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她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和最早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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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更好发挥法治引领、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2020年12月26日在第十五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上的发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任务,壁画了未来五年和更长时期的发展蓝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度化、法治化的集中体现。加强法治建设有利于更好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顺利发展,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则需要进一步强化中长期规划的预测性、规范性、强制性和法治化,在新时代治国理政和现代化建设中,法治基本方式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方式,两者都不可或缺,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得益彰。实现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必须更加深入有力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加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李林学部委员接受《小康》杂志、中国小康网记者采访
(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推进以提高社会建设水平为阶段性目标的法治社会建设
(三)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和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四)加强与新发展阶段相匹配的法治政府建设
总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