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的法律解释方法探析

原标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的法律解释方法探析

当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下简称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各环节已成为普遍共识。既有分析、归纳核心价值观司法适用的研究,多注重倡导理论层面的司法适用,因此为了推进全面研究,在个案裁判中体现核心价值观,有必要结合具体案例对核心价值观司法裁判说理方法进行研读。据此,本文尝试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其判决说理结构,寻找核心价值观与法律规范的连接点,剖析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路径。

一、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的定位

1.核心价值观在法律体系中的法源地位。自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后,就具备了宪法法源的地位。学界诸多观点均认可宪法总纲条款的功能之一就是赋予“国家权力行使者责任和义务,为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政策保障”。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同样受该条款约束。其次,民法典不仅在第一条将弘扬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目的,同时将其作为整部法典的价值基础,这就意味着核心价值观亦具备基本法律法源地位。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更是在方法论上为人民法院如何将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说理提供了明确指导。

2.运用核心价值观说理的功能定位。从案件类型来看,裁判说理具有侧重性。在既有法律体系能够比较妥当解决的一般案件中,法官通常无需援引核心价值观,以避免说理上的“冗余”负担。从说理对象上看,《意见》第三条明确了释法说理的重点说明对象是裁判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过程和理由。从说理目的来看,《意见》第六条指出在缺乏可以作为裁判直接依据的民商事法律规范时,除了可以适用习惯以外,法官还应当以核心价值观为指引,以最相类似的法律规定作为裁判依据。同时,第七条规定将核心价值观视为兜底性质的标准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核心价值观具有超越部门法规定的一般法律原则地位。

3.核心价值观与法律解释方法。法官不是机械的法律服从者,而应做“小心翼翼、谨慎冷静地在规则与价值之间来回穿梭和调和的有思考的服从者”。核心价值观正是连通法律规则与价值体系的桥梁,适用各种法律解释方法将既有法律规范与核心价值观相联系,共同作用于案件事实的定性及其后续的说理,是更恰当的方式。文义解释方法在适用序列中具有优先性,同时因为核心价值观本身是民法典的价值基础,体系解释方法、目的解释方法与其具有天然的亲缘性。而24字的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需要运用历史解释的方法,结合现阶段社会发展水平,合理判断和有效平衡司法裁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的典型案例研读

1.关于典型案例的基本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20年5月、2022年2月发布了两批弘扬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其中“董存瑞、黄继光英雄烈士名誉权纠纷公益诉讼案”与“淮安谢勇烈士名誉权纠纷公益诉讼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一,相较于其他典型案例尚需寻找与法律规范或原则的连接点,两案例均已具备清晰的请求权规范,即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其二,法院对侵害英烈权益案件的说理已趋于一致,即将英烈的名誉、荣誉升华为社会公共利益,运用目的解释方法将“爱国”与“社会公共利益”相连接。2022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又专门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并着重强调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裁判旗帜鲜明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对英雄烈士事迹的价值认同和英雄烈士公知公认的光辉形象,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裁判结果的价值引领倾向。司法裁判的过程伴随着价值权衡,裁判结果是包裹着价值判断的司法产品。在前两批典型案例中有8起案件以其裁判结果体现了价值引领作用,即法院用裁判结果表达司法对社会的期望。如“撞伤儿童离开被阻猝死索赔案”判决释放的“好心人不担责、法律保护善人善举”的信号,消除了老百姓对助人为乐反而官司缠身的担心和顾虑,对弘扬诚信相待、友善共处、守望相助的核心价值观起到积极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吃‘霸王餐’逃跑摔伤反向餐馆索赔案”判决强调吃“霸王餐”是违反公序良俗的不文明行为,体现了引领诚信、友善、文明的社会新风尚的积极作用。

3.裁判文书说理结构内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村民私自上树摘果坠亡索赔案”再审判决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的方法,认定公序良俗包括村规民约中“爱护集体财产”规定,以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连接“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另外,从表述该案典型意义的方法来看,也体现了历史解释方法的运用。

“开发商‘自我举报’无证卖房毁约案”运用体系解释、目的解释方法,通过援引核心价值观突破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体现了核心价值观中的诚信价值与和谐价值。与之类似,“自愿赡养老人继承遗产案”二审法院在认定“适当分配”的考量因素时将核心价值观中的“家庭伦理、社会道德风尚”与法律规范中的“孝敬父母、赡养老人”相连接,最后进行反面解释认为未尽到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受相应惩戒。

在“遭遇就业地域歧视可请求赔偿精神抚慰金”案中,法院将“公正”具体化为每一位公民的“就业公平”,同时表明用工单位的“自由”是有边界的,这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体现了宪法平等原则的实质内涵。

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说理的总结与展望

1.立足裁判:核心价值观个案融入的路径总结。从上述研读分析看,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说理有以下特征。首先,核心价值观指向性明显。法官结合个案明确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内涵,从而为法律规范的准确选择和适用提供有力的支撑。如“‘暗刷流量’合同无效案”揭示的是“公正、法治”。其次,司法实践证实文义解释、体系解释与目的解释构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集合。一是在文义解释上,核心价值观一般与法律规范中的规范性概念相连接,如将“公共利益”具体化为“诚实劳动的同业竞争者和广大网络用户的利益”。二是体系解释方法运用频繁。民法典是以核心价值观为内在体系构建的完整制度规范和规则体系,这不仅要求将其置于体系框架之中理解,还要求在适用和解释具体规定时考虑其体系性关联。三是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目的,援引其对法律规范进行解释的行为本身就是目的解释的直接体现,且与文义解释、体系解释不可分割。

3.回归立法:融入法律规范体系的最终目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党和国家将核心价值观定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内核,提出了“入法入规”“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等法治建设任务。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强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这意味着,核心价值观进入司法不是终点,最终应融入法律规范体系,这是由立法与司法的本质特征决定的。但法律的滞后性总是不可避免的,实现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不是简单地将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律法规文本,如何在创设法律法规的整体过程中体现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引导作用,成熟的司法实践经验显然可以发挥促进作用。

THE END
1.孙光宁:法律解释方法在指导性案例中的运用及其完善摘要:案例指导制度被赋予了统一法律适用的目标,但是,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被援引的比例偏低。对法律解释方法在指导性案例中的运用进行分析和展示,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具体来说,虽然具有优先地位的文义解释方法得到了普遍运用,但是,该方法并不合适于分析带有疑难色彩的指导性案例。目的解释方法在指导性案例中有着多种https://www.rwsk.sdu.edu.cn/info/1082/5706.htm
2.法律概念解释续造与逻辑(前四章总结(法学思维小学堂)书评自然主义在今天的法学界都被打倒了。我们要形成自己的概念,而且该概念需要经得起正确性标准的检验。正确性标准:1、立法目的,即立法者的主观解释 缺陷在于立法者也有未考虑到的因素2、一般的语言习惯即客观解释 划定外围+类推适用 缺陷:不完整、容易误导3、法律适用的实践后果,即目的论解释。这种从概念定义中证立法律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569313/
3.司法裁判中法律解释方法运用评价:以指导性案例为研究对象学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强调人民法院需提高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水平,要求法官在判决书中说明裁判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以及适用法律规范的理由。释法说理离不开法律解释方法的良好运用。指导性案例作为疑难复杂案件的代表,是研究司法裁判中法律解释方法的良好素材。指导性案例是通过案例解释法律,https://d.wanfangdata.com.cn/thesis/Y3655879
4.诉讼逆转法学理论研究之于疑难案件办理再进一步,我们又在杨代雄先生的《法律行为论》中进一步找到了该问题在意思表示理论中的定位。 杨代雄先生的观点:所谓脱手的意思表示(即“遗失的意思表示”)实际上是欠缺行为意思的情况下作出表示,而非欠缺表示意识的情况下作出表示。——《法律行为论》,杨代雄,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10月第1版,第180页。 https://zhuanlan.zhihu.com/p/659064100
5.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暨2020年度(第十四届64.法律解释方法在指导性案例中的运用及其完善 作者:孙光宁(山东大学) 中国法学,2018年第1期 65.恶意串通法律规范的合理性 作者:张平华(山东大学) 中国法学,2017年第4期 66.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古今考辨 作者:黄春燕(山东政法学院) 南京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 https://paper.dzwww.com/dzrb/content/20200924/Articel07002MT.htm
6.法律适用方法(精选七篇)检验的方法就是预设一种情况, 然后适用自己所制定的法律。而在这一过程中, 必然存在法律解释的问题。如果能顺利地运用法律解释适用法律并产生良好的效果, 则该法律就制定得良好;如果在适用法律时产生无法进行法律解释、进行法律解释产生争议且争议各方都有充分的理由或者通过法律解释适用法律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等情况,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2nhz7x6.html
7.法律适用方法范文12篇(全文)(二) 法律方法内在地包含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的特定从业思维方式, 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法律职业者要运用法律方法, 首先必须在脑海中有使用法律方法的意识即能够想到运用法律方法。这就要求法律职业者在执业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养成用法律人的眼光看待事件的https://www.99xueshu.com/w/ikeyf10bt8uv.html
8.法律解释方法在指导性案例中的适用与完善通过对指导性案例进行细致分析可发现法律解释方法在案例中有着丰富的实践。指导性案例与司法解释都是最高法行使法律解释权的形式之一。一方面由于各类规范性文件要求“个案解释”,另一方面由于基础案件在被遴选为指导性案例的过程中适用了法律解释方法。由此可知法律解释方法与指导性案例之间存在着关系,并且可知指导性案例https://wap.cnki.net/lunwen-1020968739.html
9.目的解释方法的运用——以最高法指导案例70号为例法信法律解释需要通过一定的解释方法对法律规范文本的含义进行挖掘.因此,法律解释方法的选择对法律适用的准确度至关重要.可以说,目的解释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在疑难案件的裁判中具有特殊的价值和作用.在最高法指导案例70号中,法官正是运用目的解释的方法,通过对立法目的、法益保护和社会危害性的明晰和论证,来认定被告构成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783797&libid=040106
10.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律解释方法的发展尤其是针对各地法院审理案件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做出了大量的司法解释。在这些解释中,既广泛运用了各种狭义法律解释方法,也针对法律的缺陷进行了漏洞的填补。然而,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渊源的性质,是法律的重要裁判依据。所以,司法解释活动本质上与一般的法律解释活动存在区别。在这个意义上,它具有准立法的性质。http://www.law-lib.com/flsz/sz_view.asp?no=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