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宪法意识,全面理解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确保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意识教育,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城乡居民等重点群体,健全并落实学法制度,推进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确保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普及率达到100%。政府涉企主管部门应将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企事业单位制定并落实学法计划,增强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的观念。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引导城乡居民依法参与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
加强法制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将法制宣传文化阵地纳入天府新区、“北改”工程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建立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法治社区等,使法治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依托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社会教育服务机构,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在各类媒体开办法制栏目、专栏(版),探索新兴传媒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文化。加强普法网建设,开通法律服务热线,提供“菜单式”服务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各类文化团体加强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和推广,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和文艺演出,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2012年2月1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以成府发〔2012〕9号印发《关于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意见》。该《意见》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成都法治环境,促进城乡群众共享优质均衡法律服务,建设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法治文化,加强组织保障5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