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流程期限材料证明有哪些

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应当鉴定为一级伤残的具体伤情情况,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对工伤职工进行鉴定时的重要参考。

工伤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10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imal/L(8mg/dL)。

注:PO2中的2是下角。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伤残标准

八级工伤伤残标准

七级工伤伤残标准

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注:2为平方);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THE END
1.信访局关于印发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主要法定途径及相关法律(六)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前款所列第 ( 四) 、第 ( 五) 、第 ( 六) 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第四条 残疾等级评定包括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https://www.nxxj.gov.cn/xxgk_13648/zfwj/zfwj/202112/t20211229_3262378.html
2.司法鉴定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文件和鉴定标准(最新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11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年1月2日) 综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节录) https://weibo.com/p/230418731bdd930102x0oe
3.工伤事故的责任认定和法律适用《条例》第2条进一步规定,各类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这些规定,都是对职工权利的张扬。在具体内容上,《条例》在规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法律责任https://www.fwsir.com/fl/html/fl_20061123165509_5204.html
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的衔接与适用(二)特别规定优先适用原则。如果就同一个问题,国家既有一般性规定,又有针对个别情况的特别规定,那么根据法律精神,原则上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适用。具体到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中,如果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同时有效,因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属于交通事故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7/09/id/3002568.shtml
5.最新民事赔偿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律师普法最新民事赔偿伤残鉴定标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 2、二级伤残则乘以90%; 3、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伤残鉴定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https://m.110ask.com/tuwen/10161793483203318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