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案例(精选5篇)

[关键词]经济法高职案例教学法优化路径

兼具综合性高、实用性强、涉及领域宽、影响范围广等特征的《经济法》课程,一直被普遍认为难教、难学。从英美法系借鉴的案例教学法对提高其教学质量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未能取得彻底改观。优化案例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课程中的运用,对高职院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1当前运用案例教学法存在的问题

1.1教学案例单一、资料陈旧与法律更新快、学生专门化需求强相矛盾

承载信息的案例资料是否典型、是否为热点焦点、是否具有针对性、吸引性等等,将对当前正处于思维活跃的学生以及课堂教学效果产生重要影响。实践中,有些年轻教师在不同专业、不同班级授课时使用同一套多媒体课件,教学案例没有针对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加上不同专业的学生合班上课,面对会计专业的学生想侧重了解会计法、税法等;金融专业的学生想了解金融法、证券法、银行法等;营销类的学生想了解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管理类的学生则想了解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劳动法等需求,陈旧单一、缺乏时代性和专门化的教学案例促使学生丧失学习热情,教学效果欠佳也就在所难免。

1.2案例教学理论讲授与《经济法》实践性目标相矛盾

1.3案例教学法的过多运用与法律教育目标多元化相矛盾

笔者认为,高职《经济法》教学尽管有别于一般的研究性法学教育,但并不意味着高职院校的学生除了要锻炼法律实践技能外,就无需理解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必要性和法律规制政府行为的正当性。高职院校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要让学生适当了解经济法的价值,仅靠案例教学是无法实现的。另外,过多使用案例教学,课堂就会变成“故事会”,学生听完故事后,对《经济法》的规则、原理未能掌握,在考核中无法举一反三,有时这种“看上去很美”的课堂反而还会给人留下教学重难点不突出的印象。

2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中运用的优化策略

2.1在课程内容专题化中优化案例教学法

具体而言,就是将课程体系分成经济法律基础和经济法律专题两部分。其中,经济法律专题又分成5大模块8个专题,分别为企业组织法律规范模块(又分为“公司法专题”、“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专题”、“破产法专题”)、合同法模块(专题)、市场规制法律规范模块(专题)、财经法律制度模块(又分为“会计法律制度专题”、“金融法律制度专题”)和“司法救济模块”(专题)。

实践中,教师根据授课对象的不同,以《公司法》和《合同法》专题为经管类各专业学生必设的专题,选择能体现学生专业化的其他专题进行教学,在不断修正自身知识结构、累计法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慎重地选取、设计兼具专门性、典型性和时效性的案例加以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经济法》教学效益。

2.2优化教学案例的选取及案例讲授方法

2.2.1充分发挥小案例的重要作用

结合高职院校经管类学生法律基础比较薄弱的现状,笔者经过多年的摸索,认为小案例教学对《经济法》改善教学质量方面优势明显。笔者所指的小案例,知识点少、针对性强、篇幅大概在100字左右,用一定的故事情节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用清晰的层次突出学习的重难点。如:在讲授合同法之合同订立时,可以节假日商场打折、买衣服过程讨价还价等切身实例来说明要约、要约邀请以及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在讲授公司法之出资方式时,以学生宿舍6位同学分别以货币、房屋、专利、管理、自己姓名、信用出资为例,让学生明确公司出资形式有哪些,哪些是不可以的出资方式,并将此与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相对比,让学生在讨论中学习,在争执中区分,在思考后掌握。

2.3理论与案例相结合,“案例优先,兼顾理论”

“案例式教学不能允许教师减少对法律基本知识的讲授,要求教师能将法律基本知识浓缩于案例之中”。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换言之,并非所有的理论都具体化为案例教学,当理论教学更适当时,就应该放弃案例教学法。

目前经济法中还有很多诸如公司法中“利用公司机会”等理论,多是借鉴国外的案例才予以充分说明,有些知识甚至没有案例可供参考。一味地追求案例教学,就有可能因为教师自身功底不够扎实而以故事的方式简单、模糊带过,学生无法从教师的简单讲授中获取想要的知识,更无法体会法之所以存在的终极价值。当然,如《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都有很多知识点可以用直观、易懂的案例教学加以实现。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理论联系实际,“兼顾理论,案例优先”,在灵活驾驭它的同时,不断进行探索和优化,让学生真正从经济法的案例教学中“学有所得”。

注释:

①余子新.经济法专业推行案例式教学的几点想法[J].教学研究,1998(2):79-80.

参考文献:

[1]杨紫恒.经济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刘建民.经济法律概论[M].北京: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

[3]陈永芳.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教学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4]王晨光.法学教育的宗旨——兼论案例教学模式和实践性法律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作用和关系[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6):33-44.

【关键词】民法;案例教学;能力

一、西北政法大学民法推行案例教学的条件营造分析

(一)西北政法大学高度重视民法课程在法学学生研习中的基础性作用,开设了必修与选修相结合,从基础理论课到案例研习课等不同层次的民法学课程,为民法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创造了广阔的空间

民法学是法学专业课程最重要的一门主干课程,在西北政法大学法科学生的法学研习中居于重要地位。目前法学专业的学生民法课程为民法总论(51课时)和民法分论(102课时),同时学生还可以选择研习合同法理论与实务(51课时)、担保法理论与实务(34课时)、家事法(34课时)、侵权行为法理论与实务(34课时)、合伙法与合作社法理论与实务(34课时)等课程。就完全的案例教学法课程而言,西北政法大学设有民事案例研习(34课时)、商事案例研习(34课时)、家事案例研习(34课时)、知识产权法案例研习(34课时)等专门的案例法教学课程。同时,西北政法法学还设有模拟法庭(51课时)、法庭论辩(51课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与指导(51个课时)以及法律诊所等课程,进一步在实践中拓展学生的理论分析与实践能力。

西北政法大学最初开设的案例型教学课程为民商事案例评析。后来,该课程逐步演进为案例研习课程,课程的人数也由原来200至300左右逐渐压缩降低至50人左右。目前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的推行使得学校民法小班授课日益成为现实,进一步为民法案例教学的展开创造了条件。

(二)西北政法大学倡导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的民法研习风气,倡导并支持教师积极投身法律实践活动,锤炼了教师的法律技能,也为教师开展案例教学提供实践支撑与积累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师中很多都是法律事务所的兼职律师(还有一些教师兼任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有着丰富的从事案例处理及诉讼的经验,并在律师实务及工作中积累了大量有切身体会而且生动、具体的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的积累使民商法学院的教师能够有的放矢地针对实务问题进行案例教学及司法实践经验的传授。此外,西北政法大学积极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联合,推行了选任青年教学担任法官、检察官及其助理的制度,进一步为青年教师积累司法实践案例进行案例教学创造了实践条件。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下设有民商事判例法研所,专门从事民商事案例的收集与研究工作,并广泛联系法院与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组织实践调研及典型、疑难案例的探讨等活动,为案例教学的展开创造了理论与实践对接的平台。

(三)西北政法大学在教学中注重民法的实践导向,开展多层次、多方式、多参与的民法案例教学,全面注重提升学生的法学素养及应用能力

二、案例教学在民法基础课程教学中对学生能力提高的状况实证分析

(一)我们开展了民商事案例的收集整理及理论分析工作,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案例呈现,全方面提升学生的技能

(二)在民法学基本理论学习过程中,案例教学法可以作为传统讲授教学法的补充,达到引起学生的兴趣、思考,深化学生对民法基本理论的理解与掌握的目的

民法学是法科学生重要的必修课程,但其高度概念化、抽象化、逻辑化的特点往往会让初学者望而却步。在这种情况下,要使学生理解与应用民法学的知识必须要将其还原为现实的生活原型,让学生从现实的视角来理解复杂而抽象的民法概念与原理,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民法理论的应用。目前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生的民法学总论课程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学生们在此以前一般仅仅学习过法理学导论、宪法等法学课程,对法学基础知识掌握不多,也缺乏相应的民法生活经验积累,在这种背景下更需要进行案例说明论证,增加学生的感性积累并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从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娓娓道来,如同讲故事一般让学生将民法学基本理论与具体案例结合起来,让学生在愉悦的生活中感受无处不在的民法的非凡魅力,对于学生建立起对民法乃至法学的兴趣至关重要。

(三)案例教学法不但可以提升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能够提升学生表达、协作及其理论研究方面的能力

三、结论

西北政法大学从基础理论课到判例研究课等不同层次的民法学课程,倡导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的民法研习风气,积极支持民法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民法教学的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既可以达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深化对民法基本理论的认识以及巩固民法基本知识的学习之作用,也可以起到提升学生的民法思维能力及表达、协作等能力的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法学教学案例教学法选择

案例教学是指从案例人手,通过典型案例的法理分析,解读法律规范,从而加深对法理和法律规范的认识和理解的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在法学课程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对于法学教育的改革具有突出的积极和创新意义。如何适当引入案例教学方法,改革及服务于传统的教学模式,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我们认为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围绕教学目的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

案例教学是为了服务教学目的的。在选择案例时,首先明确本课程要达到的教学目标及对所学理论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要求来选择合适的案例。而合适的案例是搞好案例教学的基础,也是提高案例教学的质量保证。

用于案例教学的案例一般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典型性。所谓典型性,不在于案件当时所产生的新闻效应,而在于案情与法律规则内涵的联系性。被选案例分析能体现法学原理的内涵,围绕法学基础理论的知识点来选择,并能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二是适当性。即所选案例要难易适中。案例太简单,容易得出答案,难以提起学习兴趣。如果太难则可能超过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理解力,影响其学习的积极性。所选择的案例难度应恰到好处,既易于学生分析理解,又有助于学生对法学原理的深入理解和准确掌握,以实现教学目的。三是综合性。即案例的搜集有时不能只限于某门专业课的内容,还可考虑综合其他法律知识的内容,这样的案例搜集虽有一定的难度,但对于提高学生综合分析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是很有好处的。

二、教学案例的选择要丰富多样

三、案例教学过程中应当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要重视理论讲解。

虽然法学理论内容有些抽象难懂,但它是制定法律条文的理论依据,也是学生正确理解法律和应用法律的基础。只有在此基础上,学生才能够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要将传统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方法有机的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在理论知识的传授中借助案例论证,在案例分析中领会法学理论的精髓。在案例运用过程中,切忌面面俱到,要提炼出重点和难点来运用。否则喧宾夺主,便成了单纯案例分析课,达不到应有的教学目的和效果。

(二)要重视案例教学的组织工作。

一是在将案例交给学生之前,教师必须先将案例精髓吃透,作深刻剖析,把握好案例的关键点,既要指出司法案例的优点,也可找出其不妥之处,以利于课堂教学时有效地启发、引导学生思路。对篇幅长和难度较大的案例,也可以要求学生提前准备,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在这个阶段,教师的“教”主要不是讲授,而是启发、诱导。案例教学的主要形式是讨论,教师在案例讨论中起着诱导讨论、开发智力的作用。开展好案例讨论,就要组织学生做好阅读案例,准备好讨论的发言提纲,组织好课堂讨论工作。讨论中教师要诱导学生大胆发表见解,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一起争论,让学生陈述不同的观点和理由,讨论后,教师要做必要的总结归纳。这个阶段仍可以采用传统的课堂讲授的方式,就案例讨论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同时,教师应及时发现学生的创新观点,鼓励学生针对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案例教学不重视是否得出正确答案,而应当重视得出结论的具体思考过程。

一、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1、经济法教材编写缺乏实践性,选用不具适用性

当前出版的经济法教材版本较多,但内容不一,良莠不齐,这些教材在编写内容上,理论内容较多,实践性不强。有些教材虽加了案例、课后练习题甚至案例分析,但很多案例挑选比较随意,缺乏综合性。同时在教材的选用上,有的版本过旧,或者难度过大,不考虑授课对象。这些都要求经济法课程教学要有一个合适的教材。

2、国内大多数高职《经济法》课程编排不能围绕着一个学习任务作为目标,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进行学习

教学环节多理论,少实践,不利学生认知能力发展,学生学习兴趣不大。教学实践环节缺失,不利于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工作岗位能力差。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必须对《经济法》教学进行改革,创新实践教学方法。

3、形式主义严重

对经济法课程即便有实践教学,但对策分析停留在形式层面上,空洞的口号较多,但建设性的意见还不多见,特别是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层次的学生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建设思路更是十分少见,再加上高职学生基础相对较弱,这些因素严重影响了高职学生对经济法课程实践技能的掌握,《经济法》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4、考核方式单一

多数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考核方式单一,集中在纯理论方面。本课题组成员走访了陕西六所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考核都采用的是闭卷考试,题型基本上还是传统的题型:名词解释、填空、简答、论述,有的甚至让学生默写法律条文,好点的还出几道案例分析。这样的考核方式没有创新,不能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需要,对高职生来说缺乏针对性,确实需要改革。

二、探索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意义

1、理论意义

《经济法》是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的教学效果不仅影响学生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而且对学生的就业实践产生极大的影响。《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理论课程,具有很强的应用性,为其它学科提供从法律方面着手研究客观事物的方法和理论依据。它的使用范围几乎覆盖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是各学科领域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的必备知识。通过经济法实践教学,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律法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技能,使法律法规得到更好的普及和应用,进而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让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为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校打下坚实的理论依据。

2、实践意义

近年来,我国高考生源数逐年下降,高职院校受到的冲击尤为明显。再加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复杂,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727万人,比2013年多出28万人,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765万人,超越2015年的749万,再次创下历史新高。这对高职院校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高职院校要想在市场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遵循高职院校的办学宗旨,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人才培养要从课程教学入手,突出实践操作能力,培养实践技能,拓展就I范围,增强综合就业能力,经济法这门学科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显示出极大的生命力。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运用“诊所式”教育模式,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让学生参与其中,参加法律实务锻炼,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法律事例能够深入剖析、准确判断、恰当适用法律。本课题的研究也为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目标的实施,深化内涵建设,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具有现实的实践指导意义。

三、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路

1、完善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的评价内容和方法

实践教学评价的内容应该多元化,除了考核学生对经济法律条文理解、运用,还要看他们法律内化的程度,经济法课程成绩评价的方法应该多样化,可以采用正方反方辩论、模拟表演、社会调查、单位参观实习、处理实例等方式。笔试取消名词解释、填空、简答、论述传统题型,一律考案例分析题。

2、加强信息化手段在经济法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3、采用合理的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

(2)项目实践教学法。本课题组通过对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600名学生未来职业工作任务和经济法课程知识和能力目标的考察,我们在以下范围内选定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教学项目。

摘要:本文分析了大众传媒对中职学校学生道德影响的因素,提出了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已成为网民大军的主力军;手机已成为学生生活的必需品;电视已成为学生假日的调味品。对此本文就调查的结果提出一些新思路、新方法:注重行为养成教育;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班级监管力度;探索细致管理模式。

关键词:大众传媒德育新思路新方法

一、关于调查研究大众传媒对中职学校学生道德影响的意义

近几年中职学校放低了门槛,学生素质参差不齐。关于大众传媒对笔者学校学生道德影响的调查研究,有利于充分发挥德育课主渠道作用,同时也为学校的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学生管理与教育工作实现实效性和针对性提供有力的帮助。

二、关于大众传媒对中职学校学生道德影响调查结果的分析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从调查结果中找出隐藏在现象背后的大众传媒,尤其是网络和手机的普及与中职学生道德养成的关系。对本校学生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

1.学生已成为网民大军的主力军

2.手机已成为学生生活的必需品

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学生将手机带进了课堂,这将成为影响课堂效率和学生学习成绩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选择手机上网已成为很多学生上网的主要方式,这将进一步扩大网络对学生的影响力。

3.电视已成为学生假日的调味品

三、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1.注重行为养成教育

笔者学校是一所中等医学专业学校,学生较普通高中学生而言,综合素质整体不高,思想道德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据调查,在学生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如同学关系不和、破坏公物、不关心集体、缺乏组织性、纪律性、抽烟酗酒、打架斗殴等,大多与自身的道德品质有关。而这些不良行为的形成往往又与其接触到的大众传媒有很大的关系,有些甚至直接从影视剧中学得。而现今中职德育课教材中有关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内容,尤其是关于网络教育的是非常欠缺的。所以,我们编撰了德育课校本教学内容,重点进行日常行为规范和礼仪教育,引导学生提高网络素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课程内容旨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抵御不良观念影响。同时,学校加强各学科课堂德育渗透,在课堂上加强学生规范使用网络的教育,尤其是计算机课教师在教学中运用生动有趣的案例,让学生了解互联网的优势和弊端,以多种形式让学生从心底认识到互联网是把双刃剑,从而使学生自觉规避互联网对自身的伤害,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作用。

2.净化校园网络环境

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出台了《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信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安全值班制度》、《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校园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计算机专人负责制度》《网络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网络中心管理制度》《校园网病毒和安全漏洞检测制度》《网站信息审核、登记制度》等一系列网络使用及管理制度,以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从入口上杜绝不良网络信息对学生的影响。

3.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4.增强班级监管力度

针对笔者学校学生现状,目前学校加强了班主任的选聘工作。笔者学校班主任的选拔由学生处、政教处、教务处共同负责。学生科在对全体教师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提出班主任人选,政教处、教务处对班主任人选提出意见,最后经过酝酿,切实将那些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身体健康的教师选担任班主任。同时,由政教处负责班主任的培养和教育工作,政教处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班主任思想道德教育,帮助班主任提高班级管理能力。

5.探索细致管理模式

(1)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学校建有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督察组、团员文明监督岗、教师值班队伍,对学生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及时记录、及时反馈,使学生行为考核常态化。在《课堂纪律反馈表》上对迟到、旷课学生予以登记,并将每节课的课堂纪律进行等级评价。政教处组织了以值班教师为骨干,学生会督查部成员参与的宿舍纪律巡查队伍,于每晚10:00—10:30期间,对学生的就寝及玩手机情况予以督查。对未能按时就寝以及违反规定玩手机的宿舍进行登记,并将检查结果于第二日在公示栏公布,同时纳入班级德育量化。每月政教处对各方面的记录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学期末进行总评。总评结果作为奖励评优、就业推荐的依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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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学案例范文12篇(全文)在选择的案例既可以选择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小案例, 也可以选择震惊全国的大案、要案;此外, 所选案例还尽可能涉及到运用多个法学知识以分析和解决问题, 只有这样的能够进行反复推敲、再三斟酌、需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的案件, 才能真正启发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https://www.99xueshu.com/w/ikeysj8rkcef.html
3.海关法律系师生同堂在真实的法庭中以实案锤炼案件审理和分析能力该法院知识产权庭的两位法官和我校海关法律系朱秋沅老师(作为专家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同时,朱秋沅老师带领20多名正在学习“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法学专业学生和数名海关管理专业中正在选修“知识产权边境保护与贸易战”课程的学生一同前往法院现场旁听了案件庭审。http://flx.shcc.edu.cn/2024/0509/c637a6029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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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民事申诉状「成功案例」(精选8篇)民事诉讼的功能在于补偿,证明标准只要达到盖然性占优即可,案件事实是发生在过去的事实,它是不可能完整的重现于法庭之上的,法官应从追求“客观真实”的证明要求,转向追求“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只要是依法定程序认定的证据能够得到的真实,就是法官所要认定的法律上的客观真实。https://www.360wenmi.com/f/file41v0407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