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不一致时,只能是从旧兼从轻

法律解释不一致时,只能是从旧兼从轻

导读:

■通常情况应适用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冲突时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4月28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中则规定:“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都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本文中的廖某案例,确实引出了一个新的理论问题,即同一个“挪用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行为,既有司法解释又有立法解释,而解释的结论又不完全一样。行为发生在司法解释的有效期间,审判时又是在立法解释颁布之后,当适用司法解释对被告人有利,适用立法解释对被告人不利的情况下,是否可按刑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从旧兼从轻”原则,不适用立法解释而适用司法解释?

这个问题之所以说是个新问题,是因为从1980年第一部刑法实施以来,直到2000年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对刑法适用中的歧义问题作出过立法解释,因而也就不会出现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内容不一致时的法律适用问题。近几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适用的问题连续作出多个立法解释,受到司法界的普遍赞许。笔者认为,就同一种行为,行为时已有司法解释,审判时又颁布了解释结论不同的立法解释,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比较,适用司法解释对行为人处罚轻于立法解释或者不认为犯罪时,仍应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适用司法解释。

■何为“当时的法律”

我国《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实施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本法。”按照这种“从旧兼从轻原则”的规定,新法对旧法只在两种情况下才有溯及力,即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有利于被告人的情况才适用新法。对于“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是否可以适用于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相冲突的情况,对这个问题既没有法律上的专门规定,也缺乏理论上的研究成果可资参照。但在司法解释的领域中,可以适用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是于法有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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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亮点与创新法律合同法代位权民事内容提要:《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运用法律解释与漏洞填补的科学方法,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以及与之存在体系关联的合同规则进行细化,填补了《民法典》中的法律漏洞,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则。该解释注重合同编与《民法典》其他各编的衔接,以及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衔接。在该司法解释的制https://www.163.com/dy/article/JBU457UB05455BAL.html
3.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区别?(一)解释主体不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属于立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而“两高”属于最高司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 (二)解释效力不同:作为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而“两高”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是工作层面的,其解释效力要低于立法解释,不能与立法解释相冲突。 http://jxjg.hljcourt.gov.cn/m/?act=a&aid=11010&cid=4
4.司法解释的效力和法律一样吗司法解释的效力和法律一样,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经过中怎样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是一种根据法律的授权立法。 广义的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司法工作人员在司法工作和诉讼程序中对法律的阐释,狭义的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就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制作的具有https://www.66law.cn/laws/1536020.aspx
5.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冲突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在法律效力上存在差异,当二者出现冲突时,应以立法解释为准。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定义及效力 立法解释: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其对法律的解释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立法解释是对法律条文的含义作出的说明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4dc735237a3433001022
6.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效力研究Z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效力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其一是司法解释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的效力定位,其二是司法解释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如何确定效力位阶。从目前的规定、理论与实践来看,司法解释的效力是不明确的,换言之,当司法解释与法律发生冲突时,无法根据规范冲突的一般规则加以解决。而这种情况又带来一系列严重的问题。本文https://fa-ce.zuel.edu.cn/zgfzyjw_zkdt/cont/news-14148.html
7.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区别律师普法1、解释主体不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属于立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而“两高”属于最高司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 2、解释效力不同:作为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而“两高”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是工作层面的,其解释效力要低于立法解释,不能与立法解释相冲突。 https://www.110ask.com/tuwen/233926655475185290.html
8.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以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以下哪一项属于非正式解释?() A. 立法解释 B. 司法解释 C. 行政解释 D. 学理解释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http://www.ppkao.com/wangke/daan/19d4eae80bf641daa6feb953ab91be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