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盲目奉行“拿来主义”,课堂教学生死搬硬套
新的《道德与法治》课给德育课程教学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带来了新气象,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学方式以及学生的学习方式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但是,随着新课程改革实验的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随之出现,比较典型的是在课堂教学实施中生搬硬套,其表现如下:
2、通过培训中的一些案例和套路原本只是一种示范,如果“照葫芦画瓢”,原封不动地搬到自己的课堂上,失去了原来特定环境下的幽默与风趣。品德课十分强调回归儿童的生活,教学一定要结合不同环境、不同地区、不同年龄的学生实际。教学的活力来自于每位教师独特的教学风格和依据自己的真实体验对课堂教学的重构与创新。
二、刻意追求“师生民主”,主体主导主次不分
新课程强调营造宽松和谐的课堂氛围,体现师生民主。可是,不少教师为了展示师生民主气氛,走向了极端,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反思和引起重视。
1、课堂上教师主导作用不突出。教师该讲的不敢多讲,甚至对学生违反课堂纪律视而不见,惟恐侵犯了属于学生的自由空间。有的学生上课自由过了头,坐没坐相,站没站相,想看就看,想读就读,想说就说,必要的课堂纪律维护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被忽视了。
2、课堂上教师以问代讲,“双向交流”太多太滥。有的教师整节课上反反复复用一些类似“是这样的吗”“是不是”、“对不对”的简单问题发问不止,缺少信息沟通,学生翻翻教材就能异口同声、准确地响亮回答。课堂上一问一答,学生似乎忙得不亦乐乎,但思维却停留在同一水平上的机械重复,心灵未能受到震撼。看似师生互动频繁,实则教师用提问方式满堂灌,牵着学生的鼻子走,直到学生认同教师事先预设好的答案,师生并没有真正互动起来。
新课程强调“以人为本”,“以生为本”。课堂上学生不应当是客人,惟师独尊不可取,惟生独尊同样不可取,两者都是畸形的师生关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必要的课堂纪律作保证,那么学生尊重他人、尊重集体的素养如何培养缺少自我约束力的学生,难以养成刻苦认真、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难以成大器。教师在转变教育观念的同时,不应当步入“精讲少讲”的误区。该讲的就理直气壮地讲。课堂上,教师不敢讲、泛泛讲、过多讲,都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
3、片面理解“合作学习”,形式多于内容。合作学习是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但不能简单形式化。调查中我们发现,有的教师为了体现新课程标准精神,把合作学习变成了一种机械刻板的操作模式,不管是否需要,是否合适,每节课到采用分组讨论方式,打上“合作学习”旗号。
合作学习无疑有助于合作交流,尊重他人正视自我的团队精神的培养。但是,教学中如果合作学习目的不明确,过程设计简单,时机把握不好,无论什么问题都采用分组讨论的合作学习方式,导致学生能独立完成时也合作,能够自主时却不让学生独立,有探究欲望时却让小组优秀者代替其他成员的意见,看不到合作的必要,感觉不到合作中的分工协作,合作学习无法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这种形式多于内容的合作学习究竟对学生有益还是有害因此,并非所有的学习领域和学习主题都要用合作学习的组织形式,不分青红皂白地搞合作学习,必然有害无益。
因此,在学习中,调动学生的生活经验,结合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激发学生学习本学科的兴趣和求知欲,引导学生去认识生活,适应社会。真正有效的教学,必须能触及儿童的内心世界,从而影响他们的心灵。
关键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思考
1.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现状
对于初中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大多存在教师一言堂的现象,教师成为了整个课堂的主体,学生一直处于被动地位,这样既剥夺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权利,又约束了学生学习的创新思想,学生没有发现学习的乐趣所在,使得教育效果很难得到提升;在实际教学中,教师没有摆脱传统的教育思想,以往师生观念阻碍学生对于知识的学习,教师一直处于高高在上的位置,学生惧怕教师的威严,甚至在课堂上对不懂得地方不敢进行提问,也不敢表达自己的想法,不利于学生对道德与法治教育知识的学习;缺乏创新的教育理念,教师、黑板以及粉笔成为了课堂的主体部分,班级学生众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没有运用良好的教育方式,没有将每个学生顾及到,在教学中也没有做到与实践相结合,所教授的知识并没有得到学生的理解,一味的长篇大论运用满堂灌的教学方式。这些都使教学质量得不到提高,出现了教师讲课很认真,学生却没有得到所要掌握到的知识。那么,怎样将课堂教学发挥最大作用,使道德与法治教学效果得以提高,是众多教育者应该进行思考的问题。
2.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优化
2.1不断的转变教师自身教学的观念。
新课标要求下道德与法治课程需要不断的进行改革和创新,全面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地调整和改革道德与法治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注重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教育体系。新课标将原先的思想品德改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就是希望能够有效的提升我国初中生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因此,在新课标的要求下,需要道德与法制教师不断的改变自身传统的教育观念和思想,从应试教育的观念逐步转向素质教育的观念。初中的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目标,就是要不断的提升学生自身的道德素质、思想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注重在实际的道德与法治教学课程中促进学生综合发展。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要以学生为本,在课堂中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地位,把课堂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注重培养学生个方面的能力。在新课标的要求下,不断地完善自身的标准,保持大结构不变,注重局部的调整,精益求精,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注重跟紧时代的步伐,强调价值观引领,充分的体现以学生为本、为学生的成长服务。
2.2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
在实际的如果能中要想有效地落实新课改的要求,真正有效地实现道德与法制教学的目标,就需要注重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要想真正有效地落实教学的目的,就需要注重充分的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有一句话叫“亲其师信其道”,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可以有效的提升教师和学生之间的默契度,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因此,在实际的初中道德与法制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想有效地落实新课改的要求,就需要认识到自身即是传道授业解惑者,而且还是学生的朋友。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对于学生应当注重多一些尊重和赏识,在新课改的要求下注重构建新型的师生关系,对于班级中每一位学生的成长、进步和学习过程中的问题要及时的与学生进行交流,表达自身关爱之心,在课堂中营造良好、轻松、快乐的学习氛围。
2.3引入道德模范实施教学,培养自主思考能力。
[摘要]随着社会各行各业竞争程度的加剧,社会各界对人才综合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尤其是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质已经成为一个人的必备素质。初中生正处于思想和行为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自然也就承担起了非常重要的教学职能。“学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应用于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与进步。
[关键词]初中教育;
道德与法治;
学为中心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教学的最终目标不仅仅局限于让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要点,促进学生智力素质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法治素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因此道德与法治教学是初中阶段不可或缺的教学内容之一,需要做到“学为中心”。通过道德与法治教学可以帮助初中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及时纠正可能存在的思想和行为偏差,促进初中生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一、树立“学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教学理念是一切教学活动开展的总体指导,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首先
二、采取“学为中心”的教学方法
三、开展“学为中心”的实践活动
总之,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学为中心”,就是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要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多从学生需求出发,制定更有针对性和吸引力的教学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积极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进而让学生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人文情感素质和法治观念,为初中生的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连常生,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生活化教学的探索与实践研究[j]。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