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注会《经济法》第三章高频知识点:物权法律制度概述注册会计师

《经济法》第三章高频知识点: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一、物的概念与种类

(一)物的概念

物权法的物指的是有体物,除人身之外,凡是为人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生活需要之物。具有有体性、可支配性、在人的身体之”的特点。

(二)物的种类

1、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

流通物(苹果);限制流通物(文物、药品);禁止流通物(毒品、土地所有权)。

2、动产与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不可移动,或如移动将损害其价值的物,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动产以交付为原则;不动产须登记,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3、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该分类仅限于动产)

交易客体为可替代物时,可以同类物替代履行;不可替代物一旦毁损就只能转化为金钱赔偿。可替代物比如书、粮食;不可替代物比如齐白石的画。

4、消耗物与非消耗物(该分类仅限于动产)

消耗物不可能在使用之后,又原封不动地归还原所有者;消耗物的使用权人一般是所有权人。消耗物比如粮食、金钱;非消耗物比如手机。

5、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可分物可以进行实物分割,性质功能不发生改变,且其价值不发生减损。反之则为不可分物。可分物比如牛肉、酒;不可分物比如牛、汽车。

6、主物与从物

主物是独立存在,起主要效用的物,如汽车。从物只是作为他物发挥作用的辅助工具,本身也是独立存在的。如汽车后箱中的备用胎、电视机的遥控器等。在无法律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时,从物的权利归属于主物权利人。从物随着主物走。

7、原物与孳息物

原物是指依其自然属性或法律规定产生新物的物,如产生幼畜的母畜、带来利息的存款等。孳息物是指原物产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租金)。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法定孳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交易习惯取得。二、物权的概念和种类

(一)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具有支配性、排他性、绝对性特点。

(二)物权的种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即是自物权,系对于自己之物所享有的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则属于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物权。

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宅基地使用权。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3、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是设定在动产之上的物权,如动产所有权、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留置权。不动产物权则是设定于不动产之上的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

4、独立物权与从物权

独立物权比如所有权、除地役权外的用益物权。从物权比如担保物权、地役权。

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如果法律无明文规定物权种类时,则不能解释为法律允许当事人自由设定,只可解释为法律禁止当事人创设此种物权。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

多人共同对一物享有一项物权,因为多人只涉及多数物权人,而一物一权表现的是物权客体与权利本身的关系。在一物之上成立数个互不冲突的物权。如所有权与他物权的共容等。

3、物权公示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设立或者变动必须依据法定的公示方法公诸于世。如不动产进行登记,动产进行交付。

配套习题【单选题】:

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动产的是()。

THE END
1.2025年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物权的概念和类型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考点是“物权的概念和类型”。 一、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二、类型。 1、所有权: (1)概念: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http://www.gdgwyw.com/html/gszl/qt/202412/52_79618.html
2.物权的概念和类型202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考点是“物权的概念和类型”。 一、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二、类型。 1、所有权: (1)概念: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http://www.jsgwy.com.cn/html/ggjczs/fl/202412/51_95232.html
3.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知识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法律分析:物权的基本原则即物权法所遵循的基本准则,包括物权法定主义(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是指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民法和其他法律规定以外的物权,物权的内容和类型都由法律规定。 2、一物一权原则:一物一权原则是指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1892894141661585668.html
4.我国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收缩战略包括紧缩与集中战略、转向战略和放弃战略。紧缩与集中战略包括机制变革、财政和财务战略、削减成本战略,本题没有涉及。转向战略包括重新定位或调整现有的产品和服务以及调整营销策略。依题意,“加强销售攻势和广告宣传”“大幅度降低价格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属于调整营销策略,因此选项A、D正确。放弃战略涉及产权的https://www.acc5.com/community/dynamic_902952.html
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有?【例题·多选题】(2015年)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有( )。 A.物权相对原则 B.物权法定原则 C.物权公示原则 D.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物权公示原则。 https://www.chinaacc.com/zhucekuaijishi/stzx/zh20190109103353.shtml
6.物权法律制度概述讲义一、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一)物权与物权法的概念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基本经济制度、平等保护、物权法定和遵守法律。 (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不动产登记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https://www.exam8.com/wangxiao/shiting/w_jiangyi.asp?jiangyiID=2321
7.CPA经济法:Chapter3物权法律制度(S1&S2&S3)与债权相比,物权具有以下特点:支配性;排他性;绝对性。 2.物权的种类 自物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权;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独立物权与从物权。 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物权法与债法的基本区别。 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物权法》第五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https://www.jianshu.com/p/95170843c9ce
8.我国水权转让法律制度的构建国际经济法网【摘要】我国水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急需水权转让法律制度的规范和支持。为了构建我国水权转让法律制度,首先要确立一些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统筹兼顾各种利益;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其次,要形成水权转让的基本制度,包括建立允许水权转让的制度;完善对水资源有偿使用的制度;建https://ielaw.uibe.edu.cn/lfjy/7916.htm
9.《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律师的影响与要求1.《物权法》确立了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保护原则(第4条)、物权法定原则(第5条)、公示公信原则(第6条)、公序良俗原则(第7条)。 2.《物权法》确立了物权取得和变动的一般条件和特别条件 (1)物权取得和变动的一般条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https://www.beijinglawyers.org.cn/cgi/RnewsActiondetail.do?rid=1576655435465
10.民法典的前世今生北大法律信息网二审稿主要修改内容有:1.将物权编草案进一步分为五个分编,即:通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2.(1)完善征地补偿制度;(2)落实“三权分置”制度;(3)与正在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相衔接,分别在有关条款中明确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https://www.chinalawinfo.com/Feature/FeatureDisplay1.aspx?featureId=743%20
11.经济与法律范文12篇(全文)法经济学是将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全面运用于法律制度分析的学科。通过跨领域理论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的理解法律制度的原则及效率。 在《法律的经济分析》中,波斯纳提出“简明的经济学概念可以被用来讨论法律领域中非常特殊的问题,经济效率的概念可以解释法律制度的结构。”在深厚的法学理论与经济知识的基础上,波斯纳运用大https://www.99xueshu.com/w/ikeyh70zbx1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