高校开展法治教育的意义所在。
一、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
(一)师资力量不够专业化
在师资力量上,法治教育并没有形成单独的师资队伍,在多数情况下,我国高校的学生培养模式中主要以政治、哲学教师教授法治教育课程,很少有专业专职的法律人才细致化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素质培养。实际上法学界早已达成共识,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必须经过系统的法律培训或者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例如国家司法考试就是因此而设立的。非常遗憾的是这种共识并没有得到高校主管部门及学生培养者的重视。高校学生培养中的法治教育这一环节并没有专业的法律人才来主导,其所发挥的功能和效果也就大打折扣了。培养模式一般都是填鸭式的知识灌输,并不重视大学生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的养成。
(二)教学内容相对落后
同时,当前的法治教育内容也比较落后于时展,并没有全面地培养学生正确的公民权利义务意识,而往往表现出重义务、轻权利的倾向。这样的法治教育内容不担无法培养出具有现代权利意识的公民的,而且会导致大学生素质培养出现偏差,不适应时代的发展。教学内容的安排也存在着不合理之处,从课时上来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一般只有24个学时左右,并且法治教育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相对于庞杂的法律体系、诸多的部门法律、各种典型案例,这明显是不够的,无法发挥法治教育对于大学生素质培养的健全完善作用。
(三)教学方式比较单一
相对于其他培养环节,大学生法治教育不仅仅内容落后,而且形式也单一。传统的法治教育课程仅仅是进行知识的灌输、单纯的法条讲解,并以考试成绩来判定学习的优劣。这样单一的教学方法在当代社会是比较落后的,已经无法满足高校学生培养日新月异的需求。因此,我们必须与时共进,改进和完善教育制度和教学方法,使之适应学生培养的需要[2]。
二、大学生法治教育目前存在的问题
其次,当前高校法治教育内容相对于当今社会的发展已显得相对落后、陈旧。国内众多学者研究表明,因为大学生法治教育被忽视,导致大学法治教育的教材内容陈旧。如有些法律已经修改几年了,但是在教材里显示的法律规定法治观点还是几年前的,社会实际和理论脱节,法治教育的教材因未能及时调整和修改而流于形式。另外,教材内容往往过于理想,无法跟上时展的步伐,表现出重义务、轻权利的倾向。重义务、轻权利的法治教育,是无法培养出具有现代权利意识的公民的,也会导致大学生不适应当前社会形势的发展。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咸阳712000)
摘要:目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现象较为严重。因此,应对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现状进行分析,根据高职会计人才培养中重视专业知识传授和专业技能培养、忽视职业道德培养与法治教育的问题,在重新认识会计职业道德与法治的关系的基础上,探讨强化高职会计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的对策。
关键词:高职;会计;职业道德;法治;对策
会计职业道德是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和各种经济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等。2000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专门为会计行业立法,本身就说明会计行业法治是刚性的,而且具有不可逾越的底线。但是,目前从事财务工作的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现状不容乐观。部分会计人员法律意识不强,职业道德观念淡薄,违规操作、造假账,导致财务信息失真,恶性经济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这些与财会内部监控机制不健全,监督职能弱化有十分重要的关系,除了给经济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外,也会给企业组织、银行和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每年约有10万左右毕业生进入会计职业队伍。因此,对在校会计专业的学生进行有效的会计职业道德与法治教育是一种必须的源头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职会计专业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会计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比较薄弱,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会计专业的学生必须进行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的意识淡薄长期以来,由于会计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课程在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中的边缘化,使得教师与学生都轻视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一部分人认为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隶属于思想品德教育范畴,既然课程设置中有思想品德和法律基础课,也就不需要再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了。也有一部分人认为会计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与会计专业教育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事情,只要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就能做好会计工作。高职院校在会计专业建设与专业教学过程中,十分重视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及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和考核,但是,由于过分强调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专业技能的提高,就忽视了对学生会计职业道德和法制意识的培养,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缺乏对会计职业道德和法制的感性认识,也忽视了职业道德和法制意识对于一个职业会计的重要性。这样的教育与教学,导致相当一部分学生在校期间没有树立起会计的职业道德观念、会计的法律意识、职业的风险意识、保密意识及责任意识。因此,当学生毕业之后,面临实际工作中的道德冲突时,就会感到无所适从。
对会计职业道德与法治的关系认识不清道德与法律关系密切,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就涉及它们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往往会影响我们对会计职业道德与法治关系的正确认识。在一般意义上,不难认识道德观念与法律意识具有同一属性而且相互联系,也不难认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之间有所重叠而相互包容。也就是说,凡法律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法律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培养和倡导的行为。而在会计专业的范畴里,两者在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不仅是相互包容、相互补充,更重要的是相互作用,体现了高度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体现在违反会计法律制度时,一定会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即坚守会计法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底线,失去这个底线,会计的职业道德是很难形成和坚持的。这种一致性要求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一定要以法治教育为基础,法律基础教育一定要切合会计专业的特殊性。
加强高职会计专业职业道德与法治教育的对策
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会计专业师资队伍要保证能充分体现会计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运行,关键取决于高职院校的教师队伍素质水平。高职院校必须建设一支数量上适应办学规模要求,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与职称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教师队伍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的需要,要按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要求,增加会计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教师的比例,安排会计专业教师到企业财会部门进行实践锻炼,积累企业会计实际工作的经验,搜集会计职业道德和法规执行方面的典型案例。同时,要聘请企事业单位财会部门的会计专业人员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提高兼职教师的比例,聘请专家、学者定期为学生举办有关会计职业道德、法律及人生观等方面的专题讲座,使会计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融入每位教师的教学活动之中,逐步成为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渗透到会计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中。
单纯靠讲解和说教是很难使学生形成职业道德和法律观念的,学校必须在学生学习的各个环节提出要求。专业教师要切实转变观念,潜移默化地使会计职业道德和法制意识深入学生心灵深处,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榜样力量培养出德才兼备的会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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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学法制教育功能;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
中学法制教育在中学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中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国内外大量调查资料表明:年龄在13-18周岁的中学生正处在不良品德发生和违法犯罪两个时期。这一特点决定了法制教育在提高中学生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方面有着重大意义。中学法制教育的主要使命是对中学生进行宪法和主要法律的教育,培养中学生学会利用法律保护合法权利,明确作为社会成员必备的社会责任,了解公民应尽的义务,增强守法意识。在中学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法制教育虽然与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等教育活动一样,发挥着自己独有的教育功能,但在对中学生进行守法与护法、权利与义务、诉讼与平等、民主与参与等意识渗透的同时,又发挥着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一、中学法制教育的思想教育功能
中学思想教育主要是针对中学生进行的、包括世界观、人生观等的观念教育。法制教育对中学生正确人生观的确立和现代法治观念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它有一定的思想教育功能。
1、法制教育有助于中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观
2、法制教育有助于培养中学生竞争与合作的精神
3、法制教育有助于中学生形成现代法制观念
现代法治观念是公民信仰一种法律的现行观念,它是现代公民应有的重要思想素质。通过法制教育,在培养中学生确立初步的遵纪守法观念、依法办事意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培养中学生法律至上的观念。通过法制教育,使中学生认识到法制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重要的手段,唯有法律才能充分保障人的权利,唯有法律才能制约权力的运作,防止权力的滥用。此外,还要用权利本位、契约自由、社会公平、效率优先等现代法制精神去引导中学生,使现代法治观念融于中学生的思想观念之中,从而使中学生产生守法观念并能积极护法,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义上的义务,把护法当做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中学法制教育的政治教育功能
法制教育就是通过揭示法律和政治的特殊关系,使受教育者理解法如何通过对政治关系、政治行为、政治问题的协调、规范和解决,从而影响政治生活,达到政治目的,进而实现政治法制化的。由于法律和政治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着特殊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就使得中学法制教育具有了较强的政治功能。
1、法制教育有助于提高中学生的政治认知能力
认为,就本质来说,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通过法制教育,可以使中学生对我国国家制度和政治制度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从而增强其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通过法制教育,中学生不但能够明白既存的国家政治制度的合法性,而且能够理解国家的政治本质。这对中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也能使中学生初步把握法治化的政治行为模式。不难看出,中学法制教育在完成这一政治教育任务和实现政治教育功能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2、法制教育有助于中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观
政治观教育是政治教育的核心任务。政治观是指人们对以国家政权、政治制度为核心的全部政治现象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它对人们的政治行为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决定着人们政治方向的确立和政治素质的提高。在当代中国,政治观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它是制定我国法律的依据,是我国法律的灵魂。我国法律又是我党现行路线、方针、政策的条文化、具体化和规范化。我们党现行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核心内涵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对外开放,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党还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这是我国治国方略的重大调整。中学法制教育就是使中学生在接受法律知识和掌握法律规范的同时,理解法律规范的精神实质,弄清依法治国是在党的领导下的法治,而不是脱离党的领导,完全照搬资本主义模式的法治。通过法制教育,可以增强中学生的政治识别能力,从而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政治观。
3、法制教育有助于优化中学生政治心理
政治心理是人们对特定社会的政治现象和政治生活的一种心理反映,它表现为一定的政治动机、政治态度、政治情绪和政治信念等。社会政治意识形态通过相应的政治心理活动,形成公民的政治动机、政治态度、政治信念,进而影响公民的政治行为。优化中学生的政治心理,塑造现代政治角色,是中学政治教育的落脚点。优化中学生的政治心理,其目的是推进特定社会的政治意识形态向公民的政治行为转化。中学法制教育的政治心理优化作用在于,它能够利用法律的合法性、权威性和不可置疑性等特点,促使中学生从法律的视角审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现象,使他们产生健康的政治动机、积极的政治态度和坚定的政治信念,并能够从现代民主政治的角度理性地思考社会政治现实和个人的政治行为。
三、中学法制教育的道德教育功能
道德是立法的重要渊源,也是制定法律的指导思想。任何法律规范都包含立法者关于善与恶、是与非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因此,通过法制教育,在进行基本法律规范和法律知识传授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挖掘我国法律蕴涵的社会主义道德价值和理想,弘扬法律的内在道德精神,引导和强化中学生自觉遵守道德规范,提高道德水平。
1、法制教育有助于培育中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通过法律常识的传授和教育,将法律中蕴涵的是非标准与中学生的日常生活紧密结合,有助于提高中学生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从而推动现代文明风尚的形成,彰显社会主义荣辱观。因此,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可以引导他们追求真善美,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2、法制教育有助于中学生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
在中国传统道德中,涉及到如何对待义与利、公与私、美与丑、善与恶、苦与乐、生与死等各种矛盾关系时,有一整套弘扬正气的基本参照规范。这些规范组成了我国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传统美德,成为我国社会道德进步和发展的基础,它所具有的精神感召力和民族凝聚力也是我们民族走向世界的精神支持,我国现行许多法律条文凝结了这些传统美德的精华。因此,通过法制教育,将法律条款背后所蕴涵的美德精神昭示给中学生,陶冶他们的情操,对培育民族精神,弘扬正气,推动社会的文明进程,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3、法制教育有助于中学生实现道德的知行统一
高中教学中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极端重要性,是由青少年所具有的特殊社会价值所决定的。诚如同志所言:“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和道德教育,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实在是决定着国家和民族前途的大事!高中生是处在社会门口的一群可塑性极高的社会群体,培养他们的道德与法治意识应该是面向社会、全面发展、实现人生价值的客观而恒远的需要。坚持道德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既是政史老师的职责所在,也是学校这个关键的育人舞台的分内之责。
政史老师究竟应该如何贯彻落实对高中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教育?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