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作为表现残疾儿童励志经历的公益题材电影,《阳光下的少年之我的无色世界》很有法治教育意义。
记者|薛应军
责编|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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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电视剧《乡村爱情》中的“谢大脚”于月仙导演的处女作、开年低调上映的《阳光下的少年之我的无色世界》近日持续发酵。豆瓣网友“浮图”说它“有点说教”,“巴图那日松”说它“教育意义还是很好的”。虽评价不一,但很有法治教育意义。
这部由于月仙和张学松联合执导、于月仙主演的公益电影,讲述了草原色盲少年阿云嘎(张灏耀饰)不慎弄坏了妹妹阿娜尔(荣茉含饰)的近视眼镜,因家境贫困,阿云嘎不敢告诉母亲和妹妹,可他苦恼无钱给妹妹买新眼镜,遂和小伙伴展开了“挣钱”行动。阿云嘎的“挣钱”行动无意中殃及了小伙伴扎纳(王添饰)的利益,从而诱发诸多“法律”问题。
言传身教
扎纳的行为源自哪里?影片开场,扎纳父亲满都拉(黑子饰)和阿云嘎母亲塔娜(于月仙饰)的对话给了很好注解。满都拉劝说塔娜改嫁自己,遭到拒绝后,立即要求塔娜偿还其丈夫巴图生病住院期间向他借的钱,还说“巴图当年住院的时候,那些医疗费、治疗费可都是我出的,这么多年利滚利,那可不是小数目”。这就是几分钟前说自己是巴图好兄弟的满都拉。
中国民间自古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父债子还、夫债妻偿”的说法。淳朴的母亲塔娜又能说些什么?她苍白地辩驳“你太不讲道理了”“你看我家还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你都拿上好了”。于是,满都拉劝说塔娜改嫁自己不成,顺手牵走了阿云嘎心爱的马黑格尔。
满都拉的行为是否合法?按照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之说需视情况而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即若满都拉在巴图逝世3年后追索其“医疗费、治疗费”等债务,可能超过诉讼时效,其债务可能不再受法律保护。
而满都拉说的“利滚利”,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法院仅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
“父债子还、夫债妻偿”,按照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父债子偿、夫债妻偿是有条件的。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债务人发生死亡,如死者遗产由其子继承,该父生前所欠债务应当在遗产实际价值内由继承人偿还,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不负补偿责任。夫债妻偿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但其收入却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因此,塔娜可能有夫债妻偿义务。
满都拉拉走阿云嘎心爱的马黑格尔以物抵债是否合法?依照我国民诉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经当事人双方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标的物,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但“作价”要维持公平公正原则。
但在以嫁逼债这件事情上没有真正的胜利者。满都拉看似拉走了一匹马,但用扎纳的话说“他们都说你是坏人,尤其是阿云嘎的朋友”。这让扎纳对阿云嘎及其小伙伴充满仇恨,在博尔克少年组比赛中,他轻而易举地以父亲平时的表现及200元钱说服阿云嘎输给自己。
当满都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言行影响到儿子扎纳后,他愧疚地对儿子说,“以前阿爸错了”“阿爸不好,以前一直在忙生意上的事,忽略了对你的教育”。满都拉的认错,让扎纳认识到诱骗阿娜尔到树林深处、对阿云嘎怀恨在心、拿钱贿赂阿云嘎错了,父子俩开始“觉醒”:满都拉带着扎纳送还了黑格尔,并向塔娜郑重道歉。满都拉的言传身教,也让扎纳迅速成长。
规则边界
扎纳在父亲满都拉的影响下,秩序、规则意识从无到有。阿云嘎在母亲塔娜耳濡目染下,不但学会了忍辱负重,而且认识到错误后做出了以心爱的马头琴为妹妹换新眼镜的决定。
影片播放到第20分钟左右,塔娜一家生活极度贫困,除满都拉外,另有两名债权人来讨债。恰在这时,阿云嘎和阿娜尔在草原上玩耍时捡到了一个黑色钱包,并带给了塔娜。看着钱包里红红的钞票,阿娜尔说,“阿妈,咱们可不可以拿个钱买肉吃?”阿云嘎说,“阿妈,咱拿这笔钱还债吧。”塔娜重复孩子们的话后反问,“你们认为丢钱包的人现在是什么样的心情”?
这个小片段,情节简单,故事老套,但它以“将心比心”的方式,教育孩子不能随意占有他人之物。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法律要求。依照我国现有法律法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小,构成不当得利,但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塔娜的举动有法律意义。
塔娜用孩子的思维方式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引导阿娜尔、阿云嘎说,“假如我们拿了这笔钱,那我们的心灵就犯了罪。心灵犯了罪,我们就等于丢掉了最宝贵的信仰。”还表示,“我们现在要想办法把这个钱包物归原主,绝对不能自己占有。”即占有遗失物可能会犯罪。
拾得钱包该如何处理?塔娜把它交给了嘎查(蒙古族的行政村)主任。塔娜的处理方式有没有法律依据?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9-113条的规定,遗失物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不知道权利人应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占有他人遗失物需承担何种责任?若失主未来找,数额较小,依照上述法律可能构成民事法律上的不当得利。但若失主找来了不归还,数额又较大,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失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可见,塔娜以言传身教、孩子听得懂看得明白的方式给孩子讲解的法治规则意义很大。
当然,影片中塔娜对孩子的规则意识教育还有很多,如借钱还债、小孩搬小石头大人搬大石头、诚实守信等。其中,搬石头故事,更是引人入胜。从教育意义看,它教人量力而行;从法律意义看,它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不同民事责任主体。
据了解,该影片在辽宁阜新市首映时,于月仙介绍称,《阳光下的少年之我的无色世界》系她和丈夫张学松自筹资金、自创剧本为孩子创作的表现残疾儿童励志经历的影视作品。不管电影票房表现如何,她和丈夫还将在此基础上继续筹备创作“阳光下的少年”系列影片。
作为表现残疾儿童励志经历的公益题材电影,该影片中涉及的法治教育问题还有很多,比如扎纳和小伙伴私下在草原上挖坑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有关规定;引阿娜尔入森林若受伤,可能涉嫌侵害他人健康权的行为;买通阿云嘎赢得冠军可能涉及行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