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继承的法律适用》是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的知识点之一,下面希赛网法考频道为你精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一、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在确定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上,长期以来存在着区别制和同一制两种对立的制度。区别制也称为分割制,是指在涉外法定继承中,将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同一制也称为单一制,是指不管遗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继承关系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
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采区别制,即动产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二、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预先处分自己的财产以及对死后的权利义务的分配进行处理和安排,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继承包括遗嘱方式和遗嘱效力两个问题。《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分别对遗嘱方式和遗嘱效力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
(一)遗嘱方式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2条规定,“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二)遗嘱效力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3条规定,“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比较】遗嘱方式的准据法包括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遗嘱效力的准据法和遗嘱方式的准据法相比少了一个遗嘱行为地法,其他都一样。
三、遗产管理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4条规定,“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虽然遗产管理是继承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在国际私法上,实行遗产管理制度的、地区通常不是适用继承准据法来处理遗产管理的法律问题的,而是主张遗产所在地法来决定。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遗产管理涉及到很多程序事项。
四、无人继承遗产归属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5条规定,“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是出于维护遗产所在地利益的考虑。无人继承财产的归属问题通常涉及之间的利益之争。财产所在地通常都会尽力使该财产归本国所有。财产所在地以外的即使依据其他法律将该财产判归己有,通常也不会得到财产所在地的承认和执行。
【比较】遗产管理和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问题都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只是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问题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而遗产管理适用管理时遗产所在地法。
【经典真题】
经常居所在上海的瑞士公民怀特未留遗嘱死亡,怀特在上海银行存有100万元人民币,在苏黎世银行存有10万欧元,且在上海与巴黎各有一套房产。现其继承人因遗产分割纠纷诉至上海某法院。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01-78)
A.100万元人民币存款应适用中国法
B.10万欧元存款应适用中国法
C.上海的房产应适用中国法
D.巴黎的房产应适用法国法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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