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公安招警笔试备考基础知识之法理学知识:法律行为的分类山东公安招警考试

2024公安招警笔试备考基础知识之法理学知识:法律行为的分类

笔试备考基础知识之法理学知识:法律行为的分类

有关法律行为分类的理论构成法律行为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行为细化技术功能的表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梳理了法律行为的几个基本分类。

一、以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区分:①单方行为,是指法律主体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遗嘱、行政命令等;②多方行为,是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方法律主体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等。

二、根据法律行为是否合法,其可分为两类:①合法行为。即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行为。由此而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非常广泛。例如,职工的录用、买卖合同的缔结等等。②违法行为。即违反现行法律的行为,既包括作出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也包括不作法律所要求的行为。违法行为,根据其违法的性质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可以分为严重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两类:严重违法行为,通常指触犯刑法的行为,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属于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是指犯罪以外的违法行为,例如:违反民事法律应受到民事制裁的,属于民事违法行为;违反经济法规应依法追究其经济法上的责任的,属于经济法的违法行为;违反行政法规应受行政处罚的,属于行政法的违法行为。

三、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区分:①积极行为,又称作为,是指以积极、主动作用于客体的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②消极行为,又称不作为,则是指以消极的、抑制的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四、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区分:①意思表示行为,又称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意思表示而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②非表示行为,是指非经行为者意思表示而是基于某种事实状态即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

五、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区分:①要式行为,是指必须具备某种特定形式或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②非要式行为,是指无需特定形式或程序即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七、根据行为的公法性质或私法性质区分:①公法行为,是指具有公法效力、能够产生公法效果的行为,如审判行为、行政处罚行为、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行为。②私法行为,是指具有私法性质和效力、产生私法效果的行为,如结婚、签订合同、赠与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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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事实包括几大类民法上根据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将其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1、事件。事件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法律事实。事件本是自然现象,只是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才被列为法律事实,如人的死亡、地震等。前者可能导致继承关系的发生;而后者若将房屋震场导致所有权的消灭,事前若投保时,又使保险赔偿关系发生。 2、行为https://m.64365.com/tuwen/aaatakj/
2.法律事实的含义特征和分类5轮背诵法硕在法理学法硕联考的海洋里,法律事实如同一座座灯塔,指引着我们穿越法律知识的迷雾。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深入探索法律事实的含义、特征和分类,为你的备考之路点亮一盏明灯!? 法律事实:法律世界的基石 法律事实,简而言之,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各种情况的总称。它是法律推理和https://blog.csdn.net/2401_85852404/article/details/140925155
3.综合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二)法律事实的分类 1.根据其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可将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 2.根据事实的存在方式法律实可以分为确认式法律事实和排除式法律事实 第九节 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有广、狭两种含义。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如https://www.51test.net/show/1188223.html
4.司考民法钟秀勇名师讲义: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可按不同标准分类如下:①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分类标准: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内容)。②绝对民事法律关系和相对民事法律关系(分类标准:义务主体是否特定)。③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分类标准:是否只有一组权利义务关系)。④调整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分类标准:是否因违法行为而成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62276.html
5.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律师普法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为:事件和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https://www.110ask.com/tuwen/16709517657374194554.html
6.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第一章 总 论返回首页[基本要求](一)掌握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二)掌握法律关系及其要素(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五)熟悉法律事实、法律责任(六)了解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一、法和法律(一)法和法律的概念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http://www.njccc.cn/layout/Detailedwx.asp?Numbered=2474
7.研究生证明(信)笔者以为,可以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对事实部分和法律部分加以区分,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其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在事实部分认定上,根据司法尊重原则,行政机关在事实部分的认定方面更有权威性,法官应当尊重行政机关关于事实部分的认定。其二,在法律部分方面,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相比行政机关更具专业性,法院对法律的决定可以https://www.360wenmi.com/f/filekbwkdh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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