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法律类)录用法律笔试考试

2023年安徽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法律类)

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笔试包括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军事知识等类别。

一、考试方式

全部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题型由客观性和主观性两部分试题组成,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

作答时,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试卷和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再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客观题部分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填涂自己选择的选项;主观题部分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在非指定区域作答或使用非指定用笔作答一律无效。

三、测查内容

(二)法律类

第一部分法理学

第一章法的概念、体系和要素

一、法的定义、特征和本质

二、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三、法律规则

四、法律原则与法律概念

第二章法的渊源、分类与效力

一、法的渊源和分类

二、法律效力的层次和范围

三、法的效力冲突与解决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和分类

二、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三、人权

第四章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法律行为的结构

三、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五章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种类

二、归责与免责

三、法律制裁

第六章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种类

二、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与内容

三、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第七章法的运行

一、法的制定

二、法的实施

三、法律程序

四、法律推理、法律解释与法律论证

第八章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的概念

二、法的基本价值

第九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础与意义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四、全面推进公正司法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全民守法水平

六、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主要内涵

第二部分宪法学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一、宪法的概念、本质和分类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

三、宪法规范与宪法关系

四、宪法的价值与作用

五、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章国家的性质与国家形式

一、国家性质

二、政权组织形式

三、国家结构形式

第三章国家基本制度

一、经济制度

二、政治制度

三、文化制度

四、社会制度

第四章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本质和类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四、国务院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

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八、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

九、监察委员会

十、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五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和特点

二、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

四、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六章宪法实施的监督

一、宪法实施

二、宪法监督

三、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第三部分行政法学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二、行政法的渊源

三、行政法律关系

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行政法的主体

一、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二、公务员与公务员法

三、行政相对人

第三章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三、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与合法要件

四、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变更与废止

五、几类主要的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确认、行政应急、行政协议、行政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政事实行为

第四章行政程序法

一、行政程序的概念和种类

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制度

第五章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的特征与基本原则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

四、行政复议的程序

五、行政复议的执行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第六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一、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之异同

二、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与赔偿范围

三、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四、行政赔偿程序、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七章保密与政府信息公开

一、保守国家秘密制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第四部分行政诉讼法学

第一章行政诉讼法概述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性

二、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和重要作用

三、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排除

第三章行政诉讼的管辖

一、级别管辖

二、地域管辖

第四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原告及原告资格的确认

二、被告及被告资格的确认

三、行政诉讼第三人

第五章行政诉讼证据

一、行政诉讼的法定证据种类

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和证据规则

三、证据的调取、补充和审核认定

第六章行政诉讼的程序

一、起诉与受理

二、一审、二审程序

三、审判监督程序

四、执行程序

第七章行政诉讼判决、裁定和决定

一、行政诉讼的判决

二、行政诉讼的裁定

三、行政诉讼的决定

第五部分民法学

第一章民法总论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三、民事权利

四、民事法律行为

五、代理

六、民事责任

七、诉讼时效

第二章物权法

一、物权的一般原理

二、所有权

三、用益物权

四、担保物权

五、占有

第三章债与合同法

一、债与合同的一般原理

二、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四、合同的履行

五、合同的保全与担保

六、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七、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八、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九、典型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

十、无因管理

十一、不当得利

第四章人格权法

一、人格权的一般原理

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三、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四、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五章婚姻家庭继承法

一、结婚、离婚、收养

二、家庭关系

三、继承的一般原理

四、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五、遗产的处理

第六章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责任的原理

二、归责原则与免责事由

三、共同侵权行为

四、损害赔偿

五、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六、产品责任

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八、医疗损害责任

九、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十、高度危险责任

十一、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十二、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第六部分知识产权法学

第一章著作权法

一、著作权的客体

二、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三、著作权的利用和限制

四、邻接权

五、著作权的保护

第二章专利法

一、专利权的客体

二、专利权人及其权利

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和程序

四、专利权的保护

第三章商标法

一、商标和商标法

二、商标权利

三、商标注册

四、商标权的使用

五、商标权的保护

第七部分刑法学

第一章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性质和任务

二、刑法的解释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

四、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章犯罪与犯罪构成

一、犯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

二、犯罪客体

三、犯罪客观方面

四、犯罪主体

五、犯罪主观方面

第三章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第四章犯罪停止形态

一、犯罪既遂

二、犯罪预备

三、犯罪未遂

四、犯罪中止

第五章共同犯罪形态

一、共同犯罪的形式

二、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

第六章罪数形态

一、罪数判断标准

二、一罪的类型

三、数罪的类型

第七章刑罚

一、刑罚的目的和刑罚的体系

二、刑罚的种类

三、刑罚裁量情节和刑罚裁量制度

四、刑罚执行

五、刑罚的消灭

第八章重点掌握的罪名

第八部分刑事诉讼法学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一、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任务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

第二章刑事诉讼的管辖

一、立案管辖

二、审判管辖

第三章辩护与代理

一、辩护制度

二、代理制度

第四章刑事诉讼证据

一、证据的特征与种类

二、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

三、证明对象、责任与要求

四、证据的搜集与运用

第五章强制措施

一、拘传

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三、拘留

四、逮捕

第六章刑事诉讼阶段

一、立案

二、侦查

三、起诉

四、审判

五、执行

第九部分经济法学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和特征

二、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

三、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第二章经济法主体

一、经济法主体一般原理

二、经济管理主体

三、企业

四、特殊企业形态

第三章市场规制法

一、竞争法律制度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三、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四、价格法律制度

五、劳动法律制度

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第四章宏观调控法

一、宏观调控法一般原理

二、计划法律制度

三、产业法律制度

四、投资法律制度

五、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六、财政法律制度

七、税收法律制度

八、金融法律制度

第十部分国际法学

第一章国际法概述

一、国际法的定义和特点

二、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三、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国际法上的国家和个人

一、国家和政府的承认

二、国家和政府的继承

三、国籍与中国国籍

四、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五、人权的国际保护

第三章国际法上的领土

一、领土的概念、意义和领土的组成

二、领土的取得和变更

三、国家边界和边境制度

第四章外交和领事关系

一、使馆及其职务、外交特权与豁免

二、领事馆及其职务、领馆特权与豁免

第五章国际条约

一、条约的概念和名称

二、条约的缔约程序

三、条约的效力和解释

第六章国际组织

一、国际组织概念和类型

二、联合国的主要机关与职能

三、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第七章国际争端的解决

一、国际争端的概念和种类

二、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

三、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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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法律论证和法律推理的区别?法律论证和法律推理的关系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推理是一个链接在一起的推论序列,在这个推论链中,一个推论的结论充当下一个推论的前提;论证是一个推理序列,包含了一系列推理,且一个推理的结论也许充当了下一个推理的前提.一个论证可以包含有很多推理,而一个推理又可以包括许多推论;推论存在于推理之中,推理存在于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337604721196979885.html
2.2024安徽始笔试法律试题专业知识考试安徽华图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种类 二、归责与免责 三、法律制裁 第六章 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种类 二、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与内容 三、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第七章 法的运行 一、法的制定 二、法的实施 三、法律程序 四、法律推理、法律解释与法律论证 https://ah.huatu.com/2024/0205/2811414.html
3.法律论证中的因果关系研究【摘要】法律论证要证成结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重要的是对前提的考量。法律论证往往重视对大前提即法律规范的论证,而忽视了事实命题。事实命题恰恰是整个法律论证的基石,而因果关系又是事实命题的核心部分。在法律论证中,不仅需要厘清事件与结果之间的某种联系,而且需要得到法律命题与事实命题结合得出法律结论所蕴涵的逻辑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170425.html
4.法律的意义模糊及其救济方法如上几个因素是导致法律意义模糊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通过什么方式疗治法律的意义模糊这一病症呢?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这三种法律方法,就主要就是针对法律的意义模糊而设置。下文将就这三种方法与意义释明的一般关系问题具体说明之。 二、法律解释与法律意义模糊救济的一般问题 http://clsjp.chinalaw.org.cn/portal/article/index/id/182.html
5.法律逻辑范文10篇(全文)无关性和人为的例外来糟蹋法律结构的对称性。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理由,我就必须符合逻辑,就如同我必须不偏不倚一样,并以逻辑这一类东西作为基础。”因此,我们可以明确以法律逻辑视角审视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的基本问题包括:法律概念的确定性;法律规范的完整性;法律推理与法律论证的有效性;法律体系和法律思维的一致性等https://www.99xueshu.com/w/file01ln6xs0.html
6.法律推理与法律论证的比较研究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的研究是当今法哲学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然而,无论是西方还是我国,过去还是现在,这两个概念的使用一直非常混乱,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的区别和联系更是缺乏有效的梳理。这不利于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在理论研究上的深入,也不利于实现研究二者的现实目的。有鉴于此,本文致力于法律推理与法律论证的比较研究,期https://wap.cnki.net/touch/web/Dissertation/Article/-2008096903.nh.html
7.文书援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类型化研究——基于法律论证的上文呈现的互动关系根植于中国特有的社会环境,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具有其特有的制度功能,而基于法律论证目的的援引则有所不同。在司法过程中,当事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主张与规范论辩和人民法院的援引活动紧密关联。经过对比梳理发现:(1)针对当事人以“党规国法”等概括式话语提出的情形,人民法院未在司法论证中予以https://iplr.whu.edu.cn/info/1154/8409.htm
8.课程本节讲授模态命题及其逻辑结构、模态对当关系及其逻辑推导等。 ●3.21规范命题及其逻辑性质 本节讲授规范命题及其类型、规范对当关系及其逻辑推导等。 ●3.22法律条款的逻辑结构 本节讲授法律条款的逻辑结构。 第四章推理与法律推理 本章讲授推理的一般逻辑知识与法律推理,包括推理及其特征、推理的分类、推理的评估(形式https://higher.smartedu.cn/course/6260b23bf29a9e60d0f275be
9.法律逻辑学法律与逻辑的关系 1、法学离不开逻辑,逻辑是法学的基础。 无论立法、司法、法治的实现,还是法学研究、法律教学都离不开逻辑。 理性思维与非理性思维的最根本区别是思维是否具有逻辑性。思维逻辑性,就是思维活动遵循逻辑规律,正确地运用概念、恰当地做出判断,合乎逻辑地进行推理论证。 https://blog.csdn.net/qq_67692062/article/details/130255098
10.事实认定及其在法律推理中的作用大咖说法这造成法律推理研究的两个偏向:一是热衷于探究法律适用中的实质推理问题,却忽视证据推理和事实认定对法律适用的决定作用;二是把疑难案件仅仅视为法律适用的疑难案件,而无视大多数疑难案件实际上是事实认定的疑难案件。所以,一般法律推理著作对事实、证据和事实认定问题都很少论及,麦考密克虽然在《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一http://www.mzyfz.com/html/1335/2019-07-08/content-1398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