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
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一种治国方略。法治强调以法治国、法律至上,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
2.法治是一种民主的法制模式,一种依法办事而形成的法律秩序
法治是近代资产阶级在追求经济自由、追求政治民主、反抗封建专制过程中逐渐建立的。作为一个动态概念,法治要求依法办事。法律秩序是法律规范实行和实现的结果,是在社会关系中实现了的法制,法律秩序可以被看作是法律实现的终点。
3.法治是一种法律价值、法律精神
4.法治是一种社会理想
法治所追求的是一种理想的社会模式和秩序,包括富裕、民主、文明和安全。可以说,法治包含两个部分内容,即形式意义的法治和实质意义的法治,是两者的统一体。形式意义的法治,强调“以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形式意义的法治应当体现法治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实质意义的法治也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化制度和运行机制予以实现,两者均不可或缺。
法治强调法律的至上性和最高权威,表明法律对于社会生活的广泛调整,突出法律调整的正当性。
二、法治与法制
1.法制的概念
法制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总和,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的合法性原则、制度、程序和过程。
2.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三、法治与人治
1.人治的概念
人治就是个人或少数人因缘历史原因掌握了社会公共权力,以军事、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伦理等物质的与精神的手段,对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进行等级统治的社会体制。
人治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历史现象,从我国封建专制制度的发展史上看,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国家的大政方针由皇帝一人决定。
第二,法律没有稳定性,皇帝可以“一言立法”“一言废法”。
第三,皇帝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的限制。
第四,法律的作用大小和实际效能取决于皇帝的主观意志。
2.法治与人治的比较
大量事实表明,法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生动体现。法治与人治,作为对立的治国方略,其差别是巨大的,一般可以概括为4个方面:
(1)人治论提倡圣君贤人的道德教化;法治论强调依法治理。
(2)人治论主张因人而异,对人的行为作具体指引;法治论强调对事不对人,提倡一般性规定。
(3)人治论推崇个人权威,维护专制体制;法治论弘扬民主,保障共和体制。
(4)当法律与当权者的个人意志发生冲突时,人治论强调个人权威,即权大于法;法治论强调“法律至上”,即法大于权。
四、法治与德治
1.德治的概念
德治是人类社会用道德控制和评价社会成员行为的一种手段,主要通过榜样示范、道德礼仪、教化活动、制定乡规民约和宗族家法、舆论褒贬等形式实现。
2.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1)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
(2)法治对德治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3)德治为法治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保证。
第二节法治与民主
一、法治与民主的_般关系
民主政治与法治的联系最为密切,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支持,具有内在的共生关系。
一方面,民主政治的构建和运行必然要实行法治,离开法治就没有民主;另一方面,民主又是法治的政治基础,没有民主也不可能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二、社会主义法治与民主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民主是相互依存、相互包含、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产生的条件和依据,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源泉。
(2)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确认民主;社会主义法治体现民主;社会主义法治保障民主。
总之,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是密切结合、不可分割的。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把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统一起来,促进民主和法治的同步发展。
第三节法治国家
一、法律与国家的一般关系
国家和法律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它们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表现为相辅相成的一致性和共生性。
法律与国家的关系还体现为法律与国家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法律离不开国家,国家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基础;另一方面,国家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实现国家职能、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重要工具。
1.国家是法律存在的基础
首先,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
其次,法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
最后,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影响着法的形式。
2.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
首先,法律确认和宣称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组织和完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
其次,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现。
最后,法律制约和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
二、法治的基本原则
1.法律至上原则
法律至上是指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权威的法治原则,它是法治中最基本的重要原则。需要指出的是,法律至上并不反对权力,所反对的仅仅是权力至上;法律至上并不反对道德,所反对的仅仅是道德至上;法律至上是对政策至上的否定;法律至上并不否定经济的作用;法律至上并不否定政党的作用。
2.权利保障原则
权利保障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充分尊重和扩展人权是法治的终极性的目的价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现代法治原则首先要求法律适用上的平等,即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对一切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平等保护,对一切主体义务的平等要求,对违法行为平等地追究法律责任,不承认任何法外特权。其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要求立法上平等分配各种社会资源。此外,平等还意味着尊重社会主体的多元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消除歧视与偏见。法治原则要求在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贯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法治内在地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的分工及有效的制约。
按法治要求对国家权力所进行的分工,通常是根据职能的不同,把国家机关划分为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三类。法治所强调的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是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法治原则特别强调对国家行政权力的制约,要求严格依法行政。
4.正当程序原则
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实现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
正当程序的内容包括:第一,任何人不应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第二,说明理由。第三,任何人在受到惩罚或其他不利处分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其他听取其意见的机会。
三、法治国家的标志
(1)完备而良善的法律体系。国家生活以及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均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的法律能够反映社会发展规律和时代潮流,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国家能积极地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创制法律;法律能协调不同利益关系,协调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处理好权利与义务关系;能保持法律体系的动态平衡,处理好个别法规与整个法律体系的关系。
(2)公正的司法制度和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审判活动有公正的程序保证;依法行政,合理执法。
(3)健全的民主监督制度。存在平衡的制约机制,国家的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过程均有广大人民的积极参与和监督,真正实现广泛的民主。
(4)高素质的司法者、执法者。司法人员、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业务素质优秀,有深厚的功底和宽广的法律视野;法律职业的职业化、专门化程度高。
(5)较高的全民法律意识。法律至上、权利保障、权力制约、契约观念、公民意识、平等自由观念深人人心,人们普遍能用法律来保护权利、解决纠纷。
第四节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经历了若干个阶段,总的来看,新中国法制发展是历尽坎坷,教训沉痛,现在基本方向明确,前景还有待努力。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修正案,在《宪法》第5条增加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上升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这预示着:中国将依靠政府的推进,辅之以社会(民间)的力量,走向法制现代化(法治化)的道路。
法治强调通过法律对权力进行控制,保障公民的权利。我们应当看到当代中国进行法治建设的具体背景,我们的法治建设主要是由外部力量引发的,内在需求不足。同时,我国的法治建设是在经济并不很发达的社会里进行的,物质力量不很雄厚。因此,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面临着国情与理想、继承与移植、本土化与国际化、地方性与普适性、变革法制与守成法制等诸多关系的处理,面临着深层的文化、价值的冲突等等难以避免的问题。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
1.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
只有在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社会中,依法治国才能实现;依法治国本身又是市场经济得以充分发展和有序运行的必要条件。
市场经济对法治的推动作用,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1)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有助于培育和激发人们追求自由、平等、财产等权利的法律积极性,而自由、平等、财产等权利又是法治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财产等权利意识的增长,是法治实现程度的基本标志之一。(2)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需要大量的规则调整,从而促进了法律规范体系的健全和完善,而健全和完善的法律体系又是法治制度的基础。(3)市场经济培育了社会的自治能力,造就了一支从外部制约政府权力的经济力量。这支力量的存在和发展,有助于规制政府权力,从而实现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平衡,保证国家权力及其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
2.高度的民主政治体制
民主政体是法治国家的根本的政治基础,法治是民主政体发展的必要要求和结果。因为民主政体为法治国家提供价值基础和理论基础;民主政体为法治国家提供制度基础。
3.全民较高的文化素养
首先,法治需要科学精神的支持。
其次,法治国家要求权利观念深人人心,并在社会中得到普及和弘扬。
最后,法治国家的实现还需要发达的制度意识和规则意识。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1.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的理念包含着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权力制约等内容。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2.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里的“执法”,是在广泛的内涵和外延意义上讲的,是指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全部活动,不仅仅局限于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执法司法行为。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中,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宗旨和目的的体现,不仅对执法活动有着明确的指向作用,而且对立法、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等整个法治建设都有着规定意义。执法为民理念不仅鲜明地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而且科学明确地界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本质和目的,因此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之一。执法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
3.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袓哪一方面;正义是指公正,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公平正义朴素的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办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立法,行政和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
4.服务大局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服务党和国家大局,这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法治工作的性质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和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必然要求,是法治工作的性质和地位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
5.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先进性决定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法制建设的艰巨性决
四、依法治国方略及其实施
1.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1)是对新中国历史经验进行深刻总结的结果。
(2)是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需要。
(3)是立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长期需要。
2.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1)依法治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2)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
(3)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决定它必须是法治经济。只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
(4)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的重要标志。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必须有法律制度的保障。
(5)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3.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起来是个系统工程,真正达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还是任重道远。目前我国在有法可依这一环节上,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努力,成效显着,距完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为时不远了;现在的问题是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些环节上存在的有待改进的地方不少。而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要不断地清除人治的影响。在我国,人治有几千年的历史传统,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不过百年的历史。所以,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仍需全党全国人民极大的努力。
经典例题分析
1.十五大报告申明依法治国要从()方面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贯彻实施。
A.制度B.制度和法律C.教育D.道德
【解析】答案为B。十五大明确指出要从制度和法律方面保证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贯彻实施。
2.作为治国的原则体系,法治奉行()。
A.法律至上B.严格法定C.司法独立D.分权制衡
【解析】答案为ABCD。法治作为治国的原则,举行法律至上、严格法定、司法独立、分权制衡。
强化运用实战演练
一、单项选择题
1.从历史上看,法治国家在()才出现的。
A.近现代社会B.资本主义社会
C.封建社会D.社会主义社会
2.我国()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在《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A.八届人大一次会议B.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C.九届人大一次会议D.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3.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素是()。
A.以法治国B.依法办事
C.健全法制D.依法行政
二、多项选择题
1.近代以来的法治概念的内容包括()。
A.法律至上和法律公开B.依法行政和司法独立
C.保障权利和自由D.实行”正当程序“
2.社会主义法治()。
A.与社会主义法制有本质不同B.与社会主义法制在本质上一致
C.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法治与实质意义上的法治D.以实现司法公正为根本目标
3.社会主义法制()。
A.偏重于法律的形式化方面
B.是实质意义上的法治
C.强调”依法治国“的制度、程序及其运行机制本身
三、简答题
实现法治国家应具备哪些基本前提条件?
四、论述题
论依法治国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参考答案及解析
1.A【解析】法治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的产物,主张民主、共和政体,因此,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不可能出现。
2.D【解析】我国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在《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B【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素是依法办事。
1.ABCD【解析】近代以来的法治概念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至上和法律公开;依法行政和司法独立;保障权利和自由;实行”正当程序“。
2.BC【解析】法制与法治是紧密相连的,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法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法治与实质意义上的法治。
答:实现法治国家应具备的基本前提条件有:
(1)一般地说,实现法治国家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前提条件,如经济比较发达,一般居民生活比较安定,社会秩序相对稳定,有一定程度的民主,社会成员拥有基本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当然,要有较完备的法律和较健全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的机制以及较强的法律职业(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教育工作者等)队伍。
(2)相反地,在一个动乱不已、人民饥寒交迫、统治者专制暴虐、官吏专横跋扈的社会中,是不可能有法治的。
答: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这段话本身就隐含着以法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国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1)科技创新需要法律的保障和推进。(2)科技创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需要法律加以确认,科技创新活动引起的社会关系需要法律加以调整。(3)我国参与国际科技、经济竞争与合作需要法律加以保护。(4)对科技创新成果的非道德使用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需要法律加以防治。
综观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的科技法制建设,虽各国国情不同,但也呈现出一些共同特点:
(1)各国科技立法都经历了一个从零散到逐步系统化、体系化的过程。(2)各国科技立法内容广泛,涉及到科技研究开发,成果管理、保护和转化各方面。(3)国家设立研究开发机构或制定科技发展计划,都采取配套的法律措施加以保障。(4)国家密切注视和跟踪科技发展的新态势,及时对法律进行废改立使立法既有鲜明的现实性、时代性、又有预见性、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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