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吗(2014年5月9日人民法院报第6版)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这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的一句名言。很多法学家都喜欢引用这句名言。它的确切含义是什么呢?

“在于”一词,《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决定于”,相当于“事在人为”一词中的“在”。法律的生命决定于经验,意味着经验是法律生命的必要条件,欠缺此要件,法律或法学就会不存在。法律的生命不决定于逻辑,意味着逻辑不是法律生命的必要条件,欠缺此要件,法律或法学仍可以存在。是吗?

何谓“经验”?“经验”一词含义非常宽泛,运用非常之杂。最宽泛意义上的经验,大概就是生活了。不过名言中的“经验”,肯定不能作宽泛意义上的理解吧。否则,由于任何学科的产生发展都基于生活,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生活,岂不等于什么也没说。严格意义上的经验,指认识的总和。我国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金岳霖先生将“经验”定义为“以所得还治所与”。所谓“所得”,即已有概念。所谓“所与”,即客观事实。所谓“治”,即认识的过程。“以所得还治所与”,无非是以已有的概念收容客观的事实。法律或法学中的经验,无非指以法律或法学的概念收容各类现象或事实,与其他学科所谓的经验相比,并无特殊之处。

法律或法学当然离不开经验,离开经验,法律或法学就是一个空架子。然而其他所有学科,也同样离不开经验。离开经验,这些学科也都是一个个的空架子。可以说,任何学科的生命都在于经验,仅仅提出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不会成为流传如此广泛的言论。

关键在于,霍姆斯还提出了“不在于逻辑”的论断。在《普通法》一书中,他提到:“法律由那些有能力、有经验的人执行,对时代需要的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他们知道不能因为三段论而牺牲敏感的感觉。”“敏感的感觉”也许不能“牺牲”,但运用逻辑去构造这些感觉的理论根据,与牺牲逻辑去创作各种新论相比,前者当然要吃力得多。“有能力、有经验的人”聪明地选择了后者。难道法律或法学,真的可以牺牲逻辑吗?

“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一切事物都在变化之中。但只承认变,否定不变,认为一切皆流,无物常驻,事物就不可能被认识。否定逻辑,必然否定同一律,必然否定“A是A”,必然否定事物存在质的规定性,结果是得不到任何认识。经验是认识的总和,得不到任何认识,就是得不到任何经验。

逻辑是认识的前提,是经验的前提。逻辑不存,经验焉附?正如金岳霖先生所言:“必先承认这样的命题(逻辑),然后经验才可能。否则经验不可能。”如果经验是法律生命的必要条件,那么逻辑就是法律生命的必要条件的必要条件。如果说离开经验,法律或法学是一个空架子的话,那么离开逻辑,法律或法学就在根本上取消了。以为可以踢开逻辑认识、研究、运用法律,不过是自欺欺人。

可能有人认为,在能够保留“敏感的感觉”时,“三段论”不至于“牺牲”,因此霍姆斯并未彻底否定逻辑。如果霍姆斯的真意如此,他就是令逻辑依附于经验,令经验决定逻辑。否定逻辑作为经验的前提,就是彻底否定逻辑。“并未彻底否定”者,不过是逻辑作为法学之摆设的价值罢了。霍姆斯的言论使逻辑在法学中彻底丧失了尊严!普通法至今不能建立统一的私法体系,是否可归因于对形式逻辑的轻视?当年金岳霖先生用“逻辑性很强”评价了艾思奇先生批判形式逻辑的演讲。今天不妨用李锡鹤先生的话评价霍姆斯的名言:“霍姆斯的名言区分了经验和逻辑,但在否定逻辑的时候,使用了逻辑。”

(作者单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xinmin.cn2024Allrightsreserved!Tech-vm-2-11

THE END
1.霍姆斯“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的理解“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一观点的提出最早出现在1880年霍姆斯的对兰德尔论合同法的书的评论之中,反对使用纯粹逻辑的方法来构建法律学说。而后,在为世人所熟知的《普通法》之中,霍姆斯不断重申这一观点。《普通法》开篇便道“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对时代需求的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论对公共https://www.jianshu.com/p/f18be8811d11
2.法律的生命在于()。A.推广B.实施C.遵守D.制定百度试题 题目法律的生命在于( )。 A.推广B.实施C.遵守D.制定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B 反馈 收藏 https://easylearn.baidu.com/edu-page/tiangong/bgkdetail?id=6dd8e7232af90242a895e5e0&fr=search
3.法律的生命法哲学法律的生命 拉德布鲁赫的思想,将法律从实然状态带回到应然。这样的一种归宿,正是现在的中国所缺少的。在“j建立完备法律体系”的口号下轰轰烈烈制定出来的法律,能够搬上法庭作为诉讼依托的却寥寥无几。法之难行,可见一斑。实证化的影响,成文法的崇拜,在目前的中国,若不能说严重,也是蔚然成风了。立法者在匆匆https://m.douban.com/book/review/4468355/
4.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实施。因而迫切需要对怎样是谁说的名人名言大全 (可以输入名言关键字,或作者) 【美】罗斯科·庞德《社会学法学的范围和目的》: 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实施。因而迫切需要对怎样使大量立法和司法解释有效而进行认真的科学研究。https://mingyan.bmcx.com/falvdeshengmingzaiyuqishishi_yinerp__mrmy/
5.论我国生命权的法律保护这场全国性大案不仅引发了人们对司法冤假错案责任追究的关注,更引发了对生命权保障问题的重新审视。人的生命是神圣的,保障人权,就必须首先保障生命权,而法律是生命权的重要保障手段,没有对于生命权的法律保障,一切人权的法律保障都将流于空谈或者化为乌有。本案历经22年的平反历程使学界和舆论也开始呼吁全社会都要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486-1017179451.htm
6.法律关于生命或生命权的基本法理法律分析:生命权是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法律上的生命权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也是公民进行其他民事活动的基础,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权的享有是每个公民的最高人身利益,对生命权的侵害会影响到对民事主体其他民事权利的享有,甚至会使民事主体丧失其主体地位,因此民法以充分保护生命权为其重要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0255812.html
7.生命权的价值与法律规制生命权的价值与法律规制,生命权,价值内涵,生命尊严,法律规制,法律保护, 生命权是其他权利存在的基础,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对生命权的保护是国家、社会以及我们每个人的责任。生命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对当今https://wap.cnki.net/touch/web/Dissertation/Article/2010146591.nh.html
8.现代生命科学技术呼唤着法律现代生命科学技术呼唤着法律曹丽荣①1953年,美国科学家沃森(J.Waston)和英国科学家(F.Crick)发现了遗传物质脱氧核糖核酸(DNA)的双螺旋结构,开创了分子生物学的新时代,在这一发现的推动下,生命科学技术迅速发展,日新月异地不断前进,成为了20世纪中期以来人类科技发展中最令人瞩目的高新技术,也成为世界各国投人资源大https://www.docin.com/touch/detail.do?id=1619612799
9.罗翔: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高清在线观看PP视频罗翔: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 首页 频道 搜索热搜榜 开通会员 客户端 看过 收藏 消息 您的Flash插件已过期或被禁止 升级或启用Flash 罗翔: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 罗翔: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 295 内容简介https://v.pptv.com/show/lChWxS2TA0GkIoo.html
10.杨建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认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一命题。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看似简单,实则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这里的“生命力”应当包含发展的能力,也是指发展的状态。具体而言,应当从如下9个方面来理解。 https://weibo.com/p/1001603808984522991743
11.为生命护航观后感6篇(全文)为生命护航观后感 第2篇 安全为生命护航 机加车间张彩虹月,全国上下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月”活动营造了一种安全文化氛围,对全民的安全思想意识、设备健康水平、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等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然而,安全并不是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就能https://www.99xueshu.com/w/file36dprvs0.html
12.“法贵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南方+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政法机关是法律实施的重要职能部门,唯有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使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309/28/c81497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