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电影本身,从最开始对张贵生案的定性,到劝韩雨辰向张科道歉,可以看出,在韩明的最初的观念里,是结案了事。但是,他动用自己的朋友为出狱的张贵生找工作,为儿子向张主任道歉,发动家人照顾残障的郝秀萍母女,可以切实感受到检察官办案之外的温情。
裹挟着对于法治理想的坚守与对现实生活的妥协,一个鲜明的生活化的检察官韩明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在理想与现实的夹缝中,他最开始的选择是遵从判例,但是也会抚慰弱势一方。
故事发展到这里,如果没有接下来的事件,韩明对于王永强故意伤害案的办理走势又会如何?
张贵生车祸
发生在去上访的路上
张贵生,公交车司机,因见义勇为打伤了公交车上猥亵妇女的小混混,而被判故意伤害入狱三年。三年期间,她的妻子及未成年的女儿一直在申诉,他出狱后,其女也为他写了多份上访材料,但是张贵生却在最后一次上访的路上出了车祸。那份沾着血迹的承诺不再上访的承诺书,第一次触动了韩明。他在反思:法律没有错,上访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那么问题出现在哪里?
韩雨辰被殴
发生在放学的路上
韩雨辰,检察官韩明的儿子,在学校看见同学被霸凌,因挺身而出保护同学,跟霸凌者有了肢体接触,为了孩子能继续求学,韩明夫妻一直想通过私了解决问题。但是韩雨辰坚守底线、拒绝道歉,于是在放学路上,韩雨辰被一群小混混殴打。韩雨辰说,这次我没还手,我没错吧!儿子被群殴却不敢自救,满身的淤青,第二次触动了韩明。
郝秀萍跳楼
发生在找证人的路上
郝秀萍,王永强的妻子,忍受村霸刘文经长达半年的不法侵害,王永强因害怕刘文经继续伤害其妻女,情急之下用剪刀刺伤刘文经。在郝秀萍寻找关键证人大勇的过程中,得知女儿不见了,自己又被刘父用丈夫和女儿的安全威胁逼迫签署不平等协议,因不堪重负毅然决然选择跳楼,郝秀萍说,只有我死,他们才能活!郝秀萍跳楼,第三次触动了韩明。
电影的前半段一直在寻找关键的物证——刘文经车上的刀。经过郝秀萍跳楼一事,关键证人大勇愿意作证,很多村民也纷纷举报村霸刘文经。事情发生到这里似乎有了转机,但是刘文经治疗无效死亡,在“人死为大”“杀人偿命”的舆论导向下,刘父带领车队拉棺堵门,用舆论向司法机关施压,向检察官施压,要求判王永强死刑,案件一时又陷入了僵局。
对王永强的不起诉
发生在检察听证会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韩明秉承原来的司法理念,加之在强大的舆论压力,准备以涉嫌故意伤害起诉王永强。但是经过三次触动的韩明,甚至在起诉书都已经写好了的情况下,没有选择将听证会作为提起公诉路上的一个“站点”,而是将听证会做成了本案的“终点站”。在他的陈述里,张贵生坚持上访、韩雨辰拒不道歉、郝秀萍甘愿跳楼,如果这些都不能唤醒沉睡的第二十条,那么检察官该如何面对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法律的权威又在哪里?
当他说出:“这不是故意伤害,是正当防卫,依法不起诉!”时,振聋发聩,听证会上响起了掌声,电影院内亦如是。是啊!正当防卫,众人了然于胸,韩明宣之于口。写在刑法里的、种在韩明胸中的、升腾在观众心里的——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条款,在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检验中,掷地有声地出现在王永强故意伤害案的听证会上。这一刻,法律的权威在回应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情感期待中,坚实地烙印在人民群众的心中!这一次,王永强无罪的呐喊声出现在检察听证会上,公平正义在听证会上直击所有人的胸腔。
故事发展到这里,观众看到了公平正义的具象化;看到了检察官“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的坚守;看到了哪怕改变的过程充满艰辛,检察官依然一往无前,用努力最终唤醒了沉睡的第二十条;看到了,第二十条能成为被侵害时勇敢反抗的坚强后盾。
贯穿电影的三个案件,每个案件中都有一个未成年人(张贵生的女儿、韩明的儿子、郝秀萍的女儿),也都有围观却不敢帮忙的观众,这寓意着案件办理的走势,不仅会影响下一代对法律的认识,更会影响大众对于司法的评价,因此办案从来都不是办理某一个独立的案件,它一定会带着对公众价值观的引导、对未来社会的影响。
韩明、吕玲玲,是个人,也是新时代6万余名检察官的缩影。王永强案,是个案,也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时代缩影。
电影《第二十条》阐明,法律赋予公民正当防卫权,也切实保障该权利,它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原则,提高违法犯罪成本,降低公民维护自身、他人、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出手”责任,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让老百姓有底气、有勇气、有方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