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主要包括:
1、基于事实行为:是指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2、基于法律规定:是指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3、基于公法行为:是指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其中,非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虽不以登记为要件,但获得权利的主体再处分该物权时,仍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民法典——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法律文书仅限于形成诉权的形成判决(形成之诉,消灭或变更法律关系)
一,形成诉权(只能经过诉讼或仲裁的形成权)
1,离婚请求权
2,可撤销婚姻撤销权
3,共有物分割请求权
4,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
5,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
6,债权人撤销权
二,继承
1,基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所发生的物权变动,无须登记和交付,被继承人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取得,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
三,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什么是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这个问题就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入手就可以了,民事法律行为就是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最核心的内容则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无意思表示也是区分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的关键。然后再来看继承,继承不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前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后者是基于被继承人的单方意愿,所以这里都没有发生继承这一行为的当事人,也就是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继承是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