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将依法治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联系起来,作为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要求,这是对依法治国的新定位。标志着我们党对法治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现代法治建设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
作为现代民主化和法治化相统一的社会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现代法治建设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我们党在领导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从一开始就将加强法治建设提到关乎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的高度。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将依法治国内在地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基本范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明确“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等。在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部署中,法治的作用不断强化,法治的理念反复重申。使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无不以法治为框架、用法治作支撑、由法治来保障。法治的引领和规范,确保了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依法治国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作用
■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新的战略部署,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既是立足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表现出坚定的决心和强大的战略能力,充分体现了自我建构的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
(宁夏社科院理论研究中心,执笔:张廉,宁夏社会科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