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

一整体。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点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具有3个特点:

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

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国家所有安全生产立法的根本宗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不论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有何种内容和形式,

它们所调整的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关系都要统一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阶级关

系。

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

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行业、领域,各种社会关系非常复杂。这就需要针

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同特点,针对各种突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各种内容不同、形式

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调整各级人民政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公民相互之间在安全生

产领域中产生的社会关系。这个特点决定了安全生产立法的内容和形式是各不相同的,它们

所反映的问题是不同的。

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母系统与若干个子系统共同组成的。从具体法律规范上看,它是

单个的;从法律体系上看,各个法律规范又是母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法律规

范的层级、内容和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衔接、

相互协调的辩证统一关系。

三、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

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

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

定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定。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多于

上位法。

1.法律

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

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

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

(2)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相同。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有《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3.规章

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其他上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

法定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是指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可以高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但不得与其相抵触。

(二)从同一层级的法的效力上,可分为普通法与特殊法

(三)从法的内容上,可分为综合性法与单行法

综合性法不受法律规范层级的限制,而是将各个层级的综合性法律规范作为整体来看待,适用于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域或者某一领域的主要方面。单行法的内容只涉及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的安全生产问题。

在一定条件下,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的区分是相对的、可分的。《安全生产法》属于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法律,与其相对,《矿山安全法》就是单独适用于矿山开采安全生产的单行法律。但就矿山开采安全生产的整体而言,《矿山安全法》又是综合性法,各个矿种开采安全生产的立法则是矿山安全立法的单行法。

THE END
1.法律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一、法律的定义和起源法律是一种社会规则,它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和义务,为社会提供了一个有序的运作环境。法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明时期,当时的社会需要一种共同的准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于是就出现了法律。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逐渐演变成为一种复杂的体系,包括宪法、刑法、民法等各个方面的规定。二、法律的作用法https://aiqicha.baidu.com/qifuknowledge/detail?id=10132608924
2.法律规范的效力优先与适用优先不可能效力高的我就遵守,效力低的就可以不遵守。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的适用,就是该法律效力在起作用。那么,上述法律条文中的“法律效力”是何意呢?是法律规范的位阶,也就是《立法法》第九十六条提出的上位法、下位法概念,强调的是法律规范的地位高低。分析《立法法》,划分法律规范的位阶有以下参考因素。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0508/17/1079783852_1079783852.shtml
3.青海势学技术厅由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因此,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http://kjt.qinghai.gov.cn/content/show/id/6798
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2018倪文耀(2018年)基础学习班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2.按照法律地位和效力的层级划分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见本章第三节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3.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是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程序法是指为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规定的程序的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主法与助法的http://elearning.jianshe99.com/xcware/lecture/lectureDetail.shtm?smallListID=34301&cwareID=954126&_t=1539045351172
5.论法律效力范文8篇(全文)共同为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内部团结、防止矛盾激化、推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然而,行政调解的地位和效力如何确定呢?作为同是我国调解体系中的行政调解制度,均应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如何确定其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呢?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去考虑:https://www.99xueshu.com/w/filendl1keac.html
6.2014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https://www.hqwx.com/web_news/html/2014-1/201401101034435059.html
7.商法的法律渊源由于我国《海商法》与《票据法》,包括《民法通则》等都只规定了“国际惯 例”的法律效力,而且都规定在“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部分中。因此一般商事 关系中,惯例或习惯居于何种地位仍然缺乏规定,需要法律进一步明确。在我国 民商法理论上,学者多主张承认习惯的效力,但也有一些学者基于在现代民商事 http://www.law-lib.com/flsz/sz_view.asp?no=1262
8.刑诉法司法解释见证人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主要是指辩护方对见证人的适格性、见证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侦查人员出庭就是否邀请见证人,见证人是否具备条件等问题说明情况,必要时,见证人也应当出庭证明自己的资质和条件。如果侦查人员或见证人不能出庭予以证明,则侦查笔录不具备法律效力。https://www.64365.com/zs/8341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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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法律的概念》读书笔记(一至六章)(法律的概念)书评(3)起源模式哈特指出,命令模式无法说明习惯的法律地位。习惯本身不全是法律,必须经过“法律确认”,习惯才能具备法律效力。根据命令理论,主权者可以以 “默示的”方式发出命令。故此,在法院将其适用于特定个案之前,这样的规则仅仅是习惯,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法律。当法院使用它们,这些规则才第一次被确认为法律。可以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380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