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对比,此版本和14年版本毫无差别(比14年版本的还细),就用以前整理的这个呗。
第一部分方法论
一、考查目标
刑法案例分析题旨在考查三项内容:
1.重点知识板块的掌握程度。
案例分析题首先是一种知识考查,但不是对所有考点的考查,而是对重点知识板块的考查。常考的知识板块有:
(1)总则:①犯罪未完成形态;②共同犯罪;③自首和立功。
(2)分则:①财产犯罪;②人身犯罪;③贪污贿赂犯罪;④金融犯罪。
对上述知识板块应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这是解答案例分析题必要的知识储备。
2.萃取关键事实,找出对应法条的能力。
3.事实与规范的连接能力。
案情是事实,法条是规范。案例分析本质上就是运用法条来分析案情。
的距离拉近,最后得出结论。
这项能力是法律人的基本职业能力,因此是考试的考查重点。
4.综合联系能力。
案例分析题不可能像单选题一样只考一个考点,而会考查多个考点。这些考点分散隐藏在案情巾。这就要求考生具有将众多考点进行综合联系的能力,不能只看一点,不及其余。例如,考题有时会将犯罪形态与共同犯罪联系起来,将罪数与累犯联系起来,将未成年人犯罪与死刑联系起来,将人身犯罪与财产犯罪联系起来。
5.组织答案的能力。
案例分析题也是一种文字表达题。特别是近几年有些真题的提问只有一句话:“请根据所学知识,分析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解答这种题,就要求具有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答案的能力。例如,有些考生将案情所涉罪名作为一级框架来组织答案,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二、解答策略
虽然案例分析题层出不穷,但是仍有一定的解答规律。根据多年总结的规律,在解答时可采取以下策略。
1.读题:找关键行为。
(1)先瞄一眼提问,看是“一句话”式提问,还是分步式提问。如果是“一句话”式提问,那么在读题时应全面仔细。如果是分步式提问,那么在读题时应注意分步提问中的要点,比如人物、关键行为等。
2.解题:找对应考点。
在读完题后,就会对案件事实有了基本了解。接下来就开始解题:
(1)先逐个分析各个关键行为,看构成什么罪。这就要用到罪与罪区分的知识。
(2)再综合联系,看各个行为之间有什么联系,各个罪名之间有什么联系。这就要用到一罪与数罪的知识。
(3)然后再分析各个“人物”(犯罪人)的关系,看是共犯关系,还是单独犯罪。对有些犯罪结果是共同负责,还是各自负责。这就要用到共同犯罪的知识。
(5)最后再分析有没有责任年龄、自首、立功、累犯等涉及从重从轻等法定量刑情节。
3.重审:查漏补缺。
再次迅速浏览一遍案情,然后再检查一下自己解题的要点,看有没有遗漏的事实和考点。如果没有问题就开始写答案。
4.写答案:表述清晰。
(2)如果提问是“一句话”式,也即“请根据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写答案就有组织框架结构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一级框架的确立。应以什么标准作为一级框架?行为主体?行为?罪名?
合理的做法是根据行为主体来设计一级框架。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有多个行为主体,是将二人的共同犯罪放前面,还是将各自单独犯罪放前面?合理的做法是将共同犯罪放前面。分析完共同犯罪,再分析各自单独犯罪。
确定好以行为作为二级框架后,就可以写实体内容了。写实体内容时,应注意横向的而的问题和纵向的深度问题。写实体内容,只需写要点,不要在横向上把面扯得很广、面面俱到,也不要在纵向的深度上过分深入分析、拔不出来。重要的是写要点,主要是写“有什么行为,构成什么犯罪”,然后写一两句理由根据,但不需要写法条根据(如根据刑法第××条),更不需要写出量刑(判多少年)。
“一句话”式提问的答题模板
(2004年·卷四.6题)案情:甲男与乙男于2004年7月28日共谋入室抢劫某中学暑假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7月30日晚,乙在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校园内。甲持水果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易书桌、单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值2100元)给自己。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我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你拿走其他东西都可以,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一边顺手将已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完衣服。甲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000元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500元。
问题: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分析:
(1)先瞄一眼提问,发现是“一句话”式提问,这就要求在读题时全盘注意,
(2)在读题时,找出“有什么人”,都实施了“什么关键行为”。在题中用笔划出。
(1)先一一分析各个关键行为,看构成什么罪。
①甲乙共谋人室抢劫,乙望风,甲人室实施。
结论:两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②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
结论:甲放弃抢劫,也即巾止抢劫,另起犯意,欲实施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③甲逼迫丙脱光衣服,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的乳房。
结论:甲实施了新的犯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④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
结论:甲实施了新的犯罪:盗窃罪。
⑤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000元价格卖给他人。
结论:甲、乙销售赃物,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04年时,该罪叫做销售赃物罪)。
(2)再综合联系,看各个行为之问有什么联系,各个罪名有什么联系。这就要用到一罪与数罪的知识。在本题中,会产生联系的是上述②行为与④行为,④行为与⑤行为。
首先,看②行为与④行为。由于②行为巾,甲是放弃了抢劫罪,这种放弃不是临时性停顿,而是终局性结束,而且是主动放弃,所以构成抢劫罪中止。犯罪中止是一种终局性形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